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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们编辑部的爱情土壤很滋养,出了一个新郎,三个新娘,毫无征兆掀开盖头的新娘就是我。故事情节可以在《iLOOK》06年2月刊晓雪的《爱情不可预谋》里http://blog.sina.com.cn/u/476be76f010002ht观看,博客里我把结婚照的妆容秀给大家——堪称发型最简、嫁衣最单的新娘吧?
我对于剪发有轻度的强迫症。究其根源,是三个姑姑勤于在我头上练习烫烫削削的个人技能造成的。儿童时代的脑袋有如三个园丁照管的苗圃,总是被修剪得宛若新生。现在选发型的主心骨是自己了,头发还是短得象一个两性气质混沌未开的少年。这当然不合身边型男索女的口味,常常有人规劝我留长些,换发型。我不无偏见地观望着:
几缕湿发在脖子上蜿蜒的确惹人,但我会趁早把它捋到脑后;
离子烫的直发柔顺服贴的确可人,却看得我只会吸溜不敢吁气;
《Friends》里面的Rachel渴望用手指穿过长发捧起面颊的完美接吻,而我觉得掌心倒抚短发茬儿,更让内心宠物般地感恩;
倒是《午夜守门人》里被纳粹剃短了头发的少女,眼神清晰得令人生畏。偶有扣上大盖帽的活泼流露,便让人无比垂怜她从耳朵到颈肩的光滑线条。如果说松散而浓密的头发是女人取之不竭的吸引力,那么缴出头发这件利器,五官的表情就更加满足于人去看、去了解、去控制她的欲念。所以,母亲不让儿童的头发挡住眼睛,上帝不让修女的头发随风拂弄,囚犯露出头皮悔过自新。在内心,我一定是个渴求这类绝对和单纯信仰的人。
做新娘不应该是个难下的决心。真的到了那一刻,什么发饰都不预备,也会给自己放行。有趣的是从此以后,同事不再问我干嘛把头发剪得那么短了,转而去问我的新郎。他据实作答:“女部排队啊,我们俩都在四联男部理的发。”这个无所谓我头发长短的男人,看穿了我对时间的迷恋形式,让我以寻常美态拍下这张结婚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