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SCDMA作为一个我国提出的3G标准,是中国电信业参与标准角逐的结果。虽然TD造势日盛,但时至今日,TD发展上始终没有解开的的一道结是:到底国内企业占到多少TD核心专利,TD能否真正降低国内企业专利费支出?
必须认识到的是,无论根据我国专利法还是国际知识产权公约,技术标准是不能收取专利费的,能够收取专利费的只是实现标准的方法,也就是实现技术标准的方法所形成的专利。而所谓“一流企业卖标准”实际只是个瞎掰来的比喻。
TD作为融合GSM、CDMA、WCDMA等国外技术标准基础上一个技术标准,到底在TD技术标准中有多少自己的核心专利,到底能够摆开国外企业多少核心专利,一直在国内成为一个讳莫如深的问题。
如果在TD技术专利上,仍然继续像目前一样采取“捂盖子”,或者靠口头声明“解决”专利,很难不让很多业界人员怀疑TD是一个官商勾结的“面子工程”。这不仅是对电信业不负责任,也是对人民不负责任,更是对中央不负责任。
如果最终反过头来发现并没有从根本上减少国内企业的专利支出,无法充当降低国内专利支出的筹码,而只是在大部国外核心技术专利基础上再添一块自己的技术专利,那么把TD标准比做“神六”是否有意义?如果这样是否将来需要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当前应当在国内组织独立的第三方,对TD专利分布进行审核,同时制定明确的TD专利战略。TD专利战略不能仅站在个别企业立场上,比如核心网专利同样不能忽视,如果国内企业不做核心网,相对而言国外核心网企业则手握要价筹码,尤其对于同时生产核心网和无线网的厂商,国家又如何为他们考虑?
专利是动态变化的,自有的和外来的专利比例会变,但需要让业界明白:究竟在动态变化中能否绕开更多外来专利,还是只是自己把自己的专利掰开算?同时也应该看到在前向演进中,专利同样是发生动态变化的,现在TD同样在向HSDPA演进,未来HSDPA版的TD核心专利的情况又是如何?
如果TD不及时向国人解开专利谜局,这将可能是TD发展面临的一个“死穴”!
必须认识到的是,无论根据我国专利法还是国际知识产权公约,技术标准是不能收取专利费的,能够收取专利费的只是实现标准的方法,也就是实现技术标准的方法所形成的专利。而所谓“一流企业卖标准”实际只是个瞎掰来的比喻。
TD作为融合GSM、CDMA、WCDMA等国外技术标准基础上一个技术标准,到底在TD技术标准中有多少自己的核心专利,到底能够摆开国外企业多少核心专利,一直在国内成为一个讳莫如深的问题。
如果在TD技术专利上,仍然继续像目前一样采取“捂盖子”,或者靠口头声明“解决”专利,很难不让很多业界人员怀疑TD是一个官商勾结的“面子工程”。这不仅是对电信业不负责任,也是对人民不负责任,更是对中央不负责任。
如果最终反过头来发现并没有从根本上减少国内企业的专利支出,无法充当降低国内专利支出的筹码,而只是在大部国外核心技术专利基础上再添一块自己的技术专利,那么把TD标准比做“神六”是否有意义?如果这样是否将来需要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当前应当在国内组织独立的第三方,对TD专利分布进行审核,同时制定明确的TD专利战略。TD专利战略不能仅站在个别企业立场上,比如核心网专利同样不能忽视,如果国内企业不做核心网,相对而言国外核心网企业则手握要价筹码,尤其对于同时生产核心网和无线网的厂商,国家又如何为他们考虑?
专利是动态变化的,自有的和外来的专利比例会变,但需要让业界明白:究竟在动态变化中能否绕开更多外来专利,还是只是自己把自己的专利掰开算?同时也应该看到在前向演进中,专利同样是发生动态变化的,现在TD同样在向HSDPA演进,未来HSDPA版的TD核心专利的情况又是如何?
如果TD不及时向国人解开专利谜局,这将可能是TD发展面临的一个“死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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