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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调查"躲猫猫"------成在创新  败在细节

(2009-02-24 13:28:36)
标签:

躲猫猫

媒体

网民

公信力

政府

文化

分类: 云南网民最清澈

    (《青年记者》杂志2009年4月上)

     引发这场舆论风暴的,只因三字: “躲猫猫”。

   这场舆论风暴的应对,重于三字:“开先河”。

   反思这场舆论风暴的,可用三字:“不信任”。

   舆论风暴再次启示:建设阳光政府,树立媒体公信。

   

    当我们静下来反思近日在网络上“炸锅”的云南省委宣传部组织的网民调查团调查“躲猫猫“真相的舆论引导创举,可谓成在创新败在细节。

    对于这个模式,用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的话来说:网络上的事就得用网络办法解决。以网友名义调查躲猫猫舆论真相的“开先河”创新模式,的确收取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但由于在组织过程上的匆忙和一些细节上的疏忽,导致了在这场舆论风暴的引导上也滋生出了很多误差,造成了对参与调查的网民成员的一些名誉风波,甚至还引发一些网友直接称云南省委宣传部是在“作秀”“找托”的指责。

    不过,既然是一次从未有过的尝试性探索,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完美的地方。但从舆论引导的效果上来总结,用网民参与平息网络民意的情绪性质问,无疑是一条最有成效最富可行性的亲民性出路。

 

  源起:躲猫猫窜红,凸显执法公信力的下降

    事情源起:2月13日,《云南信息报》刊登了的一起社会新闻,24岁的云南玉溪北城镇男子李乔明因盗伐林木被刑拘,四天后在医院死亡,死因是“重度颅脑损伤”。晋宁县公安机关12日给出的解释是,当天李乔明受伤,是由于其与同监室的狱友在看守所天井里玩“躲猫猫”游戏时,遭到狱友踢打并不小心撞到墙壁而导致。

    随后在短短几天内,各大网站纷纷转载,众多网民纷纷留言、跟帖和发表专文,截止2月18日,以“云南  躲猫猫”为关键词,在百度网页搜索到数十万条。网民留言和跟帖的内容出现一边倒的舆论质疑:普遍对相关部门公布的死因表示怀疑,认为玩“躲猫猫”游戏至死的说法,太过于荒唐和不负责任,大部分网民持“不可能”、“警方骗人”、“荒唐”,有的甚至认为“警方就是肇事者”。网民还将“躲猫锚”事件列为2009年中国网络第一大事件,并与去年引发震惊中外的瓮安事件中的“俯卧撑”相类比,而“躲猫猫”一词也迅速窜红网络,更被冠之2009年第一雷人的网络热词。

    很显然,躲猫猫舆论的炸药桶被引爆就是出于对执法公信力的不信任,一条已经成年的生命竟然因而儿戏——“躲猫猫”而丧生,网民在没有渠道获得真相以捍卫自己的知情权现实情况下,无奈中只好用“躲猫猫”这个热词以表达对这种执法结论的愤怒,选择了更具戏剧色彩的讽刺以表达全民的集体情绪质问。

事实上,网民所需要的只是真相,一个青年公民在监狱里非正常死亡了,毕竟,那也是一条生命,也有自己人身不受侵害的权利,仅凭“躲猫猫”三字结论,何以取信于天下?以此而进一步质疑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显然是每一个公民或网民的应有权利。所以,从这种角度看,“躲猫猫”走红网络并不意外,网民质疑当地司法是否公正也当属人之常情。

 

   应对:邀网民调查真相,用网络办法解决网络舆情

    针对网络舆论的普遍质疑、批评,有的甚至是攻击的被动局面,防止质疑、批评和攻击愈演愈烈,云南省委宣传部2月19日上午紧急召集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昆明市公安局等部门研究应对措施。省委宣传部提出组建一个调查委员会调查舆论事件真相,回应网民质疑和社会关切。组成人员除有相关部门的人员外,还应有部分网民和其他社会人士。在形成共识并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2月19日下午省委宣传部正式在云南网发出公告,公开征集参加调查委员会的网民和社会人士代表,在数以百计的报名人员中确定了11位网民和社会人士参加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于2月20日前往晋宁县看守所进行调查,当晚将初步的调查情况公开在云南网发布。

    征集网民调查躲猫猫的公告于19日下午3点发出后,立即产生了强大的社会反响和实际效果,短短几小时内报名的网民达到上百人,云南网、红网、荆楚网、随即在第一时间刊出笔者所撰写的《邀网民调查躲猫猫真相是执政进步》的评论。而这一创举也迅速得到了网民和社会各界的赞扬,许多网民都认为,云南能以开明心态处置网络舆论事件,深得人心,在全国开了创新先河,堪称公开、透明处置公共舆论事件的典范,是官民互动最成功的一个标本。有的网民还说到:这是一个别开生面的创举,不论其结果是否能赢得网络民意的普遍认同,至少,这种正视民意、正视公众知情权,积极回应网络舆情的思维,显现出民主政治的开明之风。直到报名截至后的20日晨,先后有1000多网民通过各种方式要求参与调查委员会。

    邀请网民调查真相的创举,受到了国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从2月19日下午开始,中央电视台多个频道或栏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卫视、东方卫视、新京报、北京青年报、潇湘晨报、华商报、成都商报等数十家媒体记者就赶到昆明采访,采访关注点主要是云南这一做法的创新意义和积极效果。海外媒体记者也通过电话采访了相关部门负责人。据初步统计,全国各大网站及各省区市新闻媒体均进行了连篇累牍报道。云南省委宣传部这一做法连续三、四天内都成为全国各地各大媒体追逐的最热门新闻事件。不少媒体都连续拿出几个版来进行专题追踪报道,仅中央电视台各频道就赶来4个组近20余人,分别制作了不同的深度专题报道。

    19日以后,全国的舆论焦点都从对警方的质疑攻击转向“云南首邀网民参与调查真相”这一新的兴奋点上,而这也正是此次应对方案所要达到的最主要意图。既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原先网上的批评和攻击,初步扭转了舆论态势。

 

   风波:不准会见嫌疑人,舆论转向是“找托”

    不过,随后在网民调查团的调查过程中,晋宁县检察院一副检察长却节外生枝,在当地公安机关按照协调会上作出的决定同意媒体和舆论事件调查委员会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突然出面以“违反法律规定”为由提出“检察意见”,拒绝会见,致使21日起网上舆论突变。因为网民所关心的看监控录象、见犯罪嫌疑人以及死者尸检报告三个细节没有任何一项获得实现的情况下,这个网民调查团在20日临晨发布的调查报告只能以流水帐式的一无所获公布于世.而调查报告中的一句感言更是成为一种无奈的表白:“调查委员会在一天的工作中,得到了很多前段时间广大网友、新闻媒体所不知道的资料,但是无论是事前我们天真地提出会见在押嫌疑人、浏览监控录像等一件件事情被制度、法律的名义所拒绝。最后真正能揭露真相的,只可能是拥有法律资源的执法司法部门。”

    调查无果,白走一趟,致使网民戏称这次调查为“晋宁一日游”。

    由于网上对调查进行了全程直播,这本是凸显开明的举措,但因为调查过程中的种种不顺,网民更加质疑政法机关是在联手“躲猫猫”,甚至对此次具有开创性的“阳光之举”也产生了是“作秀”、“危机公关”,而非“真心提供真相”等方面的质疑。特别是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在情况说明会上面对众多媒体和调查团,仍然指责媒体报道有误,称他当初说的是死者玩的是“瞎子摸鱼”,媒体却报道成“躲猫猫”,也引发新一轮的负面炒作,网络上诞生第二个网友用来戏谑政府蒙蔽真相的流行热词“摸鱼”。

同时,天涯论坛上发布了对网民调查团成员的人肉搜索结果,直接称这次调查是云南宣传部“找托”,“作秀”,而调查团成员则直接被网民称之为“5毛”。

    尽管存在某些遗憾,但总体舆论态势已经于云南有利:平面纸媒和电视媒体的报道基本上都是肯定云南的开明之举,给予高度评价;网络媒体虽然质疑之声仍多,但已出现分化,有效地改变了19日前“一边倒”批判云南省的舆论局面。特别是22日下午,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等人通过云南网、人民网、新华网、搜狐、新浪、腾讯、网易等各大网站同步在线答疑等第二轮的舆论应急处置措施,并频繁接受全国媒体采访,网民的质疑已经趋于平息,多数网民基本形成了客观理性的态度。

 

  评价:成在创新,败在细节

     然而,反思整个舆论风暴的引导,之所以在引导过程中出现了再度舆论突变,实则就在于在组织过程中的不严密,各部门联动的意见不统一,以及细节上的疏忽。

    细节一:组织时间上的仓促。从网民报名到名单确定,仅仅几个小时,调查过程更是走马观花,并没有给调查团更多的事前准备。网民调查的行程,调查手段,调查所需要了解的人物,调查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等等细节,都没有充分的准备

     细节二:网民调查团成员太局限于本地。试想,要是此次调查团成员有更多的外地网民代表,那么也不会出现云南“找托”的臆测,也不会出现某些论坛上对参加调查的网民的名誉攻击。包括对调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任命,仅凭在QQ群里最先报名而确定,这并没有考虑到省外网友的情绪表达。即便本次调查时间仓促,但既然是一次全国征集令,丧失了外地网友的参与,只能说是一次孤芳自赏,并且给了外地网友质疑的口实。

     细节三:事先已经联系好的可以让调查团成员面见嫌疑人,为何中途突现变卦?网民需要调查的连最这个核心的问题一个都不让调查团真正核实,这种调查对于网民来说,已经失去了意义,舆论突变将成肯定,说到底。这还是在部门细节沟通上存在问题。

     细节四:“躲猫猫”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网友质疑“网民调查团”调查过程如“走秀”时,法律界人士却提出更大的质疑,指出组织网友进入看守所调查,从形式上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组织10多个普通群众进入看守所调查,在某些法律界人士看来“不可思议!”“从形式上看,有以权代法的嫌疑。”

     从这次云南征集网民调查真相的开先河之举舆论引导模式看,尊重网民,保障网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引导舆论的最佳出路,只有满足网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四权”,才能理顺情绪,引导舆论,一味采取“捂”或回避,只会激化矛盾,达不到引导舆论的效果;而依法办事,注重细节和组织过程的严密,则是保证舆论创新引导成功的基本要求和底线。

    当然,从“躲猫猫”事件网民参与调查最后的效果看,仅凭网民们的情绪表达依旧难以超越司法独立的界限,网络民意的汹涌可以推进真相揭开的时间,却不一定能自己通过独立调查途径获取真相。

   

    反思:建设阳光政府,树立媒体公信迫在眉睫

    躲猫猫”带给社会各方面的是一个关键词:不信任。先是不信有关部门的结论;背后是不信任传统媒体;(曾以为网民委员会代表民意,后因调查委员会的《报告》没有给出所谓的躲猫猫真相,又不信任网民代表);导致了不信任政府组织的代表,因为网民代表的核心是还是媒体从业人员。一次次连锁反应,实际上是对是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

    因此,从根本上说,这场舆论风暴再次启示我们:建设阳光政府,树立媒体公信,是摆在各级政府和媒体面前一个重大而紧迫的问题。

    正如新京报社论所言:“云南‘躲猫猫’事件发展至今,人们既看到了网民参与事件调查这一‘具有开创意义的举动’,也看到了网络监督无法替代更无须替代司法调查这一应予正视的现实。从结果上反观此次网民参与舆论事件的调查,其形式意义远大于实质。当然,这是仅就事件本身的解决而言。云南宣传部门在对待网络民意与网络民智上的开明心态,依然值得肯定。这样的‘开创’之举也可以为其他地方效仿,只是,网民参与理应恪守作为公权力‘监督者’这一身份自认,而不可跨越法律径行‘网络执法’事。网民调查委员会暂告一段落,或许它还曾带给人们一些失望;但网络监督还要继续下去,监督的最终目标,不仅要找出‘躲猫猫’的真相、给责任者以相应的‘罪与罚’,更期待成为看守所管理体制变革的推动力量。”

    应该说,我们看待此次调查团的作用和网民的力量,最终还是必须回到法治社会这个主题上来,在民意和法律的选择上,我们可以尝试顺应民意作出一些民意需要的举动,但社会的最终公平和公正,还是必须仰仗法治的健全。民意的冲动可能促进社会的文明,但改变不了执行的透明度和民众的知情程度,也许,这才是网民调查团试水躲猫猫之后给我们的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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