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来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请求法律咨询,由于别的律师正忙,我便与实习生小张去接待。
这位妇女看上去神采弈弈,见到我后便主动向我问好,接着她的第一句话便是“我要告国家海洋局!”怎么回事?我心中立即浮起了一个大大的“?”立时,我心一沉,精神一振,认为今天碰到了一件大案、冤案。她开始向我叙述道:“我与小泉淳一郎即日本首相是亲戚,我与他的太祖爷是同一个人,小泉托中国国家海洋局带她去全世界旅游,上次国家海洋局的飞机飞到我的老家内蒙古赤峰去接我,在我家的院子上空,一架小型飞机停留在半空然后放下一具长梯,我便爬了上去,然后我们去日本海玩了一趟,还去了马来西亚。后来国家海洋局违约了不带我去埃及红海了,所以国家海洋局应该向当初承诺的那样,如果违约则赔偿我五十万元。”我问她有什么凭据没有,她说没有,并且还兴致勃勃的谈起她与小泉生了一个孩子。真见鬼,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啊?!我们发现她原来是一名患有妄想症的精神病患者。对这种人你还有什么办法,她表面上看一切都很正常,没想到整天脑子里却都是这些幻觉。我只好以证据不足为理由三言两语把她支走了。这世界还真是什么人都有,我算是又见识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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