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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饲料地

(2022-05-18 07: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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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二)猪饲料地

“猪饲料”不同于“自留地”,它是时代的产物,是一个历史阶段的见证。

自留地自高级社开始断断续续延续到现在,它是社员们自己拥有支配权的土地,甚至可以说是“封建残余”。它之所以在改革开放的今天还继续存在,说明了这自留地的政策很得农民喜欢,看来我们对于封建社会的遗产还是得“取其精华去其糟泊”,不能一概而论。

自从高级社以来,养猪养牛都是集体的事了,于是有了专职的饲养员,我就在生产队里干过饲养员,同邻居王大哥一同伺候着10多头猪和四五头牛。

在三年生活困难时期,我们生产队饲养处里的猪就很难养下去了。人都吃不上饭,谁还管那些猪啊牛啊的?但是作为一个生产队,喂牛养猪是必须的,“种地不上粪,不如瞎胡混”,不养猪就不能多积肥!

于是,根据国家政策,生产队里的猪就可以寄养在社员户家里,也就是把生产队里的猪分散给社员户养着。既然让社员养猪,就得发给猪饲料,生产队仓库里没有粮食,就分给社员一点零星地,于是“猪饲料地”应运而生。

1962年经济好转以后,寄养在社员家里的猪又收回到饲养处里统一喂养,但是为了鼓励社员个人养猪,生产队里继续分给养猪户“猪饲料地”,并且按养猪的头数计算(母猪生的小猪仔不在内)。不养猪的社员户就没有猪饲料地,经济上肯定不划算,所以几乎家家户户都养猪。

有的生产队不分“猪饲料地”,但是分“猪饲料粮”。这“猪饲料粮”就在社员往来手册上明明白白的写着,不在社员的口粮之列。当然这“猪饲料粮”不是好粮食,都是些在社场里作摆不干净的干瘪的粮食,只能喂牲口,人不能食用。不过,在三年困难时期另当别论,不可否认有的饲养员有和猪、牛争食的现象,甚至把饲料粮偷回家的现象。

不管是社员在家里给生产队里代养猪,还是后来的社员给自己养猪,猪饲料分给社员了,但是社员是否把猪饲料喂猪了?还是人吃了?特别是在三年困难时期,这是很难管控的事情。于是生产队长和会计在每年的麦、秋两季分“猪饲料粮”的时候,就会扛着大称挨家挨户把每家的猪都称一遍,按猪实际增长的斤数分成不同等级发给不同数量的“猪饲料粮”,也是个比较实用的办法。

我们在某些文艺作品里有时看到有“瞒产私分”的内容,其实这“瞒产”不必要也不可能,因为在庄稼收割之前,公社干部就带着全公社的大队长对各生产队的庄稼进行了“估产”,这产量生产队长能瞒得住吗?“私分”也不可能,因为生产队里分三斤菠菜二斤葱都要记账,何况粮食呢?但是不是多分了“猪饲料粮”则很难把控我知道有些很差的“猪饲料粮”是不记账的

人民公社时的麦秋两季,生产队首先要完成国家的“公购粮”,才能分给社员口粮和“猪饲料粮”。只要完成了国家征购任务,生产队有权利支配自己的劳动产品,还叫“私分”吗?这些名词就和“资本主义尾巴”一样,都是被那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干部们挖空心思地创造出来的。像电视剧《老农民》那样,社员们躲在地窖里过年吃肉包子的镜头,不知道导演是怎么想出来的。

扯远了,这“猪饲料地”随着生产队的解体,自然就退出了历史舞台。自留地是国家政策规定的,“猪饲料地”可是灵活执行的,可有可无的,再说现在社员户自己养猪的现象被以“治污”名义基本取缔了,还有什么“猪饲料地”?但是在1982年分地的时候分了就是分了,也没有人去干预,所以个别村里还有“猪饲料地”这个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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