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向和性别对亲密关系的不同影响
提个问题:“如果一个男同性恋和一个异性恋女性结婚了,还想着男人,是不是对妻子很不公平?”很多人会回答:“非常是”。再提出一个问题:“如果一个拉拉(女同性恋者)和一个男人结婚了,还想着女人,她是不是对丈夫很不公平?”回答的人也许就会有偏移的说:“是吧?”相对于男同和异性恋女性结婚来说,也许已婚拉拉的情况在有些地方碰到的有些问题和已婚男同一样,但也许一些地方并不同。
美国临床心理学家 David J. Ley, Ph.D.在他发表在《今日心理psychology today》网站的文章“双性恋出轨是不忠吗?”(http://www.psychologytoday.com/blog/women-who-stray/201101/does-bisexual-infidelity-count)中提到了美国UT Austin大学的Confer和Cloud发表在2011年心理学术期刊《人格和个体差异Personality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的科研发现:男女对配偶的对于同性出轨的态度非常不同。Confer和 Cloud验证了他们基于性策略理论的预测。他们发现,如果丈夫发现自己的老婆或女朋友跟别的男人发生性关系,仅有25%的男人还愿意继续和对方一起生活;可是,如果老婆跟女人睡觉,那么丈夫原谅她的比例就会升到60%。与此相对的是,妻子如果自己的丈夫跟别的男人发生了性关系,那么女性一般不会善罢甘休,仅有26%的女性会原谅对方;而如果丈夫和女人偷情,她原谅他的可能性可以稍微上升到33%。对于配偶的同性性行为,男女的态度是不同的。他们尝试从生物进化的理论对这种现象进行推断,女性之间的性行为不会怀孕,男人只要确定养的孩子是自己的就可以了;而女人比较注重伴侣之间的亲密和忠诚,而且如果丈夫搅进同性的性关系中,她们会认为被对方抛弃的风险会更大,就难于接受丈夫的同性出轨了。
这个问题反映出一个人对性向和性别的态度:这个人是更歧视同性恋还是更歧视女性,或者此人是否能支持性小众并重视性别的平等。如果一个人不用一个多元、平等和人性观来回答这个问题,就会造成偏颇,如:一个人会很强烈的反对男同和女性结婚,却同情已婚拉拉在婚内受到异性恋的丈夫的欺压。这样的双重标准,非但不能帮当事人解决问题,也会激化矛盾,反而会造成更多的问题。
社会道德感对个体家庭问题的不利影响
假设是一个已婚拉拉提出“她有自己的女友对丈夫公平吗?”的问题,她也许已经认可了她的婚姻状态,并希望维系她的婚姻。她内心的矛盾源于她自己的性爱需求和目前社会公认的道德价值观的冲突。道德的作用是照顾到社会中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持社会整体的规则,这就是我们的文化或者法律的基础。道德可以规范人的行为,但过分依赖道德标准,反而让个体失去了处理问题的能力。我们社会目前的婚姻价值观是:夫妻对婚姻中的性要绝对忠诚。家庭问题复杂多变,道德反而会容易被个人误用。通过婚外情来指责对方不道德是一个常用的攻击对方的方式,所以这个拉拉会担心自己和同性女友的关系会引起丈夫的攻击,而使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
但婚姻中问题肯定不仅仅是一个人的。很多家庭成员在抱怨他们怎么受到其他人的恶劣对待,怎样不能按自己所喜欢的方式被他人理解或回应上。婚外情可以成为最佳的将责任推到他人身上的理由,这样这个人可以不为因自己应有问题造成的这个局面来承担任何责任。只要他们可以因不能获得生活中想要得到的东西而责怪他人,他们就不必投入到改变这一艰巨的工作中,也不必冒改变所涉及的风险。
就一个个案来说,处理这样的家庭问题千万不要拿到社会上去求仲裁,因一旦希望得到社会认可,就会被社会整形,个体家庭被更多外力入侵,而变得面目全非。社会不会考虑个体的感受,只是简单的把各种不同修理成一个形状就完事了,这个形状就是我们常说的“道德”。因为家庭的模式是多样的,用一种模式或道德观来评判每一个家庭,就会造成家庭中的成员无法面对差异和冲突,不能处理困境。这样,当事人反而成为公众舆论蹂躏下的受害者,造成家庭被外界系统入侵,造成二次伤害,家庭问题复杂化。个体家庭被社会干扰后,功能进一步丧失,实际上对社会整体的和谐并不利。
有人会来质疑这种婚姻的出发点是不是就有错。但这样的家庭一直就存在着。文化因素得以渗透并塑造了我们认为所“知道”的事物,“公平”这个词是个相对的概念,不同标准下的结果也不同。而就性向对人们情感生活影响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了人们的想象,比如David J. Ley就提到了女性都有成为同性恋的可能。家庭和婚姻对于个人的影响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社会发展到一夫一妻制只有短短一个世纪。我们需要发展出更有效的方式来理解家庭和个体需求的关系。
所以当事人在最开始的问题的提法本身就是纠结的。但现在考虑的是探讨既成事实后的此类家庭的纠葛,所以本文会更多从心理咨询的角度帮助其中的个体找到解决方法,而非去探讨过去的对错。如果我们基于解决模式来看这个问题,则容易找到方法和方向,而不必去对社会、心理和文化之间的关系做科学家般的研究或哲学家思考。
对于一个普通的提问者来说,他/她首先要知道之间在婚姻中需要的是什么,而另一方需要的是什么,而双方的需求是不是一致。这个问题也许很多夫妻并没细致想过和交流过。如果双方认为家庭提供的是亲情的关系,彼此更看重生活的过程,也许上面的那个问题并不是问题。
人类学家非常清楚家庭的模式的多样的,传统的一夫一妻制不能套在所有人身上。有些爱情观的传播的目的是为了社会的秩序化,如果一个人发现自己做不到传统模式价值观的要求,而不能灵活的处理这些信念和现实之间的差异,家庭和自己就容易陷入困境。有些人如果不去过多考虑爱情价值观的影响,就从算经济账入手,会发现在婚姻的发展上也许会很得利、很舒服。这样的理性家庭,看起来好像缺乏了情感,但家庭的主要功能似乎没有为感受负责这一说。在家庭中加上了一些爱情观世俗观道德观伦理观之后,当事人自己的情感需求和经济需求反而不容易一致,造成很多家庭内的矛盾。
如何解决这样的困境
文章最开始的题目似乎把家庭问题引导到了一个复杂的争议区。在我们过度的思考这些情感和家庭以及文化的关系时,我们变得十分狼狈。如果我们通过从性别角度对两个问题进行的对比,我们到可以发现性别不同在同一个问题中产生的差异。文中提到的几位心理学家研究的结果,正好可以用来解答这个已婚拉拉的问题。
既然男性对妻子是同性恋的感受没有那么糟糕,这个已婚拉拉如果想找到如何继续家庭的思路,倒是可以考虑是不是需要和老公交流下丈夫对女同性恋的看法。知道妻子是个拉拉,而且有自己的女朋友,有些男性会产生幻想占有了更多的女性,往往会觉得自己占便宜了。当然也许是因丈夫不好意思去谈这个问题,怕被他人笑话。所以此类问题被在媒体中报道时,同妻一直抗议很多,同夫抱怨相对则少。
科研证明了性爱和浪漫对家庭的功能影响不大,家庭中权力和亲密是家庭发展主要影响因素,但当代人的婚恋价值观对婚内生活的影响不得不考虑。如建议这个家庭继续有个前提,就是当事人在家庭是不是感觉舒适。如果按金赛的性向维度理论来判断,结婚的拉拉需要判断好自己在性向上的维度,她是不是在性爱上可以接受一个男子?如果自己是双性恋,就可以继续想想活着是为了什么,而自己和这个男人之间的关系是什么?这样问题就从性向方面转化为了普通的婚姻适配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