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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园,一场无人取胜的战争

(2006-09-08 09:27:50)
分类: 房地产的话题

美丽园,一场无人取胜的战争

 

 

    关注美丽园事件只是最近的事。先是千辛万苦胜了官司,紧接着就是物业的突然撤离,接下来这几天还发生了不少的事情,到今天为止仍未平息。在这里,我不想评说各方的是是非非,也没有能力断言谁对谁错,只想讨论一个问题:

 

    难道在今天的中国,解决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有没有更好的办法?非得闹到不可开交的程度?

 

    回顾美丽园维权的过程,我有一个感想,今后还有谁敢以这样的方式维权?代价太大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反复的官司、大量的取证,对于由各小区业主组成的松散型机构,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美丽园只能是一个特例,它的维权模式很难被推广与复制。而物业公司最终以这样的方式撤出,难道不会影响到企业今后的生存与发展?整个物业行业是否又一次被推到了尴尬的境地。至于政府、开发商和司法系统,也都是输家,没人会从中得利,只会加大今后的经营、执政与执法成本。

 

    由于目前的纠纷解决机制没有赢家,就意味着是一个不成功的机制。需要加以改变。要进行这样的变革,谁有如此的能力呢?恐怕还得求助于政府。除了主管部门加强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建设外,还要设法提高物业管理企业的素质。更重要的是,政府应该努力寻找新的途径,解决业主与物业之间不断发生的矛盾与冲突。

 

    个人认为,目前的业委会与业主大会等制度由于完全属于民众自发的组织,是很难运行与实施的。如果能够与国内已经延续多年的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制度结合,由基层政府部门组织协调,或许是一条比较可行的道路。同时,也可以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由地方基层政府部门出面调解,这一点需要政府部门以法规形式明确方可实施。当然,还需要主管部门指定专门的机构来进行物业的评级与价格的核查。

 

    总之,必须要建立一个具有公信力和约束力的矛盾调解机制,把问题在最初阶段解决。避免出现美丽园这样的混乱局面。一个社会的互信体系如果不能建立,矛盾各方总是秉持博弈的心态,不妥协、不让步、不协商,坚持零和游戏,有百害而无一利。难道就没有形成双赢局面的可能吗?

 

近期拙作,请指教:

  1. 规委“1101号文”绝非北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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