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没写博,但想大家一定是谅解的。
一个人说话写字,总要有真凭实感才好。
如没有或不能说,不说也罢。
当年胡适办《独立评论》,说到报人的态度,用了孔子一句话“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就是说,自己对自己说的话负责任。
前两天收到一封信,里面夹着报纸,是新闻系的学生自己办的刊物,头版上是我的照片,与一封署名是我的“与读者信”---
信的大意是教给大家怎么做一个新闻人。
随报纸寄来的有编者给我的信,说他们的报纸如何受到欢迎,读者短信参与热烈,收到的钱“大家吃了火锅庆祝”,并在下期起将成立财务组专门管理。。
信的末尾用小字注明“您那封‘与读者信’是我编的,时间紧张,希望您不要见怪”
我回了一封信给他“你热爱一个职业的话,先要尊重它”
今天他回给我“关于伪造您的信,我的确心里难过,包括现在。当做这件事的时候,我的一位老师说,这就是大环境,你需要这么做。于是,听了这样的话,看了看学校的其它报纸,我就更不尊重它了。那是一份神圣的东西,却在恶俗的人手里攥着,我讨厌恶俗的人,所以就对他手里的东西放弃了尊重。”
胡适的文章里还有句话“凡执事不敬者,没有不败亡的。”
我写给他。
明天(周一晚十点三十八分)播一个节目,大家看看,一起来批评,讨论。
节目不完善是一定的,只愿没有失去对事实的敬慎之心,因为这个职业的一切权力是你们所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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