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选秀从黄金时间走到冬日黄昏

(2007-09-22 00:32:20)
标签:

时事评论

选秀节目

停播

广电总局

分类: 新锐观点集
选秀从黄金时间走到冬日黄昏
图:被叫停的整形选秀节目《美莱美丽新约》选手术后照

中语录:选秀节目禁播,对于娱乐生活无聊的观众是受益还是受损难以论断。

    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官方网站9月21日发布消息,自2007年10月1日起,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所有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播出。举办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的后续巡演等各类活动,不得在各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播出。这以为着选秀节目不再黄金遍地和风光无限。

 

激情与黄金遍地的选秀时代成为过去

    先抛开此一通知的是非好坏不说,这一行政举措等于宣布:“选秀你去死吧!” 通知出奇地具体,广电总局犹如一个不怕累的“管家婆”。通知规定各省级、副省级电视台上星频道所有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不得在19:30至22:30时段播出,这等同于选秀节目将强制性降低收视率,收视率一低就看的人少,看的人少广告效益就差,然后就无商家大手笔投入,无投入节目就制作不起来,最后同样也难找高质量的选秀节目,这是其一。

    通知还要求“主持人要定位准确,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善于处理节目中的突发问题。主持人不得在节目中表达私人情感、好恶,不得刻意表现自己,主持词要简短,不得对选手、嘉宾、评委或其他表演者使用“哥、姐、弟、妹”等私人称谓。主持人之间不得相互挖苦、吹捧、调情”通知虽然看上去很合理,但也可能导致主持人主动一个机器,毫无情趣也难以表达个人魅力,当主持人都无法表达情感的时候,这个节目还能看吗?

    还有规定“不得采用手机投票、电话投票、网络投票等任何场外投票方式。场内投票方式要公开、公平、公正,不得以各种方式误导、诱导观众投票。各种群众参与的选拔类活动一律不设奖金奖品”场外观众由此被剥夺了参与和发表自己观点、喜好的权利。参与性低,任何节目都会做不好到哪里去,收看和创作、投资的积极性都大打折扣。这样看来,选秀犹如走到了末日。

 

选秀罪过真那么大要一棒打死?

    很多观众都感叹,选秀节目到底犯了哪总罪,要被这样对待。选秀节目也是做出一些贡献的,比如搞活电视产业、节目制作有所创新、为品牌推广建立强大平台、也让平民有机会成为巨星,最关键的是大众很娱乐。

    而贡献的另一面,在缺乏规范管理和行业自律的背景下,许多部门受商业利益驱使,以收视率和经济利益为核心,大赚观众糊涂钱。个别节目的确内容和表达方式穷途路尽,略显粗俗,有必要整治。

    但问题是,如果有一天选秀节目被全部禁播的话,受益的是观众和受损的是观众难以论断。支持的很支持,反对的也很反对。无论是节目过程,还是短信投票,我们就没有除禁播的管理方式来管理吗?

 

广电总局再下重拳显管理无奈

    今年整个电视广播行业的真正主角是国家广播电视管理总局。禁令屡禁不止之后,广电总局频出重典整治“乱局”。从1月广电总局下文通知要求黄金时间须播主旋律电视开始,到2月26日通知选秀节目不得超过两个月的行政法令,再到电视竞猜节目叫停、性暗示广告叫停,最后具体到8月叫停选秀节目《第一次心动》、以及《美莱美丽新约》等类型整形类选秀节目,现在更是具体到选秀节目播出时间、主持人言行、投票方式等等。

    所以这些行动措施的背后,是一边观众激情参与,一边是商业利益驱使下的天下大乱,且屡禁不止。广电总局对选秀节目背后捅一刀的猛药式连续整治如同马后炮,招招惊人出人意料。但这种整治并非主动预防性行为,而凸现主管部门在管理上的无奈和缺失。

 

规范相关法律法规才是关键

    无论欧洲还是美国,选秀节目都是红红火火,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一个必然之路。但美国也对选秀节目进行严格的管制,但不会采取“马后炮”式的一刀切管理。美国的法律也有这样规定的:在电台中讲淫秽语言或在电视上露体,每次最高可被罚款32.5万美元。而采用禁播的方式也许是最有效的,但也有可能是最没有水平的管理。

    作为一个产业,国家只有尽快出台和不断修正健全的系统法律法规和监督执法体系,才是解决发展问题的根本所在。而一个接一个的围堵式通知禁令,难度难以保障,其客观性也值得怀疑,同时处理过了也缺乏法律基础。只要制定一些具体的操作规范和标准,并通过一定范围的讨论和听证论证后执行,才能保证广电事业的蓬勃发展,至少不会让很多部门前期白投资而损失财富,也不会让观众莫名其妙。

    我们期待一个规范但有持续创新活力的广电事业局面早日到来。
  
    (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和地址)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