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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曝光,南京房价连降2个月;
2、网传某团伙操控房屋中介骗取2亿多资产后出逃,房产交易该注意啥?
1、1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曝光,南京房价连降2个月
今日上午,国家统计局公布1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1月共有45座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其中,南京房价环比下降0.2%,这是南京房价在连涨了20多个月后的二度下降。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分析70城房价解读如下:
一、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中11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3个城市持平
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以来,市场变化明显,房价持续趋稳回落。其中,11个城市1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降幅在0.1至0.5个百分点之间;3个城市环比持平;广州市环比上涨0.6%,涨幅已连续4个月回落。
二、一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基本止涨,三线城市走势总体平稳
从环比看,一二线城市房价基本止涨。初步测算,1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继续持平;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微涨0.1%,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房价走势总体平稳。1月份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4%,涨幅与上月相同。
从同比看,一二线城市房价涨幅进一步回落。其中,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4个月持续回落,本月比上月回落2.6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续2个月回落,本月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
南京继上月房价涨幅下跌之后环比再跌0.2%,孟祥远 教授分析数据发现五大现象,非常值得关注!
1全国房价仍是总体平稳,小幅上行
从2016年9月底的全国范围楼市调控以来,全国房价大幅上行趋势已经被遏制住,9月之后,房价基本见顶。从环比看,一二线城市房价几乎已止涨;从同比看,2017年1月涨幅首次出现收窄。
目前热点城市房价涨幅正在逐步回落,二线城市保持总体平稳,略有微涨,但三四线城市迎来一波不错的行情,同时响应国家去库存的号召,表现不错,所以总体来看,全国房价仍在微涨。
2热点城市仍处在调控高压之下,房价难涨!
从数据来看,15个热点城市中有11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都是下降的,3个城市环比持平,只有广州环比上涨0.6%,但涨幅也是连续4个月回落。
而广州到现在还在涨价也是有历史原因的,广州是一个楼市后发的一线城市,从下图可以看出,2016年1月深圳环比上涨4.1%的时候,广州当时涨幅才0.8%。
图片来自:每日经济新闻
3三四线城市表现不错,迎来机会
三四线城市目前是房价增幅最大的,上涨幅度已经超过了一二线城市,因为现在一二线热点城市受到严格调控,但三四线城市政策则总体宽松,且房价也不高,所以在热点城市受到调控的大背景下迎来不错的行情。
从数据来看,在70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中,三亚环比涨幅最大,重庆次之。三亚、重庆、九江、西安和扬州五个城市的房价环比增幅最大,包括赣州、宜昌、岳阳、南宁和泉州的增幅也较大,位列前10位。
而在南京周边来看,目前镇江市场也比较紧俏,从易居地产研究院发布《2016年全国楼市50强城市排行榜》中可得知,2016年镇江新房住宅成交面积的同比涨幅164%,2016年镇江新房成交均价同比涨幅17%,这些数据都是多少买房人跑遍金山、买断南徐的结果!
镇江、漳州和芜湖目前在全国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中位列前三,而这三个城市都是不限购不限贷的三线城市,且均受到周边热点城市强烈辐射作用:厦漳泉未来的发展模式将类似于深莞惠,漳州受到厦门的辐射作用,镇江和芜湖则承接了南京限购限贷之后偌大的购买力。
4市场分化明显,刚需上车的最好时机已经来临!
从分类价格指数也可以看出,南京目前市面上的新房产品也逐渐出现分化,90㎡及以下同比涨了39.9%,90-144㎡涨幅则是36.9%,144㎡以上涨幅35.9%,数据上可以看出涨幅在逐渐缩小,小面积户型涨的多,大面积户型涨的少,这主要是因为政策还是限制改善产品,对刚需是真友好。
而二手房的分类价格指数则是随着户型增加而增加,分别是29.7%、31.7%、37.6%,而二手房才是市场的风向标,反映的是市场最真实的情况,说明大户型的二手房市场或许不错。
5现在投资的下一个风口在哪里?
调控的积极反应已经在逐步显现,政府接二连三的定调楼市也预示着今年热点城市房价肯定是难涨了,限购限贷加限价,目前政策成效已能基本看出,调控或许不会持续加码,但保持维稳基调不会变,这对投资客来说无疑是利空,那么现在投资还能往哪去?
第一,可进入三四线城市,但这些城市必须有未来可落地的规划利好,无实质利好支撑的城市经不起楼市的轮动周期,浪潮一旦退去,直接可见谁在裸泳。
第二,热点城市的都市圈,以南京都市圈为例,它承接了限购之后从南京溢出了绝大部分购买力,同时因为处在大城市周边,也能吸引一部分刚需。
2、某团伙操控房屋中介骗取2亿多资产后出逃
据天涯社区消息,某团伙操控房屋中介骗取2亿多资产后出逃。
该男子伙同妻子及朋友操控某中介公司欺骗70多个家庭采用“非资金监管的形式”和“自行交易版”的制式文本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在首付10%--30%的购房款后,以极快的速度办理房产过户的送件和出件,且在出件后2-3天内就伙同小贷公司,被高额抵押给个人,并将抵押获取的款项非法转移。受害的70多个家庭总案值约2亿多元,涉及一百多人,还有多家小贷、P2P公司,现因男子资金断链无力偿还。而该团伙先后骗取多达140余套住房,经资产变卖转移后剩余约110套, 2017年1月初该团伙恶意低价转移了30余套房产用于出逃。
那么,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防患于未然:
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第一: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防止假房主骗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出现。
房产也是骗子的重要目标,近年来假房主骗卖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也经常出现,往往购房者付了定金和首付款正准备过户时才发现自己上当了,找人却又无法找到当初签约的那个人了。因此,业内人士称,二手房购置必须确保签约主体是合法房主,有权进行房屋的买卖。
第二:合同上明确标明房屋基本情况和付款时间。
对买主来说,合同中必须注明房屋基本信息,包括地址,门牌号,面积和户型。这些信息须按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业内人士称,尤其是建筑面积,一定要看清,包括在售房屋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否属真实;房产面积多大;该房产用途是办公还是居住,或是其他,这些都需注明。对卖方来说,最重要的是标明付款时间,尤其是付款方式,必要在合同中注明。不能模糊的口头约定。
第三:合同必须明确各种费用的交接时间和方式。
二手房因为是处于使用中的,所以有各种各样的费用,比如说水电,煤气,还有物业,暖气,有线电视等,这些费用有些是预付费的,有些是年终结算的,这些费用如何交接,什么时候交接都必须有个明确的规定,省得购房后才发现问题而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第四:写明违约责任和合理利用补充条款。
房屋买卖手续办理和房屋过户期间因为各种原因双方都存在违约的变数,不少人购房时基本就只注意房款,过户等问题,而忽略了违约的可能性,因此购房合同必须要写清楚各种违约的负责主体,违约的赔偿具体数目等,这样才能有效约束违约行为。所以必须在正规的中介公司签署正式的购房合同,合同中对违约情况有所陈述。另外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可能还有一些问题一时无法确定,这些可以在后来确定时增加附加条款,写清楚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约定,这样可以避免后期的一些麻烦。
第五:购房者要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进行必要的了解。
该房产有没有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
第六:购买二手房,房子的现状须在合同上加以注明。
房屋应是现状销售,以看房的情况为准,合同上必须写清该房屋的装修及配套设施有哪些,包括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等基本设施。大多数购房者都是在房屋使用中的时候去看的房,在这过程中误以为自己看到的就是房子的现状,包括屋内的家电家具,合同中双方必须约定好是否留存家具家电,必须有所注明。以免引起纠纷。
二手房购房,因为房源相对来说比较单一,所以必须针对房屋本身的特点进行合同撰写,尽量将买卖双方需要保护的权益都写入合同,这样才能比较可靠的保障购房的利益,减少买卖过程中的变数和麻烦。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
第一:挂牌时明确委托方式和期限
卖方大多数情况下会通过中介公司予以挂牌出售。卖方在挂牌时除明确挂牌价格外,还应明确委托方式和挂牌期限。此外,有些中介公司往往自行或者让自己的中介人员先付定金把房子定下来,但最后签约的肯定是他人;所以,卖方不要轻易收取中介的定金。
第二:谨慎收取定金
中介公司找到客户后会同卖方议价。如卖方接受购买条件,则从中介处签收定金。但很多中介公司会要求保管该定金,卖方对此要慎重。房子卖了,定金转为佣金倒也算了,就怕买方毁约卖方可以没收定金时,中介公司却要求分卖方一杯羹。
第三:尽量取得放款承诺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买方通常只支付首期款,余款待过户后由银行支付。但银行只根据买方指示付款,如在房屋过户后、银行放款之前,买方取消了贷款,则银行自然不会再放款给卖方,故卖方最好能取得买方贷款银行的放款承诺。
第四:交房过户时避免违约责任
交房和过户是卖方的两大义务,需买方配合。当出现买方因种种原因不予配合时,卖方应书面催告买方,同时要求中介出具相关证明,避免日后违约责任。其次,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导致违约行为。为了能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需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
备注:部分资料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