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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当心再次把好经念歪

(2006-08-09 08:55:51)
分类: 宏观调控的话题
    重建国内住房保障体系是当前中国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的头等大事,比什么劳什子房价要重要得多。这两天建设部又出来唱主角了。从取消经济适用房到廉租房、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共同组成住房保障体系。真的很担心,会不会这一回又把好经念歪了。
 
    廉租房是好东西,只不过这几年政府一直没下大本钱干。真要是下本,会成为低收入人群的真正福祉。
 
    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呢,不知道理解得对不对,国家是不投钱的。开发商干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如何回收成本?原来是卖的,只不过利润稍低点,但要只租不卖就不一样了,八年十年也收不回来成本,哪个开发商愿意干这样的事?难道国企会冲上去?至于什么拓宽融资渠道和税收制度改革一类的事,建设部说了不算,还得金融系统和税务部门来。金融系统和税务部门有这方面的动作吗?提出发展租赁型经济适用房,估计还是想给政府减负担,不想背上廉租房这个包袱。
 
    限价商品房,一个比经济适用房贵很多的产品,在我以前的文章“限价商品房是政府给谁准备的奶酪?”中分析过,限价商品房只是针对中等收入人群的一种产品,同时也是政府平抑快速增长的房价的一种手段。不可能取代经济适用房。
 
    其实我们也知道,经济适用房制度只要稍加改进就可以了,在这里再重复一次我在“经济适用房制度退出江湖的遗憾”中对经济适用房改进的建议:
  1. 建设规模和资金来源制度化。保证每年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规模;
  2. 户型标准制度化。经济适用房实施严格的面积指标限制,比如二居80三居110平方米;
  3. 购买对象制度化。加强购买对象的甄别,为更多的中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
  4. 转手交易封闭运行。经济适用房不能随意转手交易,只能相关机构拆价回购后二次出售。
  5. 交纳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应交纳土地出让金

    只要各级地方政府能够切实落实廉租房资金,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投入,合理设计经济适用房的运作机制,抑制政府获取土地溢价收益的心理(限价商品房),则老百姓的住房保障体系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自会成型,只要政府有信心、有决心、有行动,问题就能解决。至于限价商品房的本质嘛,我们以后再讨论吧。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近期拙作敬请指教:

个税政策温和,二手房抓紧买卖

经济适用房制度退出江湖的遗憾

为什么公众不买限价商品房的帐?

北京开发商手里到底囤了多少地?

二手房开征转让所得税是把双刃剑

如此"强征个税"是心太软还是另有原因

税总108号文的一个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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