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的北欧国家——“瑞典王国”,简称“瑞典”。这种名称从中世纪开始,由于该国南部的梅拉伦湖区建立起了“斯维亚国”。“斯维亚”在古高德语中,属于“亲属”的意思。1905年,“瑞典王国”才撩起了新鲜的面容。
中国人最熟悉的还是著名的“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说起来,她堪称17世纪的“才女”,不但善于骑马、剑击,还笃信天主教。可惜,这位女王陛下一辈子没有结婚,想必,女王也有丧失面子的“私人秘密”。常言道:守身如玉;不过,尊贵放浪的“瑞典女王”,未必斩断了与外界的种种联系,在男男女女之间,她依旧裹挟了很多“私人秘密”,甚至是无法公开的。
有趣的是,“瑞典女王”犹如一位虔诚的传教士,反倒把缠绕在女人们身上的“怪异习俗”,都传授给域内的“女同胞”。现在看起来,也就说到欧洲人的忌讳,大概相差不多吧。比如,他们有心回避“13”这个特殊的阿拉伯数字,赶上给孩子起名字、喝酒饮茶以及参加公开活动等等,人们个个儿有心无心地避讳着。此外,他们还公开地防备某些颜色。瑞典国旗采用蓝、黄两种色调,因此,当地人把这两种颜色看得非常重要,这种原因促使公众难以随随便便地使用类色的颜色。还有,瑞典人忌讳常见的红色,他们觉得,艳丽的红色往往带来意想不的“凶兆”。
瑞典人不喜欢商品包装上出现宗教性的标志图案,此外,他们还忌讳镰刀、锤子之类的图案。瑞典人还不喜欢中国传统的“山水图案”、“仕女图案”以及大红大朵的图案。瑞典人喜欢“睡莲图”和“乌鸦图”,认为睡莲是“花中之冠”,喻乌鸦为“国鸟”。在瑞典,戒指上的图案往往象征着戴戒指的职业,例如,戒指上有橡树叶图案的人们,多为中学老师;假如伸进了一束刺槐叶、一柄斧头和一个字架交错在一起的图案,那么,当事人多为木匠。当然,象征职业的戒指,总是戴在“食指”上。
值得注意的是,瑞典是个“禁酒国家”。瑞典域内压根儿就没有一家酒店。倘若喝酒上瘾,期望公开买酒的话,必须持有难以到手的“购酒许可证”。凡有这种许可证者,每年都要交纳一大笔税款。餐馆和商店只能在晚餐时间,向持有“购酒许可证”的人出售少量的酒。赶到瑞典时常发觉,无论城乡,均没有“戒酒医院”。醉汉随时会被拘留,由警方医院进行检查。如发现醉汉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三成,立刻把他们送进当地戒酒医院,强行治疗三个月。假如发现再次酗酒,则送到国家设立的“范奴甘姆戒酒院”、基督教会办的“库伦岛医院”,进行长期的强迫治疗。
看来,著名的“瑞典女王”抛洒下了很多“老规矩”,其中,既有隐藏内心的“私人秘密”,也有日后的与时俱进、世道牢固的通达民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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