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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案件笔记之——夫债妻还

(2012-03-31 11:55:37)
标签:

婚恋

情感

分类: 办案笔记

   《都市主妇》2012年4月号专栏:女律师笔记

     当心  夫债妻还

   近日娱乐圈爆出演员白静被丈夫周成海杀害,随后周成海自杀的新闻。有关他们的死因外界众说纷纭,有网友爆料说,周身价超10亿,炒股票发家。周为捧白,投资数部电影电视,并为了跟白结婚,与育有一儿的原配离婚。但婚后,白伙同他人转移了周两千万资产,并设计让周嫖娼,企图逼其离婚。更有消息说,周在健身房中结识乔宇,乔借项目合作之名骗取周960万元和奥迪A8一辆。周报警,警察在带走乔宇时发现白静和乔在一起。周得知白与乔有染很气愤,大年初九,周母受惊吓过世。白静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时要求分割周的两处房产及债券股票。周成海从法院拿到诉状副本,约见白静并杀死了她,之后自杀身亡。更离奇而毛骨悚然的传说是,周在自杀前给哥哥打电话说还爱着白静,要求死后与白合葬。

种种传闻只能姑妄听之,个人认为这些传闻不太靠谱,假如周成海真有10亿身价,岂能被区区二千万的债务给压跨?炒股也许能炒成杨百万,但绝不可能炒成周十亿。此外结婚的理由可以有千万条,而离婚的理由只需要一条:没感情。不必又废马达又废电地去罗织嫖娼证据。

传说的转移二千万元更是无稽之谈, 倒是夫妻债务问题,是我们经常在离婚纠纷中遇到颇为纠结的事情。夫或妻一方如果婚前有债务,一般原则是婚前债务和财产均为婚前个人所有。实际的情形是,既然两人能结婚,且不在乎对方有债务,婚后一般都会心甘情愿一起去偿还婚前债务,比如娱乐圈的元老钟镇涛和范姜。当然这里讲到的债务是个人的欠债,与公司债务是两个概念,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的注册资金对外独立承担有限责任。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或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而且债权人也知道夫妻有这种约定,则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这个条款的规定使得大多数民间借贷因为夫或妻无法完成举证责任而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我们承办的案件中,法院一般都是这样判决的:案涉借款发生于张女与李男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男并无证据证明张女有不良嗜好,李男与张女也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张女所涉债务明确跟债权人约定为张女的个人债务,张女与李男也未能证明有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且这一约定已经为债权人明知。故张女与李男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个细节问题在于,大多数能够摆到桌面上看得到查得清的都是房产,债权人一般也是了解到债务人有可以执行的房立才会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即便夫或妻一方有赌博等恶习并且被公安机关处理过能被证明,法院据此确定是其个人债务,或者婚前一方的债务法律规定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但是在执许其个人财产时,房产不是蛋糕可以切一块出来分,必须得把整个房子变卖才能析出其个人财产清偿。因此当债务巨大又无其他可执行的个人财产时,无论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在面临强制执行时都要变卖房产清偿。(因字数所限,此段未出现在都市主妇杂志的专栏文章内)

 

    曾经有个案例至今还令我唏嘘。她第一次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委婉地假设自己有个亲属可能挪用了公司五百万,公司发现后最后通谍家属要么报案,要么写欠条还钱,她问我应该怎么办?详细迅问后来知道是她丈夫,我说如果你无力帮他还钱,公司只能报案,此案确属刑事案件,公司追不回钱,你丈夫坐牢在所难免。但如果你去帮他写下欠条,此案就转变成了民事的借款纠纷,他不必坐牢,其他后果你反正知道。所以一定考虑清楚。
   
她想了一夜把自己的决定通知了我:卖房还债。对她的担当由衷佩服,都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她也不过就是个工薪阶层,精打细算会过日子会理财的她,赶上了房屋飞涨的好行情,才好不容易置了几处房产,说起来真冤,她丈夫一分钱都没有拿给她买这些房子。
   
以为他们的事情早就解决,但两年后的春节,又接到了她的电话失声痛哭,已经离婚的丈夫自杀被路人所救,医生发现他口袋里只有几份法院的诉状,从诉状的被告里找到她的名字和联系电话,因此通知了她,她一看债务加起来又是五百万。

第一次债务来袭时她虽镇定地帮他还债,勇敢而仁义,但毕竟是受了重创的,所以她在第二次发生债务时已有所察觉,痛下决心办理离婚手续,但法院还是认为,二人虽然已离婚,但他对外借款时与她仍为夫妻关系,她提出案涉借款为他个人债务,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未予采信,仍然判决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千万债权债务对工薪阶层的寻常人家来讲是灭顶之灾,但不该压跨身价十亿的周成海,从《三联生活周刊》的追访报道看,压跨周成海的是白静在警方调查时,对乔宇债权债务的确认。白静出据了960万从周成海处拿走的钱是借给乔宇使用的证词,导致因涉嫌诈骗被调查的乔宇罪名不能成立。

十年婚姻两茫茫,不思量,空一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父亲的债并不一定必须由儿子偿还,但夫债却很大的风险要由妻子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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