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豪公寓开发商涉嫌联合律师、银行主管,虚构257名购房者,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骗取个人住房贷款7.5亿元。媒体消息,此案7月4日开庭,继三名中行北京分行员工接受法庭调查后,涉案的森豪公寓开发商华运达房地产公司老板邹庆及其四名下属继续接受法院审讯,某明星也牵扯其中。
森豪公寓案事发于2002年9月,是中行北京分行在内部稽核时发现的。据检方指控,2000年12月至2002年6月间,徐维联3人在审批森豪公寓和华庆公寓房地产项目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过程中,先后向257名虚假贷款申请者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共计7.5亿余元,造成银行损失贷款本金6.6亿余元。
这一案件持续数年,各界瞩目,究其原因就是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大,牵扯面广。对于此案,媒体多用“银行损失”多少的语言来描述。其实,因此案受损失的何止是银行,或者说银行损失只是一组数字而已,为此买单的只能是政府及民众。
从姚康达骗贷7000多万,浦发银行被骗贷1.26亿,到森豪公寓案,利用房产骗贷的案件愈演愈烈,“骗贷黑洞”越挖越大。这其中既有骗贷者的奸诈,也有金融部门“粗心”的原因。在分食房产这块大蛋糕的同时,我们看到了监管的松懈和制度的缺位,看到了道德的丧失,更看到了个别银行和银行员工在利益面前的奋不顾身,就像某些地方政府靠地发财一样,银行靠钱发财。
森豪公寓案与其他房贷诈骗案不同的是,一是银行“内鬼”参与其中,被检方指控的3名中行工作人员虽然只是零售业务处副处长、零售业务处消费信贷业务科科长以及零售业务处消费信贷业务科信贷员,大都身居要位,方便行事,是一条龙违规。二是律师参与作假,这将使民众更加迷惑还有谁可以信任?三是涉案金额最大。
在一系列房产骗贷案中,民众的注意力因为一直在银行身上,所以“银行变房东”的话题曾经红火一时。我却认为真正的房东是国家,因为银行是国有商业银行,大不了换掉涉及事件的负责人而已。国家在依靠房地产贡献税收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变成了“房东”,这也符合事物有两面性的辨证法。只是可怜了被喻为“房奴”的群体。
其实,森豪公寓开发商联合律师、银行内部人员骗贷的直接受害者是购房人。因为开发商欺诈的最终目的是牟取暴利,哄抬房价,继续“为非作歹”,致使购房人为房付出更高的代价。这说明,我国的宏观调控任重而道远,尤其是消灭楼市违规的任务更是艰巨,更是首要,更需各部门协同作战。尤其在填埋“骗贷黑洞”方面还需动脑。
在现阶段楼市调控的关键时期,森豪公寓案的取证、审理过程和审理结果很可能形成示范和警示效应。我们期待这一结果早日到来。目前,主管部门需要在明确“90平方米”之争问题上慎重外,对与房产密切相关的土地问题和金融问题要成为首要、重点监控目标,因为土地和金融很容易滋生腐败和违规。
所幸的是,有些结构已经意识到了自身问题。据报道,中国建设银行7月4日宣布,为预防和治理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该行已经制定《工作人员堵截、检举和抵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奖励办法》,《办法》规定,对堵截、检举和抵制建行行内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员工,最高可获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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