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懂这个的,我是说“文案”。
在想到用铅笔写些什麽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已经熟悉了电脑键盘的位置,提笔,经无法在纸上写些什麽。
合同和协议已经堆了好多,昨天,跑出去玩耍。
《(失明前)我想记得的四十七件事》。陈绮真。
很喜欢自由自在的感觉,很任性,也很幼稚;很勇敢,也很胆怯。
对了,要离开电脑写字,工作是间断性的,琐碎的,无法给你喘息的时间,我能做的,也只是凌晨3点依旧保持清醒,我能做的,就是等待突然到来的真相。
也许不是,为什麽总是把所有的一切推翻?信任呢?
不是不信任,而是不愿再多想,这麽这麽多的时间,昂贵而又无法追回。
crazy?
sweet nothing,
bullshit everything.
呵呵,说脏话,心里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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