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是上帝创造了人,当人渐多的时候,因为看护不过来,于是上帝就创造了妈妈,让妈妈代其履行职责。后来,当人实在太多的时候,妈妈也看护不过来,于是上帝又创造了保险,让保险来分担妈妈的一些工作。
不论你是谁,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希望我们自己、亲人和朋友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因为平安和幸福是人类亘古不变的追求。然而“月有阴睛圆缺,人有旦夕祸福”,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人们不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风险,如生病、伤残、死亡等等。这些风险的发生常常会扰乱正常的生活秩序,使人们陷入经济困境。保险虽然不能阻止风险的发生,但能够在人们最需要帮助的时候,送上最人性的温暖与最实在的关怀。《保险法》指出:
保险——是保险人(即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基金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并以其生存、年老、伤残、疾病、死亡等人身风险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
保险合同——是用国家信誉担保的法律合同,如同人民币是用国家信誉担保的纸张一样,如果您能够认同人民币,也一定可以认同保险。
从某种意义上讲:保险是有钱人的避风港,没钱人的福利院。有钱人可以通过保险合理避税、保全资产,富及子孙后代;没钱人可以通过保险转嫁个体风险,共享财富资源,以延伸家庭经济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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