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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悟小品:榴莲

(2006-08-17 05:47:17)

 

        想起第一次吃香蕉时的狼狈,至今都感到羞涩和可笑。

那是1966年底,随着“文革”大串连的热潮,我们第一次来到南中国最大的城市广州。广州的繁华,刺激着我们这些未经世面的江南少年,我们忘了此行的“使命”,整天徜徉在花城街头,就像后来作家高晓声所描写的农民陈焕生。广州的水果琳琅满目,只是经过几千里的长途跋涉,我们口袋里原本有限的几个小钱已所剩无几。但不管怎么样,新鲜总是要尝一尝的,于是我们选择了香蕉。

 禅悟小品:榴莲

问了一下价钱,香蕉有两种,黄皮肤并带着一些芝麻黑点的七分一斤,青色而新鲜的则是每斤九分。概念中水果总是新鲜者为上品,毕竟是第一次尝新,最终我们还是选择了贵的,来不及回到住地,当街就开始了“大块朵颐”。我们的吃相一定不雅,以致当街而过的广州人看着我们总是忍不住地掩鼻发笑。然而令我们大失所望的是,香蕉带给我们的感觉并不美好,其又硬又涩的感觉实在与我们此前间接得来的印象大相径庭。直到有一青年向我们指出,这种青香蕉需放置七八天后后才能去吃,于是知道,“越是新鲜越是上品”的概念实在是一个形而上的错误。

随着社会经济的大开放,从前那种地域的禁锢早被打破,世界变小了,时间和空间都以一种新的形式左右着人和事,南方的水果,不出二十四小时就会被空运到我们这儿,对水果的认识,当然也就不再局限于当年的幼稚,然而就像对其他事物的认识一样,错误总是难免。

一般人都认为,芒果当属水果之王,但到过南方的人都知道,真正的水果之王不是芒果而是榴莲。可惜我认识榴莲就像我认识香蕉一样,一开始就是个错。

2001年,我第一次到厦门,住在一个朋友家里。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怪怪的气味,是一种腐臭了的酸白菜的气味。坐下越久,气味也越浓,让人感觉与这样豪华而近乎洁癖的居室不甚相称。饭后,我们急着要去鼓浪屿,朋友说:“等晚上回来,我们开始吃榴莲。”

从鼓浪屿回来时已是大半夜了,我们的出租车差一点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我的一条腿也差一点丢在了厦门岛。惊魂甫定,朋友捧出一只硕大的家伙,橄榄球样的形状,浑身带刺,搁在茶几上,就像是一只刺猥,而一种浓浓的酸臭也扑面而来。朋友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忘了这件事吧,现在,我们开始吃榴莲。”我终于明白,从刚一进门时就闻到的那种难闻气味,竟来自这只叫榴莲的家伙。有人叫着:“这么臭啊!”朋友说,吃起来你就不这么说了。朋友用刀子划开那只“刺猥”,挑出里面白色的果肉放在托盘里。朋友说:“开始吧,真正的水果之王。”朋友说,这是最正宗的马来西亚榴莲,世界上最好的水果。

不用说,那天吃榴莲的感觉真是好极了,以致我们接下来的新加坡之行,榴莲就成了每天必须大饱口福的食物。

人不应该拒绝那些在外表上给你的视觉和嗅觉不快的事物,在其不雅的表相下,也许就蕴藏着十分的美好。就像慧能所说,“人可分南北,佛性不分南北”,“猖獠也有佛性”。水果如此,而况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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