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366块钱买了一份个人医疗保险,结果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连续多次获得理赔,这让44岁的秦凤兰(化名)突然发现,原来保险公司真的说话算话,“也挺大方的”。
秦凤兰是北京市平谷区人,去年6月28日,她在人保健康北京分公司投保了一份名叫“守护专家”的住院定额个人医疗保险,因为是二档,所以保费只有366块钱。去年10月19日,正在上班的她突然感觉不适,到平谷区医院一检查,被确诊为右乳浸润性导管癌,于是先做手术,紧接着开始化疗。
得了这么大的病,对秦凤兰的打击可想而知,而因为家住在农村,接下来的医疗费用又成了她的一块心病。不过既然买了保险,当然要索赔的,这样才能减轻一点家庭负担,于是2006年12月15日,在向北京人保健康递交了乳腺癌手术和化疗的理赔资料后,今年1月18日,她第一次获得了3360元的赔付。
1月26日,秦凤兰再次递交了化疗理赔资料,2月7日,获得了2835元的赔付。3月2日,还是同样的理由,她第三次要求理赔,据了解,目前理赔正在进行中。
从买保险到得病,秦凤兰的保单刚刚过了90天的等待期,而且多次化疗多次理赔。这让她实实在在地觉得,这个保险没有白买。而且在以后的年份里,她还有可能继续享受这样的待遇。
人保健康北京分公司个险销售部总经理助理邓侃解释说,原因很简单,就是秦凤兰所买的保险条款里有一条规定,即保险公司承诺首年保证续保。所谓保证续保,就是指在客户续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不能因为个人的健康状况发生变化而拒绝客户继续投保该产品,或者对客户提高保险费,增加除外责任。而这也是去年保监会颁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的。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很多健康险产品是以附加险的形式附加于主险之上的,保险期限大多是1年,如果在期限内被保险人出险了,保险公司则按约定进行赔付,但投保人下一年想再投保这类附加险的时候,却往往会被保险公司拒保,投保人当然会心生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国内不少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主险或附加险形式的健康险产品,但往往又暗藏玄机――约定保险公司可在续保时调整保险责任和保费。
而去年出台《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则明确规定,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不得约定在续保时有调整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范围的权利。
据人保健康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曾卓介绍,保证续保条款在国外健康险产品当中相当普遍,2000年国内则首次出现了以主险形式并且含有保证续保承诺的健康险产品,经过3年观察后提供保证续保权。而目前国内现有的健康险产品中,如果有保证续保承诺的话,保证续保一般都是在三、五年之后。
虽然这样的期限规定有助于保险公司控制风险,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客户的不公平,因为即使是按照《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没有进入保证续保期之前,保险公司仍然拥有调整保险合同的权利。而有数据显示,从2000年以来,有的规定三年保证续保的健康险产品,三年后的续保率只有30%-40%。
据介绍,秦凤兰的保险是首年承诺保证续保,也就是说,当她2006年通过人保健康的投保审核的时候,就已经自动享有了保证续保权,以后每年到了6月,只要交纳366块钱,就一直可以续保到69岁。而这对她减轻今后继续治疗的费用负担,无疑是雪中送炭。,
曾卓表示,作为国内首家专业健康险公司,人保健康自成立以来,就一直试图在产品开发中走一条与传统健康险有所区别的路子,配合健康管理和简便快捷的理赔,来显现专业健康险的优势。目前,人保健康已经开发出了包括守护专家住院定额个人医疗保险在内的好几款首年保证续保产品,这里面既有针对非社保人群的产品,也有针对社保外医疗的报销产品,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不过他坦承,相对于三、五年的保证续保产品,首年保证续保确实风险比较大。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仅需要严格投保审核,而且要借用健康管理的手段来产生长期效应,帮助保险公司降低风险。
邓侃认为,因为有精算的前提,所以首年保证续保产品的风险不在于发病率,而在于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上。这对于保险公司如何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提出了很大的考验,尤其是在目前我国的医疗体制还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据了解,目前秦凤兰经过积极治疗,病情已大有好转。而有关专家也建议消费者,购买短期医疗保险时,尽量购买能保证续保的产品,这样才能得到更好的长期保障。
秦凤兰是北京市平谷区人,去年6月28日,她在人保健康北京分公司投保了一份名叫“守护专家”的住院定额个人医疗保险,因为是二档,所以保费只有366块钱。去年10月19日,正在上班的她突然感觉不适,到平谷区医院一检查,被确诊为右乳浸润性导管癌,于是先做手术,紧接着开始化疗。
得了这么大的病,对秦凤兰的打击可想而知,而因为家住在农村,接下来的医疗费用又成了她的一块心病。不过既然买了保险,当然要索赔的,这样才能减轻一点家庭负担,于是2006年12月15日,在向北京人保健康递交了乳腺癌手术和化疗的理赔资料后,今年1月18日,她第一次获得了3360元的赔付。
1月26日,秦凤兰再次递交了化疗理赔资料,2月7日,获得了2835元的赔付。3月2日,还是同样的理由,她第三次要求理赔,据了解,目前理赔正在进行中。
从买保险到得病,秦凤兰的保单刚刚过了90天的等待期,而且多次化疗多次理赔。这让她实实在在地觉得,这个保险没有白买。而且在以后的年份里,她还有可能继续享受这样的待遇。
人保健康北京分公司个险销售部总经理助理邓侃解释说,原因很简单,就是秦凤兰所买的保险条款里有一条规定,即保险公司承诺首年保证续保。所谓保证续保,就是指在客户续保的时候,保险公司不能因为个人的健康状况发生变化而拒绝客户继续投保该产品,或者对客户提高保险费,增加除外责任。而这也是去年保监会颁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的。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很多健康险产品是以附加险的形式附加于主险之上的,保险期限大多是1年,如果在期限内被保险人出险了,保险公司则按约定进行赔付,但投保人下一年想再投保这类附加险的时候,却往往会被保险公司拒保,投保人当然会心生不满。在这种情况下,国内不少保险公司相继推出了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主险或附加险形式的健康险产品,但往往又暗藏玄机――约定保险公司可在续保时调整保险责任和保费。
而去年出台《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则明确规定,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不得约定在续保时有调整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范围的权利。
据人保健康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曾卓介绍,保证续保条款在国外健康险产品当中相当普遍,2000年国内则首次出现了以主险形式并且含有保证续保承诺的健康险产品,经过3年观察后提供保证续保权。而目前国内现有的健康险产品中,如果有保证续保承诺的话,保证续保一般都是在三、五年之后。
虽然这样的期限规定有助于保险公司控制风险,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客户的不公平,因为即使是按照《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没有进入保证续保期之前,保险公司仍然拥有调整保险合同的权利。而有数据显示,从2000年以来,有的规定三年保证续保的健康险产品,三年后的续保率只有30%-40%。
据介绍,秦凤兰的保险是首年承诺保证续保,也就是说,当她2006年通过人保健康的投保审核的时候,就已经自动享有了保证续保权,以后每年到了6月,只要交纳366块钱,就一直可以续保到69岁。而这对她减轻今后继续治疗的费用负担,无疑是雪中送炭。,
曾卓表示,作为国内首家专业健康险公司,人保健康自成立以来,就一直试图在产品开发中走一条与传统健康险有所区别的路子,配合健康管理和简便快捷的理赔,来显现专业健康险的优势。目前,人保健康已经开发出了包括守护专家住院定额个人医疗保险在内的好几款首年保证续保产品,这里面既有针对非社保人群的产品,也有针对社保外医疗的报销产品,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不过他坦承,相对于三、五年的保证续保产品,首年保证续保确实风险比较大。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仅需要严格投保审核,而且要借用健康管理的手段来产生长期效应,帮助保险公司降低风险。
邓侃认为,因为有精算的前提,所以首年保证续保产品的风险不在于发病率,而在于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上。这对于保险公司如何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提出了很大的考验,尤其是在目前我国的医疗体制还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据了解,目前秦凤兰经过积极治疗,病情已大有好转。而有关专家也建议消费者,购买短期医疗保险时,尽量购买能保证续保的产品,这样才能得到更好的长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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