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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立法阻止早恋“看上去很美”,实则荒唐之极!

(2009-09-02 20:59:24)
标签:

看上去很美

组成人员

泳衣

制定法规

黑龙江省

文化

分类: 杂谈 (话说天下)

   近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条例》中制止早恋行为列为家庭保护内容,规定父母或者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早恋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制止和矫正。这一立法规定“看上去很美”,似乎是对青少年的关怀和爱护,其实是给青少年头上戴上的一副“枷锁”。

 

   诚然,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成长时期,主要任务就是学习。早恋确实会对出于中学时期的孩子们造成损害,最主要的是影响他们的学习,荒废美好的时光。因为早恋有的孩子可能陷入迷茫之中不能自拔,有的孩子可能造成心理的逆反和性格的孤僻,有的孩子也可能造成终生的遗憾。而且,早恋还会给学校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惑。从社会的角度看,早恋的确不是值得肯定的一件事。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现在中学生早恋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越来越棘手。应该引起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关注,采取积极的方式加以引导和梳理,解开早恋孩子们的心结。但是,用立法的方式加以制止显然是不妥当的,甚至是荒唐的。

 

   我们应该正确看待早恋问题,早恋并不可怕,早恋也不是洪水猛兽。从中学生生理和心理成长的角度看,早恋非但不是丑陋的事情,而且应该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孩子们处在青春萌动期,对异性产生一种好感再正常不过了,是一种人之常情。说明孩子们身体发育良好,心理发育趋于成熟,有了一种追求美的能力。如果说错,只能是错在了时间上,不该发生在学习的黄金时期。除此之外,并没有别的过错。早恋就像一位穿着泳衣的美少女,如果她站在水天相接的海岸上,那绝对是一个迷人的境况。如果她穿着泳衣逛百货大楼,那就会大煞风景,招来骂名。就是说,早恋只是选错了地点和时间,是一朵早开的花,只要加以耐心细致的引导,给以人性化的关怀,就没有什么可怕的。

 

   根据媒体报道,黑龙江省人大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在修改条例时,“早恋”这一条并没有被列进去,后来在常委会审议当中,有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提出来,建议对孩子早恋进行制止、教育、批评、帮助,他们就把这个意见吸纳过来了。没有征求学校的意见,也没有征询家长的意见,更没有征询社会的意见,只是有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提出来就加进去了。殊不知,这是在制定法规,在制定规范和制约人们行为的准则,怎可如此草率!由此可见,这样一个涉及众多人口、涉及万千孩子健康成长的法规就在如此感性甚至多少有些随意的情况下推出,简直荒唐之极!用这种办法来阻止早恋是徒劳的,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增加孩子与家长之间的矛盾,形成对抗。

 

   早恋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我们的责任只是帮助它选择好开放的地点和时间,而不是用无情的手来掐掉它。早恋是孩子们美好的心理体验,只是有点“早”了。这是心理活动,不是一句简单的“不可以”就能阻止的,更不是一纸法文就能禁止的。需要耐心的、艺术的、温暖的疏导。这种疏导并非易事,需要家庭和学校的有机配合才能凑效。疏导早恋其实就是一种育人的过程,这个过程中必须充满人性、充满美好、充满艺术。不是像有的人想象的那样,发个文件,下个通知,就能办到的事情。黑龙江人大立法制止早恋的做法,必将被现实嘲弄。

 

   我们往往会用成人的思维会去判断孩子的心灵世界,给他们套上一个个无形的枷锁。为了阻止学生早恋,有的学校规定男女生不得近距离接触,接触距离不能小于44厘米;有的删除了课本中《牛郎织女》这篇课文;还有的进行男女学生分班。这些都是极其错误的做法。黑龙江人大立法阻止早恋更是错误的升级,就像规定班主任有批评学生的权利一样,规定家长批评、教育、制止和矫正学生早恋,也是一种无聊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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