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十八反 十九畏歌诀
标签:
飞花闪闪健康中草药 |
分类: 健康养生 |

食物十八反
食物中也有十八反,是吃东西的禁忌,希望大家多多注意,别不小心中了毒!
1、菱角反猪肉,会引起肚子痛;
2、柿子反白酒,会引起中毒;
3、栗子反牛肉,会引起呕吐;
4、蜂蜜反洋葱,会伤眼睛;
5、西瓜反羊肉,会伤元气;
6、萝卜反木耳,会得皮炎;
7、狗肉反绿豆,会引起中毒;
8、蜂蜜反豆腐,会耳聋;
9、芹菜反兔肉,会引起脱发;
10、香蕉反马铃薯,面部会生斑;
11、芹菜反鸡肉,会伤元气;
12、香蕉反芋头,会腹涨;
13、鸡蛋反鹅肉,会伤元气;
14、花生反黄瓜,会伤身;
15、苋菜反甲鱼,会中毒;
16、萝卜反水果,可致甲状腺肿大;
17、对虾(包括某些海鲜)反维生素c,可致砷中毒;
18、鲤鱼反甘草,会引起中毒;
所以,上述食物不宜同时服用,但可以分开进食,吃完一种后,最好相隔4小时以上再吃另外一种食物。
十九畏歌诀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爁炙煿莫相依。
记载
《神农本草经·序例》指出“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尔,勿合用也”。自宋代以后,将“相畏”关系也列为配伍禁忌,与“相恶”混淆不清。因此,“十九畏”的概念,与“配伍”一节中所谈的“七情”之一的“相畏”,涵义并不相同。
“十九畏”和“十八反” 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 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 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 见明显的增强毒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对“十九畏”和“十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
2014年1月10日,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女科学家高月领衔的“中药安 全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在当日举行的国家科技奖励大会上,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由该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女科学家高月领衔的“中药安全性关 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历时10余年攻关,创建了中药早期毒性预测、毒性物质分析和配伍禁忌评价3类技术8种方法,并利用这一综合技术平台对临床易发不 良反应的7大类中药的安全性进行了系统研究,阐明了中药配伍理论的现代生物学机制,实证了“十八反”、寒热配伍、甘草“调和诸药”等中医经典理论。

配伍禁忌,是指某些药物合用会产生剧烈的毒副作用或降低和破坏药效。包括十八反、十九畏。 十九畏最早见于明朝刘纯《医经小学》列述了九组十九味相反药,具体是: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起源 十八反最早见于张子和《儒门事亲》,列述了三组相反药,分别:甘草反甘遂、京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川乌、附子、草乌)反半夏、瓜蒌(全瓜蒌、瓜蒌皮、瓜蒌仁、天花粉)、贝母(川贝、浙贝)、白蔹、白及;藜芦反人参、沙参(南、北)、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赤芍、白芍)。 歌诀及解释 本草明言十八反 半蒌贝蔹及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 诸参辛芍叛藜芦 第一句:本草明确的指出了十八种药物的配伍禁忌 第二句:半(半夏)蒌(瓜蒌与天花粉)贝(川贝母、浙贝母)蔹(白蔹)及(白及)[1] 与乌(川乌、草乌和附子)相对 第三句:藻(海藻)戟(大戟)遂(甘遂)芫(芫花)都与草(甘草)不和 第四句:诸参(人参、沙参、玄参、苦参、丹参)辛(细辛)芍(赤芍白芍)与藜芦相背 古今中医在开方用药时都沿用上述禁忌原则,也是学习中医中药必须要弄懂的。 十八反 诸参究竟应该包括哪些?《本草纲目》中记载为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而党参、太子参、西洋参虽也名为参,但植物来源、成分及功效均与人参不同,又无任何临床依据,不可以其有参名就认定反藜芦。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