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该不该?
(2011-08-20 17: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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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许云鹤彭宇赖宁美德理智杂谈 |
分类: 生活随笔 |
见义勇为该不该?
我看到新浪微博在讨论这样一个话题:见义勇为该不该?我看这个问题在今天不是一二句话能说清楚的。要是早30年这不是问题也不需要讨论的,会有一个不需要争议的答案,人人都会认为应当见义勇为,人人都会称赞见义勇为,但是有了三十多年的时间因素,人们的价值观、心中称赞的美德都有了不小的变化。
“天津司机许云鹤遇到了麻烦。据称,2009年10月,便下车上前救助,却被当作肇事者起诉,虽然司法鉴定认为许云鹤的车辆并没有碰到老太,但2011年8月仍被判赔偿原告方10万余元,引发广泛讨论。”他究竟是为了什么才要他对此事负有责任?当年“南京彭宇案”在天津的又一次翻版了?此类事件是否会给有助人为乐和有善举的行为带来顾虑?以后我们还敢不敢有善举,敢不敢再见义勇为,唉,应当见义勇为,但应当是先取证,先找好证人的前提下才能去帮助人,如果连自己都保护不了,那还谈什么见义勇为,还是独善其身为好吧。
也是前些天在新浪微博上讨论怎么看待小英雄赖宁。赖宁是上世纪80年代末的少年英雄,是四川石棉县的一名中学生。1988年3月13日,年仅14岁的他为了保护集体财产,上山灭火,不幸牺牲,被授予“英雄少年”光荣称号。之后,省军区第二休干所、太原市宏艺珠宝、太原市26中等单位,自发在位于东仓巷的省军区第二休干所门前树立了小英雄的雕像。城市搞建设将雕像一声不响地拿走了,见义勇为才几十年怎么就不招人待见,让人们有点寒心。还记得09年的事吧,10月24日下午,湖北长江大学学生在长江边发现两名少年落水,不会游泳的10多名学生手挽手组成“人梯”下水救人。两名落水少年得救,而陈及时、何东旭、方招3名年仅19岁的大学生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以上二种见义勇为的英雄行为中有一点小问题,就是在见义勇为的同时首先也得搞清楚自己的能力,别将见义勇为变成了意气用事,大事当前还得有理智,不能只凭一时的想法和情绪办事。
也许在传统的观念里见义勇是一种美德,不存在争议的。但在新形式下见义勇为不仅是美德,它还含有技术成分,从中也不乏智慧。见义勇为仍然是值得推崇的品行,那只有在理智的前提下才可能做好。如果没有理智好事都不能做好,那就不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