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禁止企业利用居民住宅从事经营活动
市工商局已发布相关通知,从6月20日起暂停为登记地址为民用住宅的企业办照。登记注册时凡提交的《房屋所有权证》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的,购置的商品房购房合同中写明房屋用途为“住宅”(公寓、别墅)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合同中房屋用途的表述无法辨别为住宅或商业用的(如商住、综合等),均不予登记注册。据了解,工商部门在对此类登记注册不予受理时驳回的理由是“住所使用用途为‘住宅’,不具备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此前,本市工商部门仅禁止餐饮、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含“网吧”)、生产加工和制造5类企业开在民宅。据了解,2006年前3个月,仅朝阳区注册的公司就有60%以上的办公地点设在居民楼。
这是我最近一段时间以来见到的最具有实际意义的房地产调控措施了。从终端用户着手、限制商住两用,或可抑制房地产价格的上涨。理由有以下几点:
一、商住两用住房的特点
- 所需户型相对集中于大中户型;
- 租金价格比纯居住住宅高、比正规写字楼低;
- 销售价格高于自住住宅,比正规写字楼低;
- 自住与办公混杂,影响小区治安、交通、卫生等多方面;
- 水电费等支出享受居民住宅优惠;
- 项目按揭按住宅办理,而且地价相对便宜。
二、限制商住两用住宅的益处
- 限制商住两用有利于居民小区业主的生活;
- 限制商住两用有利于平抑过高的房租;
- 限制商住两用有利于降低投资此类住房的投资客的预期收益和投资热情。进而降低此类住宅的价格;
- 限制商住两用将影响开发商的市场定位和客户定位,减少大户型开发比例,间接调整了市场住宅供应比例;
- 限制商住两用使住宅回归本来面目,有利于国家准确掌握住宅市场总量,正确衡量供需平衡情况,及时准确的进行决策;
- 限制商住两用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多元发展,将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变开发思路。也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由于商住两用住宅的终端用户多为中小型公司,可能在此次调整过程中导致利益受损。但要注意,国家原来出台住宅可以进行商务活动的本意是刺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而在今天住宅价格快速上涨、房地产投资过热情况下,出台抑制政策是无可厚非的。每一个公民也应该认识到这样的措施将还所有居民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必将给每个人带来益处。
为了避免给中小型公司带来过大的影响,建议国家应该在城市规划中适当加大中低档商务用房的开发量。同时鼓励一些老式写字楼和办公楼改造,满足社会对于中低档办公用房的需求。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总之,限制商住两用是抑制房价的务实之举,比一些华而不实的措施有效得多。但目前仅是暂停,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调整政策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内(除了配套商业用房外)从事商务活动。工商部门可以在企业年检时将注册地点在居民住宅内的企业清理,而房管部门也应该出台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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