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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咱们中国的税收机制是根本不合理的。
zf只强调收税,却不强调税收的另外一大功能:平衡个人社会负担以及如何合理进行社会财富分配。
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是极端不公平的。而不公平的税收是会受到抵制的。
我在美国工作了5年(这里不是宣言什么国外月亮圆,但是拿来给大家参考),每年3~4月份要报个人所得税。在美国缴了税,才知道原来个税也是可以有豁免和优惠的。
在美国,如果你作为家庭骨干力量,后面有家庭和父母的合理负担,你的税赋首先比较低,而且到了3~4月报税的时候,你还可以提出一些豁免内容。比如什么搬家拉、意外支出啊、小孩教育啊、使用乙醇汽油啊、给教会捐款啊、给慈善捐款多少啊,你填多少就填多少,如果没有问题,报上去了,过了几个月,可以在信箱收到从Internal Revenue Service来的一张支票--发钱给你了,把你上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退回给你了。我搬过几次家,最后一次回国,报了一万多美元的费用,结果后来收到一张8千美元的支票。
回头看看国内:个人所得税是一刀子切,管你什么负担不负担。假设你一个月挣3千人民币,后面有4个长辈和3个兄弟姐妹上学要你负担,你的税赋和另一个同样月挣3千人民币,家庭丝毫没有负担,而且爸爸妈妈是富人的同事是一样的。
目前你如果是富人,在国内你捐款了,不能象美国那样年底获得所得税减免。所以在美国你如果干了善事,zf退税。而国内:照收不误。这下明白了为什么美国富翁热衷于搞慈善捐款,巴菲特之类的捐了身家70%也是有个人好处的了吧?而为什么国内是富人为富不仁了吧?
此外,作为纳税人的基本权利没有合理体现出来。zf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公共设施的健全等等都是激发纳税积极性的基本因素。上海是算好的了,别的地方,你爱怎么着怎么着,。。。。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