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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寺邀请海淀区民宗侨办刘希英主任作《宗教事务条例》专题辅导讲座
为了加强对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增进对海淀区区情等的深入了解,
2006年6月16日上午,龙泉寺常住邀请海淀区民宗侨办刘希英主任和杨信先生来寺进行了专题讲座,龙泉寺全体常住、信众代表与桃源观道士参加了这次精彩的讲座。
刘希英主任首先介绍了海淀区的自然、文化、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基本情况,目的是使宗教教职人员了解社会、适应社会、服务社会,更加认识到自己的历史责任。并强调说现在社会的发展需要综合型的人才,宗教教职人员不仅要有自身宗教的知识,还要有丰富的社会知识,这样才能和社会接轨、适应社会。接下来,杨信先生给大家较详细的解释了《宗教事务条例》,条例分7章48条,是2004年7月7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他指出大家的一种误解,认为《宗教事务条例》是专门来管理、监督宗教人员的,其实它更重要的作用是保护宗教界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鼓励大家多学《条例》,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说了四句话来概括《条例》的基本精神: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值得一提的是,讲座期间刘主任多次赞叹了龙泉寺这一年的发展进步,她这样说:“龙泉寺很有感召力,才开放一年多,就有一千多位皈依的信众,市宗教局、市佛协对龙泉寺的工作都给予很好的肯定。处在这么偏僻的山区,能那么吸引人,这证明龙泉寺内在的凝聚力非常强,如果内部管理有问题,那是不可能的。我自己本身也喜欢来龙泉寺,一到这里就能感受到祥和的气氛,只是路太远,不方便,我也很忙所以来得不多。”龙泉寺僧众及信众听后都很振奋,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宗教情操,只要认真学习佛法,精勤利益众生,一定可以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刘主任的讲座始终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进行。(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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