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在工作量、待遇以及教育学生等方面强化了班主任的权利,并从待遇方面加强了保障性规定。教育部的一位负责人指出,在我们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的今天,一些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教师特别是班主任教师不敢管学生、不敢批评教育学生、放任学生的现象。《规定》明确:“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试想,“强调尊重学生、维护学生权利”就是教师不敢批评教育学生的原因吗?我认为,这种把尊重学生权利与批评教育学生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错误的,真正的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一些学生被宠坏了,老师不敢批评学生。随着计划生育一孩化的实行,独生子女越来越多,越来越娇贵,这些独生子几乎都成了家庭中的“小皇帝”。在家庭里长期娇生惯养,百依百顺,我行我素,养成了任性的坏脾气。上学后,表现的自私、独处、任性,不能吃一点苦,也不能接受一下挫折的考验,凡事以我为中心,一旦不顺心就大闹一场,甚至逃学、自寻短见、搬来家长助威。这样的“小皇帝”谁还敢碰?所以这些孩子在家里家长宠着他们,在学校中老师顺着他们,长此以往,他们越来越批评不得、教育不得。作为老师,批评教育学生往往引来麻烦甚至是祸端,面对这些被宠坏了的孩子,想批评教育也不敢了。老师有点被学生吓怕了,学生得不到来自教师正当的批评教育,就会越来越“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了。
二是教育理念发生偏离,老师不想批评学生。现在我们一再强调,人性化教育,素质教育,有的学校和教师就片面理解这一点。一味地强调过密的师生关系,迎合学生的喜好,丢弃了过去那种宽严相济的传统教育观方法。现在是只宽不严了,尤其是一些城市中小学校,师生关系演化为没有原则的朋友关系。即使学生犯了错误,老师也不想去批评教育了,因为我们都是好朋友,不好意思的。一些教师自觉不自觉地降低了老师应有的标准,光知道“授业”不懂的“传道”了,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都发生了问题。事实上,好的师生关系,并不在于老师是严是爱,而在于当严则严当宽则宽。学生犯了错误时,就该严肃批评,帮其认知错误,避免重犯。否则,如果老师将学生知错视而不见,甚至姑息迁就,则是误人子弟,贻害无穷。
三是学校被商业化了,教师不愿意批评学生。教师不敢批评学生的一个深层次的原因是,一些学校追求“利益最大化”,背离了教育的正确方向,办学校也两眼盯在钱上。高收费、多收费,上项目、拉赞助,整天围着一个钱字转悠。有的把学生看作是赚钱的工具,拼命地多招生、扩招生,赚取更多的钱。有人这样比喻说,学生和学校的关系,简直就成了顾客和商店的关系:我交学费,你给成绩。学费标准是你定的,再高我也得交;既然交了高昂的学费,就要物有所值,我的孩子成绩不好,唯学校或教师是问。这样一来,学校已沦为“学店”,教师沦为“店员”,这样的教育环境,实际上已经剥夺了教师批评学生的权力——谁见过营业员批评顾客的?其实,学校和教师也是收了学生的费,手短了嘴软了,打心里不愿意批评教育学生了。
我认为,以上三点才是教师不敢批评教育学生的真正原因,让教师或者班主任教师敢于批评教育学生,不是教育部授权不授权的问题,其实,这个权利教师自古就有了,干部不需要在规定再授权。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针对三个方面的原因,对症下药抓住深层次的问题,逐步加以解决。任何事情绝不是发个文件就能解决问题的,希望教育部还是深入地研究、分析一下当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如何加强学生道德教育的问题,应该好好抓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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