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加坡人的评论,主要炫耀自己英文好,有什么用呢?他译的特朗我竖小拇指!
(2011-12-22 11: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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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
作者: 得一忘二
时间: 昨天 23:30
标题:
金斯堡《美国》的四个汉译前七行
本帖最后由 得一忘二 于 2011-12-22 10:35 编辑
翻译《美国》
——以四人翻译的首七行为例
有时候想,在特定语言环境中浸淫已久的人,无论其语言知识和认识的水平多高,恐怕也难以再现他(她)从不使用的语言风格。这里倒不仅有性别的因素,同样适用于文野之别,例如郑敏教授这样的诗人学者,对于语言风格的认识无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让她去翻译金斯堡还真的很难说是否传达得了那种粗野狂放。同样,对于语言本身没有感觉的人,也就是外语水平不够精到的人,仅仅根据别人的解说而得出一种有关该诗人的语言风格的印象,无疑也很难传达原作风貌。当然,每个时代都有当下的文野之别,这又使得译者要以译入语再现原作的时效性。正如刚才说到郑敏教授的例子,这里的时效性其实也包括了两种,一种是语言的整体社会环境,一种是这一社会环境下的个人的语言风格取向。
翻译,当然要细察原作者的语言风格与当时的社会语言环境的关系的各方面细节,然后还要看他语言风格的个人取向,在此基础上再谈译者如何从这两方面再现。这就需要对于原作语言有一种敏感性,而这种敏感性自然要有语言知识作为前提,这种语言知识不仅是外语的,也还有母语的;从这一个角度来说,一个人不可能仅仅以为自己是诗人就可以说能够翻译好诗歌,这和不能说自己是外语专业的就能够翻译好诗歌一样。其次,翻译必然是一种阐释和理解,这又起码有两方面需要注意。一,原作所在的传统,无论是继承还是背叛,都与那个传统有关;二,一首诗在该诗人作品整体中的位置,与之前(甚至之后)作品的关联;三,作为一个单独成品的诗篇内部的编织。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一个译者可以仅凭读过一个诗人的几首诗就去贸然翻译,译者必须是这位诗人的研究者。
讲了这么多对于译者的要求,当然都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事实上,现在很多译者真的没有作为译者的资格,但是他们却在到处招摇,炮制所谓的译诗。看看一首诗的翻译吧。这是金斯堡的《美国》中的前七行,之所以只选择开始七行,是因为我根本没有读完这些译文,也没有心思去一一对比这些译文。而之所以拿出这首诗来读,仅仅是因为今天傍晚看到诗生活首页上伊沙专栏贴出了他和另一位叫做老G的翻译了这首诗。为了不让人觉得我只是和某个译本过不去,于是临时在网上下载了几个译本,对照着看了前七行。我看的都是pdf版本的,因为身在国外,手边几乎没有汉译诗歌的书;再说,平时真的不读汉语翻译诗。我先给出原文,然后将要讨论的四个译文放在一起;然后,我一行一行地比读,希望这样的比读不仅是就七行谈七行,而是能为读者带来七行之外的意义。
America《美国》
Allen Ginsberg
America I've given you all and now I'm nothing.
America two dollars and twenty-seven cents January 17, 1956.
I can't stand my own mind.
America when will we end the human war?
Go fuck yourself with your atom bomb
I don't feel good don't bother me.
I won't write my poem till I'm in my right mind.
美国
郑敏 译
美国,我已经将一切交给你,现在我一无所有。
美国,两块两毛七分,1956年1月17日。
我无法忍受我自己的思想。
美国,我们几时才能结束这人类的战争?
去你妈的,你那原子弹
我不舒服,别惹我
我非到脑子正常了无法写诗,
引自《美国当代诗选》
美国
李斯 译
美国我已将一切奉献给你如今我一无所有。
美国1956年1月17日两美元二角七分。
我受不了自己的思想。
美国我们何时休止人类的大战?
用你们的原子弹操你们自己去吧。
我心绪不佳你别打搅我了。
心情不好我不愿写诗了。
引自《垮掉的一代》
美国
文楚安 译
美国,我已给了你一切可我却一无所有。
美国今天是1956年1月17日,二美元二角七分
我无法在忍耐下去。
美国,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停止人类间的战争?
用你自己的原子弹去揍你自己吧。
别打扰我我精神不振。
我不愿写诗除非我有好兴致。
引自《金斯伯格诗选》
美国
伊沙、老G 译
美国,我已经给了你全部但此刻我一无所有。
美国,1956年1月17日,两美元两角七分,
我忍无可忍。
美国,我们何时结束这人类的战争?
操你自己吧,用你的原子弹。
别来惹我,我烦着呢。
我不愿写诗除非灵感光顾。
引自伊沙诗生活专栏
America I've given you all and now I'm nothing.
郑敏:美国,我已经将一切交给你,现在我一无所有。
李斯:美国我已将一切奉献给你如今我一无所有。
文楚安:美国,我已给了你一切可我却一无所有。
伊沙、老G:美国,我已经给了你全部但此刻我一无所有。
这一句话中的give是“给”的意思,当然没错;那么选词用字的时候如何选择语义的色彩呢?郑敏用了“交给”,李斯用“奉献”感觉有点太“积极、庄重”了,有一种“心悦诚服”的意味,而这显然不是该诗要表达的意思;同样,伊沙的“全部”用得也略显庄重了。紧接着是一个在我看来很关键的语气问题,and的转折还是顺承的问题:“美国,我一切都已给了你,而今I am nothing”这里没有转折,因为全都给出了,自然就是nothing了。这里,文楚安和伊沙译文处理得很不妥,“可、但”的转折莫名其妙。再说I am nothing的翻译,在我看来,全都理解错了。这里不是I have nothing(我什么都没有),而是I am nothing(我什么都不是)。我给出了一切,所以现在就什么都不是了,因为再无可以给的,也就是再无可用的价值。这里可以理解为,一个国家机器对于个人的使用、利用、滥用,与他著名的《嚎叫》第一行中的destroy(毁)异曲同工。这一行的错解可能是因为下一行中谈到了钱,这显然就是译者的理解和阐释。
America two dollars and twenty-seven cents January 17, 1956.
郑敏:美国,两块两毛七分,1956年1月17日
李斯:美国1956年1月17日两美元二角七分。
文楚安:美国今天是1956年1月17日,二美元二角七分。
伊沙、老G:美国,1956年1月17日,两美元两角七分,
第一行说的是:我都给了,现在I am nothing(我什么都不是)。第一行中的America是呼语,是该诗诉说的对象。第二行中,美国是什么呢?没有词句说明这一点,而文楚安特意加上了一个注释说这里省略了一个I have(我有),而加上了“今天是”说明此人真的没有诗感。在这一行中,美国变成了一个描述对象,而不是一个诉说对象;犹如之前说:美国啊,我什么都给了你,现在我看看你是什么东西,“美国,标价,日期”。这一行相当于一个流水单,犹如他看到了很商业物质主义的超市一样,这个单子上是“美国(货品名称)
价格
日期”。同时,也可以理解为诗人看到的就是这样的购物单一样的生活,人们的生活就如此一日一日地列出来。也许诗人那天身上恰巧就这么多钱,于是就想行为艺术一样,明天的朗诵也许就是换了一个数目、换一个日期,因此根本就不应该以某种合乎语法逻辑的方式进行判断;所以文楚安的“今天是”或者省略了的“我有”不仅仅是没有诗感,而且是彻底的理解错误。即便美国、钱、日期之间有某种关系,那也是说诗人与国家的关系在此只是通过美元(物质主义)建立的随机关系。或者,这一行可以理解为:美国于我就是此刻的美国不过就是两块来钱而已。郑敏的翻译无疑是最精到的,这“两块两毛七分”暗含的那种不屑或愤恨绝非那些亦步亦趋的“两美元两角七分”所能传达的。
I can't stand my own mind.
郑敏:我无法忍受我自己的思想。
李斯:我受不了自己的思想。
文楚安:我无法再忍耐下去。
伊沙、老G:我忍无可忍。
第三行可说是一个判别是否读懂原文的关键一句。为什么郑敏的译文那么啰嗦呢?这肯定不是因为郑敏不会处理得“简洁有力”,而是因为这一行另有奥妙。李斯也将mind翻译出来。原文将stand(忍受)的对象很实在地写出来,是my own mind(我自己的mind);这里的两个词都需要考虑,own(自己的)和mind(这个词很难翻译, 因为和中文很多次交叉)。然而,我觉得郑敏并没有处理好这一行,主要是因为她似乎强调了诗人作为个体的思想,而忘记了照顾这个词与第六行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不仅仅是语义上的正反对照,而且是以押韵的方式表现出来。从语言风格的选择一致性来考虑的话,这里应该翻译成类似于“我受不了自己的脑子”这样的表达。文楚安的翻译暗示的是我一直在忍受,而现在忍受不了了;至于忍受什么却没有对象;伊沙的翻译也一样差错。我只能说这是对于英文毫无感觉的表现。仅仅有“简介、通顺”的汉语,是无法构成翻译文本了;否则干脆自己改写就好了。
America when will we end the human war?
郑敏:美国,我们几时才能结束这人类的战争?
李斯:美国我们何时休止人类的大战?
文楚安:美国,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停止人类间的战争?
伊沙、老G:美国,我们何时结束这人类的战争?
第四行,只要自己读读,顺口吗?语言风格一致吗?朗读这一行的关键是重读哪个词,整句的节奏如何。这不是只会翻字典的译者能够体会和传达的(当然,这一行中的任何字都不需要翻字典),尤其是口语诗,没有朗读语感的人,趁早别碰。郑敏的翻译无疑还是最好的,表现在“才能”与上文“忍受”联系起来的愤怒,暗示“怎么还没有结束”,这是因为这一行的重读词应该是when(相当于“到底要到什么时候”),而郑敏用“结束”翻译end显然比文楚安的“停止”要确当得多。李斯的译文很丑陋,语义语感全乱了;伊沙的译文也说明他对这一句的语气没有感觉。尽管你可以说,在汉译中,仍然还可以根据读者自己的理解重读“何时”,但那也只是表达了一种责问,而不会包括一种无奈的慨叹。
Go fuck yourself with your atom bomb
郑敏:去你妈的,你那原子弹
李斯:用你们的原子弹操你们自己去吧。
文楚安:用你自己的原子弹去揍你自己吧。
伊沙、老G:操你自己吧,用你的原子弹。
这第五行感觉是如何针对这个fuck的。在郑敏的时代,恐怕她确实难以将这个词直接翻译成“操”,好像多少受限于体制似的,文楚安特意为这个词加了一条毫无意义的注释:“原文fuck在美国俚语里是表示咒骂,带有性色彩的俗词”,规矩得比新华字典还规矩。尽管这一行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一句咒骂,但还是需要对这句话进行语义分析。Go do something中的go本身是增加感情色彩的词,相当于“滚一边去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而fuck yourself with something可以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与fuck somebody with something相当于“以某物把某人搞砸了”,另一方面fuck yourself则是“把你自己搞砸”。一种语言对于禁忌词的宽容度,也许从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整个文化的宽容度。而词语本身就吧包含着咒语的功能,在这一点上诗人更加敏感。而金斯堡自然尤为相信这一点,他除了念些东方的咒,还写了很多咒语一样的诗,以祈祷文、经等命名的诗篇。到了伊沙这会儿,倒是敢用“操”字了,不过伊沙这一行翻译得实在不像人话,因为人在骂人咒人的时候,是多么具有人味啊,可是他这一行翻译得连骂味都没有了。汉语骂人问候祖宗,美国好像太个人主义了,要骂也只骂那个人自己,和他老妈老爸没关系,所以要操就操他自己。这句话,要真的翻译成中文,似乎还是郑敏的转换比较能传达原文的语气色彩。当然,现在要翻译得具有时代的时效性,于是伊沙的“操你自己吧”就出来了,只是好像日常中文都不这么说,因而这句话没有力量啊。真操蛋啊。
I don't feel good don't bother me.
郑敏:我不舒服,别惹我
李斯:我心绪不佳你别打搅我了。
文楚安:别打扰我我精神不振。
伊沙、老G:别来惹我,我烦着呢。
第六行了,我已经有点厌倦。I don’t feel good我感觉很糟。别烦我。郑敏的这一行翻译读来真的“不舒服”。李斯、文楚安,你们能不能不用这么“温文尔雅”近乎恳求的口吻?伊沙加了个“别来”,多此一举的“来”,而两个“我”连在一起,读起来气就断了;这和文楚安的毛病是一样的。
I won't write my poem till I'm in my right mind.
郑敏:我非到脑子正常了无法写诗。
李斯:心情不好我不愿写诗了。
文楚安:我不愿写诗除非我有好兴致。
伊沙、老G:我不愿写诗除非灵感光顾。
第七行,总算到了我要分析的最后一行了。为什么金斯堡说他写不了诗?到底什么才是他的诗?现在这首诗不是诗吗?这里的won’t (will not)到底是什么意思?郑敏翻译成了“无法”,也就是cannot的意思;其他人都翻译为“不愿”。这里的write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词,write作为书写,铭写,是很庄重的,而“诗”具有某种拯救、救赎的意义,所以必须要在良好的状态下。这就是我要与美国达成某种精神向度的和谐,然后我才能“书写”我的诗。可是现在是什么状态呢?正如第二行所说,我连“自己的脑子”都不能忍受,何谈写我的诗?第二行用的是my own mind(我自己的脑子/心智),这儿说要等我in my right mind(脑子/心智正常了)。这里的won’t相当于“不会”,是指“不会在将来发生”;这是说,我要是脑子不在状态的话,我是不会写my poem(我的诗)的。郑敏对于mind的理解是准确的,其余的狗屁不通。
通观这四个译文,总体说来还是郑敏的翻译,从字面的理解到语气的传达都比较可信。再看看彭予一本书中没有翻译完整的几行吧,这位作者好像译写过几本当代美国诗歌的书了,怎么就没什么感觉呢。
彭予的译文(不全)
美国我们什么时候结束人类的战争?
用你的原子弹轰炸你自己吧。
我不舒服别打扰我。
我不再写诗直到我神经恢复正常。
引自《二十世纪美国诗歌:从庞德到罗伯特布莱》
2011年12月21日
(晚饭前后直接写的,写完后已懒得从头再读一遍,若有打错字,以后再改)
本帖最后由 得一忘二 于 2011-12-22 10:35 编辑
翻译《美国》
——以四人翻译的首七行为例
有时候想,在特定语言环境中浸淫已久的人,无论其语言知识和认识的水平多高,恐怕也难以再现他(她)从不使用的语言风格。这里倒不仅有性别的因素,同样适用于文野之别,例如郑敏教授这样的诗人学者,对于语言风格的认识无疑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让她去翻译金斯堡还真的很难说是否传达得了那种粗野狂放。同样,对于语言本身没有感觉的人,也就是外语水平不够精到的人,仅仅根据别人的解说而得出一种有关该诗人的语言风格的印象,无疑也很难传达原作风貌。当然,每个时代都有当下的文野之别,这又使得译者要以译入语再现原作的时效性。正如刚才说到郑敏教授的例子,这里的时效性其实也包括了两种,一种是语言的整体社会环境,一种是这一社会环境下的个人的语言风格取向。
翻译,当然要细察原作者的语言风格与当时的社会语言环境的关系的各方面细节,然后还要看他语言风格的个人取向,在此基础上再谈译者如何从这两方面再现。这就需要对于原作语言有一种敏感性,而这种敏感性自然要有语言知识作为前提,这种语言知识不仅是外语的,也还有母语的;从这一个角度来说,一个人不可能仅仅以为自己是诗人就可以说能够翻译好诗歌,这和不能说自己是外语专业的就能够翻译好诗歌一样。其次,翻译必然是一种阐释和理解,这又起码有两方面需要注意。一,原作所在的传统,无论是继承还是背叛,都与那个传统有关;二,一首诗在该诗人作品整体中的位置,与之前(甚至之后)作品的关联;三,作为一个单独成品的诗篇内部的编织。从这个角度来说,没有一个译者可以仅凭读过一个诗人的几首诗就去贸然翻译,译者必须是这位诗人的研究者。
讲了这么多对于译者的要求,当然都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事实上,现在很多译者真的没有作为译者的资格,但是他们却在到处招摇,炮制所谓的译诗。看看一首诗的翻译吧。这是金斯堡的《美国》中的前七行,之所以只选择开始七行,是因为我根本没有读完这些译文,也没有心思去一一对比这些译文。而之所以拿出这首诗来读,仅仅是因为今天傍晚看到诗生活首页上伊沙专栏贴出了他和另一位叫做老G的翻译了这首诗。为了不让人觉得我只是和某个译本过不去,于是临时在网上下载了几个译本,对照着看了前七行。我看的都是pdf版本的,因为身在国外,手边几乎没有汉译诗歌的书;再说,平时真的不读汉语翻译诗。我先给出原文,然后将要讨论的四个译文放在一起;然后,我一行一行地比读,希望这样的比读不仅是就七行谈七行,而是能为读者带来七行之外的意义。
America《美国》
Allen Ginsberg
America I've given you all and now I'm nothing.
America two dollars and twenty-seven cents January 17, 1956.
I can't stand my own mind.
America when will we end the human war?
Go fuck yourself with your atom bomb
I don't feel good don't bother me.
I won't write my poem till I'm in my right mind.
美国
郑敏 译
美国,我已经将一切交给你,现在我一无所有。
美国,两块两毛七分,1956年1月17日。
我无法忍受我自己的思想。
美国,我们几时才能结束这人类的战争?
去你妈的,你那原子弹
我不舒服,别惹我
我非到脑子正常了无法写诗,
引自《美国当代诗选》
美国
李斯 译
美国我已将一切奉献给你如今我一无所有。
美国1956年1月17日两美元二角七分。
我受不了自己的思想。
美国我们何时休止人类的大战?
用你们的原子弹操你们自己去吧。
我心绪不佳你别打搅我了。
心情不好我不愿写诗了。
引自《垮掉的一代》
美国
文楚安 译
美国,我已给了你一切可我却一无所有。
美国今天是1956年1月17日,二美元二角七分
我无法在忍耐下去。
美国,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停止人类间的战争?
用你自己的原子弹去揍你自己吧。
别打扰我我精神不振。
我不愿写诗除非我有好兴致。
引自《金斯伯格诗选》
美国
伊沙、老G 译
美国,我已经给了你全部但此刻我一无所有。
美国,1956年1月17日,两美元两角七分,
我忍无可忍。
美国,我们何时结束这人类的战争?
操你自己吧,用你的原子弹。
别来惹我,我烦着呢。
我不愿写诗除非灵感光顾。
引自伊沙诗生活专栏
America I've given you all and now I'm nothing.
郑敏:美国,我已经将一切交给你,现在我一无所有。
李斯:美国我已将一切奉献给你如今我一无所有。
文楚安:美国,我已给了你一切可我却一无所有。
伊沙、老G:美国,我已经给了你全部但此刻我一无所有。
这一句话中的give是“给”的意思,当然没错;那么选词用字的时候如何选择语义的色彩呢?郑敏用了“交给”,李斯用“奉献”感觉有点太“积极、庄重”了,有一种“心悦诚服”的意味,而这显然不是该诗要表达的意思;同样,伊沙的“全部”用得也略显庄重了。紧接着是一个在我看来很关键的语气问题,and的转折还是顺承的问题:“美国,我一切都已给了你,而今I am nothing”这里没有转折,因为全都给出了,自然就是nothing了。这里,文楚安和伊沙译文处理得很不妥,“可、但”的转折莫名其妙。再说I am nothing的翻译,在我看来,全都理解错了。这里不是I have nothing(我什么都没有),而是I am nothing(我什么都不是)。我给出了一切,所以现在就什么都不是了,因为再无可以给的,也就是再无可用的价值。这里可以理解为,一个国家机器对于个人的使用、利用、滥用,与他著名的《嚎叫》第一行中的destroy(毁)异曲同工。这一行的错解可能是因为下一行中谈到了钱,这显然就是译者的理解和阐释。
America two dollars and twenty-seven cents January 17, 1956.
郑敏:美国,两块两毛七分,1956年1月17日
李斯:美国1956年1月17日两美元二角七分。
文楚安:美国今天是1956年1月17日,二美元二角七分。
伊沙、老G:美国,1956年1月17日,两美元两角七分,
第一行说的是:我都给了,现在I am nothing(我什么都不是)。第一行中的America是呼语,是该诗诉说的对象。第二行中,美国是什么呢?没有词句说明这一点,而文楚安特意加上了一个注释说这里省略了一个I have(我有),而加上了“今天是”说明此人真的没有诗感。在这一行中,美国变成了一个描述对象,而不是一个诉说对象;犹如之前说:美国啊,我什么都给了你,现在我看看你是什么东西,“美国,标价,日期”。这一行相当于一个流水单,犹如他看到了很商业物质主义的超市一样,这个单子上是“美国(货品名称)
I can't stand my own mind.
郑敏:我无法忍受我自己的思想。
李斯:我受不了自己的思想。
文楚安:我无法再忍耐下去。
伊沙、老G:我忍无可忍。
第三行可说是一个判别是否读懂原文的关键一句。为什么郑敏的译文那么啰嗦呢?这肯定不是因为郑敏不会处理得“简洁有力”,而是因为这一行另有奥妙。李斯也将mind翻译出来。原文将stand(忍受)的对象很实在地写出来,是my own mind(我自己的mind);这里的两个词都需要考虑,own(自己的)和mind(这个词很难翻译, 因为和中文很多次交叉)。然而,我觉得郑敏并没有处理好这一行,主要是因为她似乎强调了诗人作为个体的思想,而忘记了照顾这个词与第六行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不仅仅是语义上的正反对照,而且是以押韵的方式表现出来。从语言风格的选择一致性来考虑的话,这里应该翻译成类似于“我受不了自己的脑子”这样的表达。文楚安的翻译暗示的是我一直在忍受,而现在忍受不了了;至于忍受什么却没有对象;伊沙的翻译也一样差错。我只能说这是对于英文毫无感觉的表现。仅仅有“简介、通顺”的汉语,是无法构成翻译文本了;否则干脆自己改写就好了。
America when will we end the human war?
郑敏:美国,我们几时才能结束这人类的战争?
李斯:美国我们何时休止人类的大战?
文楚安:美国,什么时候我们才能停止人类间的战争?
伊沙、老G:美国,我们何时结束这人类的战争?
第四行,只要自己读读,顺口吗?语言风格一致吗?朗读这一行的关键是重读哪个词,整句的节奏如何。这不是只会翻字典的译者能够体会和传达的(当然,这一行中的任何字都不需要翻字典),尤其是口语诗,没有朗读语感的人,趁早别碰。郑敏的翻译无疑还是最好的,表现在“才能”与上文“忍受”联系起来的愤怒,暗示“怎么还没有结束”,这是因为这一行的重读词应该是when(相当于“到底要到什么时候”),而郑敏用“结束”翻译end显然比文楚安的“停止”要确当得多。李斯的译文很丑陋,语义语感全乱了;伊沙的译文也说明他对这一句的语气没有感觉。尽管你可以说,在汉译中,仍然还可以根据读者自己的理解重读“何时”,但那也只是表达了一种责问,而不会包括一种无奈的慨叹。
Go fuck yourself with your atom bomb
郑敏:去你妈的,你那原子弹
李斯:用你们的原子弹操你们自己去吧。
文楚安:用你自己的原子弹去揍你自己吧。
伊沙、老G:操你自己吧,用你的原子弹。
这第五行感觉是如何针对这个fuck的。在郑敏的时代,恐怕她确实难以将这个词直接翻译成“操”,好像多少受限于体制似的,文楚安特意为这个词加了一条毫无意义的注释:“原文fuck在美国俚语里是表示咒骂,带有性色彩的俗词”,规矩得比新华字典还规矩。尽管这一行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一句咒骂,但还是需要对这句话进行语义分析。Go do something中的go本身是增加感情色彩的词,相当于“滚一边去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而fuck yourself with something可以有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与fuck somebody with something相当于“以某物把某人搞砸了”,另一方面fuck yourself则是“把你自己搞砸”。一种语言对于禁忌词的宽容度,也许从某种程度上代表着整个文化的宽容度。而词语本身就吧包含着咒语的功能,在这一点上诗人更加敏感。而金斯堡自然尤为相信这一点,他除了念些东方的咒,还写了很多咒语一样的诗,以祈祷文、经等命名的诗篇。到了伊沙这会儿,倒是敢用“操”字了,不过伊沙这一行翻译得实在不像人话,因为人在骂人咒人的时候,是多么具有人味啊,可是他这一行翻译得连骂味都没有了。汉语骂人问候祖宗,美国好像太个人主义了,要骂也只骂那个人自己,和他老妈老爸没关系,所以要操就操他自己。这句话,要真的翻译成中文,似乎还是郑敏的转换比较能传达原文的语气色彩。当然,现在要翻译得具有时代的时效性,于是伊沙的“操你自己吧”就出来了,只是好像日常中文都不这么说,因而这句话没有力量啊。真操蛋啊。
I don't feel good don't bother me.
郑敏:我不舒服,别惹我
李斯:我心绪不佳你别打搅我了。
文楚安:别打扰我我精神不振。
伊沙、老G:别来惹我,我烦着呢。
第六行了,我已经有点厌倦。I don’t feel good我感觉很糟。别烦我。郑敏的这一行翻译读来真的“不舒服”。李斯、文楚安,你们能不能不用这么“温文尔雅”近乎恳求的口吻?伊沙加了个“别来”,多此一举的“来”,而两个“我”连在一起,读起来气就断了;这和文楚安的毛病是一样的。
I won't write my poem till I'm in my right mind.
郑敏:我非到脑子正常了无法写诗。
李斯:心情不好我不愿写诗了。
文楚安:我不愿写诗除非我有好兴致。
伊沙、老G:我不愿写诗除非灵感光顾。
第七行,总算到了我要分析的最后一行了。为什么金斯堡说他写不了诗?到底什么才是他的诗?现在这首诗不是诗吗?这里的won’t (will not)到底是什么意思?郑敏翻译成了“无法”,也就是cannot的意思;其他人都翻译为“不愿”。这里的write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词,write作为书写,铭写,是很庄重的,而“诗”具有某种拯救、救赎的意义,所以必须要在良好的状态下。这就是我要与美国达成某种精神向度的和谐,然后我才能“书写”我的诗。可是现在是什么状态呢?正如第二行所说,我连“自己的脑子”都不能忍受,何谈写我的诗?第二行用的是my own mind(我自己的脑子/心智),这儿说要等我in my right mind(脑子/心智正常了)。这里的won’t相当于“不会”,是指“不会在将来发生”;这是说,我要是脑子不在状态的话,我是不会写my poem(我的诗)的。郑敏对于mind的理解是准确的,其余的狗屁不通。
通观这四个译文,总体说来还是郑敏的翻译,从字面的理解到语气的传达都比较可信。再看看彭予一本书中没有翻译完整的几行吧,这位作者好像译写过几本当代美国诗歌的书了,怎么就没什么感觉呢。
彭予的译文(不全)
美国我们什么时候结束人类的战争?
用你的原子弹轰炸你自己吧。
我不舒服别打扰我。
我不再写诗直到我神经恢复正常。
引自《二十世纪美国诗歌:从庞德到罗伯特布莱》
2011年12月21日
(晚饭前后直接写的,写完后已懒得从头再读一遍,若有打错字,以后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