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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7月1日起,南京6项新政正式执行:
1、7月1日起,《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业主有一大笔钱可以要回来!
2、7月1日起,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每月最高标准上调552元,异地转移手续也简化了
3、7月1日起,南京人才安居办法执行,16万人受益
4、7月1日起,南京建筑审查新政执行,开发商这些路被堵死
5、7月1日起,江苏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至18171元,下至2940元
6、7月1日起,南京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90元,小时工资也调高
17月1日起,《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业主有一大笔钱可以要回来!
日前,市政府公布了《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小区业主共用部位、共用或共有设施经营所得收益的70%要纳入维修资金。当发生屋面、外墙渗漏等7种紧急情形,可紧急申请维修资金。《办法》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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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维修资金将按建筑面积交存
买新房时,业主会缴纳一定的维修基金,在该《办法》中称为
维修资金怎么缴?《办法》明确,商品住宅业主应当按照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
每平方米首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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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住宅、非住宅(含营业性车库、车位等)为本市多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
高层(配备电梯的多层)住宅、非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7%。
据了解,此前维修基金是按房价的2%—3%缴纳。维修资金缴纳不是固定的,市物业部门应当根据本市住宅建筑安装成本的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公布首期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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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广告收入70%要纳入维修资金
住宅电梯的电视广告,小区大门的停车杆和门禁上有房屋中介、整形机构的联系电话……小区这些广告收益该归谁?
《办法》对此明确,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或共有设施经营所得收益的70%要纳进统筹维修资金。业主大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维修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代管。
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可以依法决定自行管理维修资金,也可以决定由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继续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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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每年公布维修资金情况
平时维修资金不用的时候,这笔钱是怎么保存的?
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维修资金按不低于业主交存维修资金80%的款项转存为超过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
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维修资金总额、使用计划等因素,制定安全合理的保值增值方案。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结存情况。业主有权查询本人的维修资金结存情况。
过去很多小区的居民想用维修资金,但程序非常难,需要全楼2/3业主同意签字。
此次出台的《办法》提出,当屋面、外墙渗漏;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楼顶、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等情形,需要紧急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人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表、维修说明、实施方案等材料,材料齐全,受理单位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条件的,拨付不少于核定费用30%的首付款,并进行公示。
27月1日起,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每月最高标准上调552元
通知称,此次调整的对象是2017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
2017年度缴存基数为2016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6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25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7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890元)。
算账
按照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22500元计算,缴存比例为8%-12%,依据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5400元(22500元×12%×2),较2016年度的4848元提高了552元。由于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公布,暂时无法计算每月最低缴存额。案例如某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缴存比例为12%,那么其职工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就是720元,加上单位支付的另一半,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金额就是1440元;有单位职工月均工资为3000元的话,那么公积金月缴存额就是720元。
下月起公积金异地转移手续简化,不用两头跑了
从7月1日起,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流程将大大简化,本地单位之间转移不需原单位出具《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了,异地转移也不用两头跑了。
1、如果是从外地跳槽到南京工作:
将外地公积金转入南京,只要提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代办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这三份材料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职工无需回原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机构所在地办理。
2、职工离开南京到外地工作:
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申请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工作地,具体办理要求以转入地中心规定为准。
37月1日起,南京人才安居办法执行,16万人受益
4月24日,南京市市长缪瑞林在第十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上宣布,《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将7月1日起实施。
针对高房价问题,南京祭出此大杀器,使得16万年轻人直接受益!该新规对南京人才住房发展提出明确目标,值得重点关注:
1、在宁无房的各类人才划分为6个层次,可以享受购买共有产权房、拿购房补贴、住人才公寓和公租房、领租房补贴等不同待遇:补贴最少每月拿600元,共有产权房最大送150㎡。
2、以后部分商品房项目也将配建人才安居房!根据办法规定,房源的筹集渠道包括①政府投资新建、购买、租赁;②江北新区及开发区、其他产业载体等投资新建、购买、租赁;③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④企事业单位新建、改建。
3、适用人群,还需五年内在南京无房产信息!
4、该办法2017年7月1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和雨花台区。江北新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辖区人才安居办法。
针对目前房价高企、买房贵、买房难等一系列住房问题,南京市出台了人才住房新政,粗略计算,约可覆盖16万人,新规覆盖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在南京史上绝无仅有。
根据新规,目前南京人才安居方式有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五种安居方式:首年原则上以租赁补贴为主;其后,人才可根据自身需要和政府提供的安居方式,自主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补贴。
在政策定位方面,保障房、公租房和人才公寓都属于基本住房保障范畴。值得一提的是,人才公寓建设则是贯彻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一项激励政策,将在开发区建设大量人工公寓以及大型企业配建人才公寓,目的在于通过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长期可持续发展驱动力,将有效平抑大城市高房价对人才的“挤出效应”。
47月1日起,南京建筑审查新政执行,开发商这些路被堵死
6月29日晚,南京出台《南京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相关办法》,进一步规范建筑审批管理标准。今天起南京建筑审查新政将正式执行,至此开发商这些路都被堵死,直接影响南京房地产市场走向!
主页君@孟祥远
文件明确规定:
1、商业、办公、研发类建筑(不包括酒店、公寓和宿舍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不得设计成单元式办公、公寓式办公等“类住宅”建筑。
2、住宅、公寓(含酒店式公寓)建筑的结构层高不应超过3.6米,办公、研发建筑的结构层高不应超过4.2米,商业(门面房)建筑的结构层高不应超过4.8米。
3、除酒店(不含酒店式公寓)、有居住需求的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疗养院、中小学教室、宿舍以外的非住宅建筑不应设置阳台。其中,住宅建筑阳台最大进深不应大于2.1米,每户阳台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不应大于10平方米或每户阳台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占该户套内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应大于15%。
4、除一类居住用地、历史地段外,其余用地不得设置低层住宅建筑。
关于新政执行如何界定?
昨天上午,南京官方回复:凡2017年7月1日前已签订正式土地出让合同的,可不执行本办法,但须在2018年1月1日前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否则应按照本《办法》执行。其中分期实施的项目,在2018年1月1日前只领取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未领证的建筑应按照本《办法》重新审定建筑单体设计方案,同一栋建筑已有部分领证的除外。
57月1日起,江苏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上至18171元,下至2940元
江苏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从今天开始,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6800元上调到18171元,月缴费工资下限从3089元调整为2940元,其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分别比去年上浮了457元和5484元。
针对调整前执行的缴费工资下限高于2940元的,按调整前的缴费工资下限执行。基金收支缺口较大的地区可在2940元的基础上适当上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考虑到部分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相对偏低,允许苏北五市和扬州市、泰州市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但应全市统一标准,并由设区市报省厅审批后执行。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
据悉,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比例缴纳。但是,工资收入偏高和较低的,要把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具体缴纳比例则要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标准的,要立即进行自查自纠,对纠正不到位的省将扣减省级调剂金并予以问责。
67月1日起,南京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90元,小时工资也调高
7月1日起,江苏将实行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比如南京、无锡等)1890元,与目前的1770元相比,增加120元,增长6.78%;二类地区1720元,增加120元,增长7.50%;三类地区1520元,增加120元,增长8.57%。
与此同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也将实行新标准,分别为:一类地区17元,增加1.5元,增长9.67%;二类地区15.5元,增加1.5元,增长10.7%;三类地区13.5元,增加1.5元,增长12.5%。
根据规定,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在南京的单位顶岗实习,小时工资最低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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