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我不是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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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连续在多伦多电影节和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上获奖的影片《我不是潘金莲》,在改了几次档期之后终于上映,两天破两亿元的票房成绩,也证明奖项没有输给口碑。虽然,就在影片上映的当口,导演冯小刚与万达院线的王公子也在网上开战,多少搅乱了观影的气氛,但对观众而言,关注点还该在影片本身,好不好,作品见。
看了影片,冯导的旁白音仍在耳边,总感觉他与万达的撕扯与片中的李雪莲有几分类似,都是觉着自己受了一肚子的委屈,而忽略了道德未必能解决合理性的问题。看来还是要先说冯导,这部影片我看到他的进步与功力。在形式上,他大胆尝试,在银幕上大量留白,对事件进程的展示,以发生地在地方还是在京城为区别,分别采用了圆形画面和正方形画面,直至最后事态了结,才恢复到满画幅的正常画面。从观感上来说,圆形画面有一种窥视感,又有一种井底观天的意思,正方形画面则一是扩展了空间,同时还有一种紧密合围的感觉,两者都确有一种配合故事讲述和理解的特殊效果。
再来说说故事,估计那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不同的人会看到不同的点,必然也会有不同的感受。由于我自己的工作也涉及信访接待,自然对李雪莲的“告状”有切身的体会。信访者的组成很是复杂,既有的确有正当诉求的受害者,也有像李雪莲那样因为这样那样的“委屈”,而以社会道德驱动来求说法的执拗者。对他们来说,合法合规是否并不重要,只求一解心中的闷气,才是最终的目标。对后一类信访者而言,刚性的解释缺乏效果,甚至还会像片中那样激化矛盾,倾听与软化虽然费时,却也是必须的。我自己的体会,尽管,促其产生信访总是有原因的,但其自身缺乏对自己行为的负责态度也是存在的。在一篇影评中看到一句引言,大意是我们既不需要顺民,也不需要暴民,而是需要公民,对此我深表认同。但是,一个公民社会的形成是需要法律制度、社会规范、个人认识来共同营造的,仅对李雪莲们指责毫无用处。
还有很多评论是说影片足够“大胆”,这自然是看到了影片所展示的现实“官场现行记”。其实,讽刺与批评同歌颂一样,弄不好也会呈现脸谱化,而这部影片值得称道的,则是用一种幽默的手法,既还原出层层官员的现实状态,又一针见血地批判了官场的种种时弊。很欣赏刘震云的故事结构和台词语言,他没有单向地塑造一个悲情人物,而是让观众看到所有人的不易,也看到所有人的阴暗,这才是一个真实的、值得思量的社会。当然,编导最后还是顺应国人的欣赏习惯,以一个光明的结局来结束了全片。而我最欣赏的是之前的一个镜头,也即范伟饰演的果农与李雪莲的那段对话,其实,现实生活中的很多矛盾本不需要用一种更为紧张的方式来加压,也许一句简单的笑话,就有四两拨千斤的功效。本能地,谁又不是想的自己多些,考虑别人与事情本身少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