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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雪灵“缝肛门”事件峰回路转受害者一审败诉赔偿三万杂谈 |
分类: 杂文与评论——一家之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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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产士诉“缝肛门”受害者家属一审胜诉公不公道
文/钟雪灵
陈先生称:“收到这样一份粗糙武断的判决书,我感到极度的愤怒和无奈。原本是受害者的我,现在反而成为了被告,还要承担道歉责任。助产士违规索要红包,违规非法行医,在有关部门的撑腰下,换了一副嘴脸。之前还要求我打她几下解解恨。”
新闻回放:
2010年7月26日
事主陈先生向深圳电视台反映,7月23日上午,产妇林某萍进入深圳凤凰医院待产,肛门肿成了鸡蛋大小,发现周边都是线,怀疑肛门被缝闭。
记者观点:
自去年7月份深圳曝出“产妇因少送红包遭受肛门被缝”事件以来,“肛门”这一本来不登大雅之堂的人体器官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度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谈论的焦点话题。作为媒体人,我没有到事发地亲自采访,只能通过兄弟媒体报道间接了解事态的发展脉络。
我相信,看到这样一审判决结果,绝大多数人也会像我一样泛起波澜。从同情弱者的角度质疑:明明产妇是“受害者”,最后其家属为何沦为被告,还要赔偿助产士3万元,并且要向人家陪礼道歉呢?究竟公理何在?
请大家先别激动,跟我一起尝试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理理清楚:
首先:助产士张某荣有没有像当事人家属所说,索要红包?报道称因“少送红包”而惨遭肛门被缝,言外之意就让人读出产妇家人“红包还是送了,只是送的不多”这样的弦外音。多少不说,收受红包这涉及职业道德。但当下看来,许多医院在做外科手术时向病人收受红包已成了不争的事实,各媒体时有报道,但屡禁不止。尽管如此,具体到本案中,如果助产士确实收受过红包甚至明确或向家属暗示索要过红包,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其二,如果产妇的肛门没有被缝过,而家属却产生这样的怀疑,最有可能的原因是缺少专业常识,把“肛门周围痔疮脱出物”上的缝针当成缝了“肛门”。但,缺乏专业常识和主观故意诬告,貌似性质完全不同,而前者不应涉及法律。
其三,若产妇肛门真的没有被缝,其家属却因怀疑因少送红包而遭受报复和迫害,没有弄清真相,就急着找媒体爆料,也许有些草率。当然,老百姓有事首先想到媒体,从另一个侧面也反应出媒体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和份量,这本来是值得媒体欣慰和骄傲的事儿,可敬业的媒体记者闻风而动、雷厉风行的同时,却未经细心调查与核实,就在第一时间以“因少给红包惨遭肛门被缝”为题进行报道,故而使众怒指向凤凰医院,使该医院一度在众人的唾液与舆论的声讨中风雨飘摇,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影响。是否也有偏听偏信、采访不周之嫌呢?
其四,两种性质不同的鉴定结果,哪个才是真?从新闻回放中,明眼人不难看出,深圳市医疗部门和公安部门法医鉴定结果有本质的不同,一个称没有缝过,一个称肛门处有缝过,后又称缝的是肛门突出物(痔疮)。对于医生来讲,这么一件小事还要发生异议,太不应该!毕竟在某种程度上事关患者权益,而非无关紧要的小事。
其五,医生本是救死扶伤、守护生命的人,医院也是治病救人的神圣场所。可近年来,对医疗部门不时传来的负面事件多得让患者不寒而栗——索贿受贿、因凑不齐医疗费见死不救或停止用药、天价医药费、医疗事故、修改病例等不时见诸各大媒体。让医务工作者神圣的形象一再蒙羞和动摇。事实证明,就算缝的不是肛门却毕竟动了针,从医学上来讲动针就是医生而不是护士的事,那么一个助产士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外擅自动针,且没有告知当事人及其家属,难道没有责任吗?这一方面暴露了医院管理不规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该医院个别医务工作者缺乏职业素养。即使产妇肛门没被缝,但助产士做了“份外事”是导致缺乏医学常识的患者家属误认为肛门被缝的前提。所以法院在裁决时不能不考虑这样一个明显的因果关系。
其六,即使产妇肛门没被缝,她的痔疮脱出物上却证明确实被缝过。公安部门法医鉴定给出铁的证据,不管缝的是什么,毕竟有缝痕,这容不得怀疑。可助产士张某荣却为何一度信誓旦旦,称自己绝对没有给产妇动过针呢?这似乎已不仅仅是职业素质问题,而是诚不诚实的起码的人格问题。
第七,也是在“肛门被缝”事件中最令人不能容忍的,就是医院居然擅自涂改病历。这让人有理由怀疑是做贼心虚、想掩盖证据某些对他们不利的证据,企图蒙混过关。
综上所述,产妇“肛门被缝”事件即使没有缝到肛门,但产妇也确实被没有权限和资格的助产士动了针,且助产士公然撒谎欺骗大众称自己没动过针,且医院修改过患者病例。凡此种种,足以暴露出一个医院的不规范和管理漏洞,足以可见部分医务工作者态度的不严谨和缺乏职业素养。那么,还有什么理由讨要赔偿,还有什么底气要求患者赔礼道歉呢?况助产士索要红包一事还待查。若她真的心中没鬼,为何一度让患者家属打她解气呢?
相信是非公道自有公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事态的发展,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