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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人不能无聊到这个程度

(2007-01-29 21:26:19)

http://nnqq.xzyx.net/upload/upfile/20061292010480.jpg

图文无关啊,只是因为很多年没煽情,所以用这个图片的!

 

最初激起我上网兴趣的,是痞子蔡的一篇《第一次亲密接触》,事实上最初看到,是一个朋友用打印机打下来,装订好的。

世事如风,我发现一个人做网虫的兴趣,会比一个人做人的兴趣要低,并且也更容易消退,或许是因为做人是“MUSS ES SEIN,事实上做人也是存在厌倦感,关于做人,存在着强奸说,不然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选择自杀,诗意到海子,无聊到鬼节那天从我们医院十二楼跳下骨盆粉碎的不知名女子。

如果一名ID要自杀怎么办?

ID撕成二半,不可能!把论坛网址删掉?不可能,把电脑送人?没用?再把网吧消费卡清脆的折成二半后扔臭水沟?不可能!

上网,只是一种习惯。(这话是盗用的),就像活着,更多时候也是一种习惯。一个人,对世界有厌倦感,据说一般要30年。一只网虫,讨厌Internet,据说只要4年,我用了6年完成了厌倦过程,说明我不算喜新厌旧的女子。(在这里为六年的青春时光默哀3分钟)

MSN已经半年没登陆了,随时准备送还微软公司。在线网络游戏早已不玩,帐号到游戏,都被删了。QQ上一片死人,上去跟进坟堆一样恐怖,某天午后,我突然想:有空我应该删删上面的号了,做个年底大扫除。QQ群一律设置是只把聊天保存在记录里。其实我从来没有看聊天记录的习惯。

其实有一个垃圾筒,他是一个人,是一个比我还小的孩子。(不是故意仿古龙,他确实是垃圾堆)那个叫一尘孤寒的小孩,我还是希望他能理我的。虽然他已经非常久不理我了,有一天我上线逮到他。和他说了一堆以上的感触。他感叹着说有同感。这家伙不但教会了我上网,教会了我重装系统,还帮忙我把QQ挂到出太阳,再帮忙我养宠物养到15级(当时宠物不上学)。最重要的是支持我渡过了感情的一个难关,对他,俺只能说今生无以为报,来世再把你当牛马对待:)当然,我也是他的垃圾堆,亲眼见证了他见网友而不上的高尚行为,但我至今怀疑他是不是味口不好,吃不下恐龙。不过现在这小孩也不见了,估计所有的QQ都被盗号了。真是活该,该!

哎,一个人,从什么时候开始苍老,当他觉得什么都无趣时吧。我把同事朋友一个个拖上网时,故作神秘的说网上有好东东:有漂亮MM,帅帅GG,有好看的衣服,有诱人的网恋。有游戏可以打,有论坛可以玩,有QQ可以聊,视频还可以看到脱得光光的漂亮MM。只可惜到现在大家玩得风生水起时,我就开始慢慢“不行了”。了无生趣便是苍老的开始。,(注,了要读LE,不能读LIAO,我喜欢道明寺司读LE的感觉)

其实我还是经常去一个地方,那就是聊天室。常做的事是,在无聊时找个变态的骂人,或者是幻想被骂得满地找牙。只可惜我每次去都没事先看好风水,估计风水先生会提示:今日不宜聊天室找骂,于是,当我冲进聊天室里,除了受虐狂外,就是一堆围着我叫哥哥姐姐的孩子。当年那些尖牙利嘴的娃们呢?难道都不上聊天室了吗!

骂完之后,无限空虚。有句诗是用来骗人的。“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斓珊处。”事实上,无论我再怎么折腾,或者发誓不上网。都找不到一个上网的兴奋点。

只是习惯了,每天有一段时间占据着一根网线,在网上漫无目的点击,打开,关闭,就是不上线。还记得《第一次亲密接触》里,阿泰曾经改编了刘德华的一句歌词,如今,我将就着也套用格式吧:

给我一个兴奋点,换我一夜不下网。(不押韵)

其实这篇是代很多人写的,我想非常多人有这种心态吧!还好,还好,从明年起,我便要起早贪黑养我家小乖了。孩子真是天使,是上帝派下来的救赎。多找几个育儿网站,慢慢混着吧!

人,不能无聊到这个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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