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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追逐麻雀的帅狗(这是我MSN上的BLOG开篇文字,转来一笑)

(2006-04-07 15:49:31)
分类: 散绪怡情
住了新房子,新鲜劲还没完全过去,也就过去了四分之一。
 
小区里有N多只狗,品种都不太差,但一直没有过分留意他们(请注意用的不是“它们”,表示尊重)中的任何一位,直到今天早上。
 
那条狗真的很帅,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狗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自信才帅呆。他应该不是纯种,土黄色的毛发,中长,尾巴高高翘着,个头略逊哈十奇,模样很像博美。我看到他时,他正在忙着跑来跑去,用他自以为很帅很酷很专业的姿势,用自以为很迅速很精准很有力的速度。总之,浑身散发着自信的光芒。这种自信不是来自他目前所从事的追鸟事业本身的价值,因为在人类看来那毫无实际价值,除了满足诸如我这样的人的审美需求,但是他显然对此毫无察觉;这种自信也不是来自他对自己出身及种族的引以为荣,他远没有人类那么虚荣;这种自信更不是来自站在他远处的主人的地位,看得出那是个再普通不过的人。
 
那么,是什么让他如此乐此不疲跑东跑西地追逐那些想在地上觅食不肯高飞看似无辜却不恐惧的麻雀们呢?只有一种解释,这种自信来自骨子里,想起那句鹦鹉对热带鱼说的广告词:“羡慕我的颜色吗?天生的,顶呱呱。”反正他很帅,帅得让我在步履匆匆中几度回头,笑意荡漾,看着他我真高兴。
 
这时,远处一只纯种哈士奇在主人的牵领下,迈着优雅的绅士步伐走了过来。在追逐又一群麻雀未果归来的途中,帅狗看到了绅士,急转弯冲了过去。绅士哈士奇被他的过分热情所惊吓,优雅地躲闪着。他的肆无忌惮的快乐显得如此出众,不仅在那个有着美丽毛皮、羞涩优雅的哈士奇面前,也包括在那对恩爱般配、深居简出的拉不拉多夫妇,还有那位傻憨肥胖、不常露面的松狮面前。
 
我只能匆匆走过,尽管我还想多看会这个帅狗,但我没忘一大堆工作在等着我。在我身后,他还在无望地追逐着,兀自地快乐自信着。也许他本就没望什么啊。
 
也许这段作为blog开篇的无聊文字本来就可以结束了,可是如果我想到了别的,别说我疯。
 
如果由这只帅狗我想到了刚刚令万千MM拜倒在草群之下的金刚,你别说我晕,我想到了。因为金刚也很帅,也很自信。为着一个本不该也不会实现的目标,疲于奔命,香销玉陨。可是你不是他,你怎知不值?
 
如果由这只帅狗,我想到了伯南克,你别超我扔臭鸡蛋。我还真想到了,他会不会也在接下来的任期里,继续追逐老潘头含混不清的金融理念,还是准备以另一种姿态帅下去。
 
如果......
 
胡思乱想无罪。
 
如果我想到更多,也许我应该改个标题,叫《帅狗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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