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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琳子——一位非常优秀的女诗人,也是目前最好的河南诗人!

(2007-09-23 19:58:41)
标签:

艺术赏析

 
2007-09-23 15:05:16
标签:文学/原创
 

《张常氏,你的保姆》(伊沙)


我在一所外语学院任教
这你是知道的
我在我工作的地方
从不向教授们低头
这你也是知道的
我曾向一位老保姆致敬
闻名全校的张常氏
在我眼里
是一名真正的教授
系陕西省蓝田县下归乡农民
我一位同事的母亲
她的成就是
把一名美国专家的孩子
带了四年
并命名为狗蛋
那个金发碧眼
一把鼻涕的崽子
随其母离开中国时
满口地道秦腔
满脸中国农民式的
朴实与狡黠
真是可爱极了

---------------------------

    读这首诗我很满足。

    毫无疑问,伊沙是个喜欢絮叨的人,但伊沙的絮叨肯定最终要落在一个点上,以引起他期待的高度或者宽度。但单纯的絮叨和单纯的一个点都有些浅薄和无趣,所以,伊沙越来越成熟的叙说显然已经有了更多的点。这些点有明确的意义和地理位置,甚至有强烈的暗示色彩。所以如果他的一次叙说操作成功的话,肯定会引起读者内心的一阵不小的喧哗、惊叫等等诸多感受。

    毫无疑问,这首张常氏保姆的诗,就是他成功出来的一个范例。

    题目上有一些《大堰河,我的保姆》的痕迹也许并不能说明这首诗的瑕疵,因为下边不用过度和转换就是伊沙的立场和方式。他喜欢把自己旗帜鲜明地抗进诗歌,并占领诗歌全部,以自己的人生经验、学识以及品质等诸多因素来突出个人姿态和情感等等。这首小诗有特定的环境,外国语学院是一种巧合,作者孤傲的个性是一种巧合,学院里的张常氏是一种巧合,外国的小婴儿也是一种巧合。因此,一个小的社会在诗中就这样浑然形成,它的秩序充满情趣,是极其生活化的一个现场,甚至这个现场目前依旧在持续和发生。诗的叙说是展现过程,最终突出结果,因此,诗的结果在自然和谐的情绪中得以澄清:那就是一个叫张常氏的保姆把一个美国专家的小孩子养育成一个中国式的、朴实与狡黠的小狗蛋。诗歌到这里算是该说的都说了,它很快形成强有力的感觉冲击,让读者以乐趣的态度去进入诗歌,而不是首先进行教化和猜测。

  前边说到叙说的点,这显然是值得回过头来一一指明的:陕西蓝田、美国专家、狗蛋、地道的秦腔、中国农民等。这些字眼一点都不小,所以,那个小洋人就有了特殊的意义。众所周知的陕西蓝田出产过猿人,秦腔也是历史味的好东西,这些特定的历史材料作用在一个老母亲身上,她的培养严厉、质朴、直接,传统。因此,血统并不重要,历史重要,习惯重要,方式重要。所以,她作用的对象发生了质的变化。也许那个小洋人会因为这短暂的四年一辈子都带有中国农民鲜红或者阴暗的烙印。他的生活经验必将从此得以形成和发扬。而伊沙的诗歌选材就这样打开了诗的现场,让它具有了独特的情趣和意义。所以,我认为,伊沙在选取叙说的点上,是非常从容而细致的。这些点让这首诗有了很多具体的意味,让人能找到很多对称的东西,能握在手里,而不会四下摆动。

    整首诗显然是浑然的。切不说伊沙总是喜欢在诗里摆正自己的位置,单单这么一种发现就有很多创作的机遇。怎样把一次机遇妥善地把握起来,并使用词语排列,贯穿于个人风格和气息,这和自己当时的情致有关。可以这么猜测,伊沙写这首诗的时候,既愉快又智慧。他的从容和骄傲、感激都发生着真实的作用。因此,似乎他一便抽着烟卷,一边微笑,一边想象张常氏那高大强悍的身影。那个叫狗蛋的小家伙说不定还在他的后边,地球的另一边,用中国农民式的朴实与狡黠,和周围的美国小公民打成一片呢。

   诗的魅力在于情绪的传递和影响,写一首好诗就是一次贡献,读一首好诗就是一次解放。

                      200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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