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格尊严
(2010-03-18 11: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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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尊严绳索温饱巴东杂谈 |
分类: 生活随笔 |
近来常看到一个新的提法,“有尊严的生活”?什么才叫做有尊严,按教条的说法“有尊严”是生存权、名誉权、参与权、财产权、话语权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得到尊重与保障,尊严就是权利被尊重。被尊重也是有条件的,换一个说法,一个饭都吃不饱的人那是无尊严可说。
我常想起80年代的一件旧事,81年的春节前夕,我也像现在的民工一样赶在年三十前回家过年,从重庆乘船走“下水”回南京,船票难买真是不堪回首,船上但凡有点空的地方都有人席地而睡,拥挤的程度不亚于火车。一天上午船到巴东,顺着岸边坡上密密麻麻都是想找点“力钱”的人,早就挤在趸船的出口,都在争取抢着帮人拿东西挣点钱。巴东是湖北的一个小码头,当时那些维持秩序的工职人员,就抓起一把绳索抽打那些往前挤的“棒棒”,让我难过的是被驱赶的人们不但没有感觉自己尊严受到伤害,而是没有被绳索抽到的人在嘲笑被抽到的人,生活在温饱线边沿的人们根本没有可能有什么尊严可说,那是现实。巴东码头的这一场景深深地铭刻的我的记忆里,总是不能忘记。
“有尊严”是离不开一个基本条件的,首先在经济上人要有点本钱,要能够独立,俗话说:“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生活得更有尊严是人格尊重的需要,早就有“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但真正做是不容易的。人出生所遇到的环境处处不平等,只有人格尊严应当是平等待。可是,尊严是不容易得到的,为了某些利益,有人会抛弃一切尊严,沽名钓誉,“不信但看杯中酒,杯杯先敬有钱人。” “有尊严”,前提是每一个正直的人都应该维护自己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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