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双极好看的拖鞋。
   
娇嫩的婴儿粉色,鞋头有一朵手绣的玫瑰,小小的花瓣同叶子,纹理分明,周围还钩上一圈白色的蕾丝花边。鞋身是细如弱草的丝绒,鞋底是上好的牛筋橡胶,穿上去双脚有如踏在云端,走动起来又步履轻盈、全无声息。
  
忽然想起小时候,走路总是懒得抬起脚来,在家穿着拖鞋,更是满室留下“呱啦呱啦”的声音。常常因此被老妈骂:“这样没有教养,楼下邻居会上来投诉。”被冤枉了十几年,现在才知道,原来那并非是我的错。
   这样一双体贴主人兼且会自动提升教养指数的拖鞋,当然需要一个相应的价格来配衬。它来自英国的Crabtree&Evelyn专门店,盛惠150大元。虽然不是那种顶顶贵的奢侈货色,但若是让我那一向只光顾超市家具用品专柜的老妈知道,一定会瞪大眼睛骂我“大手大脚的败家子”。
   
其实,我心里又何尝不是这样骂自己?
   
这样的一双鞋子,与其它所有矜贵的鞋子一样,每一秒钟都应该踏在洁净的地毯上,日日由佣人清洁打理,每两个月送往专门店干洗养护,下雨天绝不出门,泥污处绝不落脚,并且应该有十双八双轮换着穿,才不会令鞋子变形、鞋身变脏。还有,不穿的时候,应该在鞋里塞上玫瑰花香包,用丝绒袋子罩起来收进恒温储藏室。
   
养一双鞋子的人力物力,绝不比买一双鞋子所付出的更少。
   
别惊奇,我知道在这个现实世界中,有若干人等正是如此不遗余力地呵护她们的衣裳鞋子,若是点点滴滴地全部写出来,你会悲凉地觉得,西部山区里一个儿童的命运,尚不如她们脚下这一双身外之物。而这些人的全部人生,也不过是从一个衣橱到另一个衣橱。
   
我爱她们所拥有的物质,可我不想要她们那样的人生。用自己的辛苦所得去换取同样舒服矜贵的享受可视为一种激励,而因为这些享受令自己辛苦束缚却是我无法理解也无法坚持的陋习。
  
这样一双精致的拖鞋跟了我,便与其它从超市购回的拖鞋拥有一样的命运:我穿着它满屋走,浴室的地板上有水,厨房的地板上有溅落的果汁,一概不管,照样踏上去;脱鞋的时候,不是用手去取,而是用另一只脚来踩,一下两下,鞋边就有了黑色的印迹;还试过下雨天从外面回来,沾满了雨水的赤脚从凉鞋中脱出来便立刻穿上拖鞋,柔嫩的粉色鞋子上立刻落下了一只黑色的脚印。
   渐渐地,拖鞋脏了,旧了,像传说中家道中落的女人,脸上手上有着操劳辛苦的痕迹,但仔细端详,轮廓与气质中仍保留着大家闺秀的精致与矜持。
  
我不是不心疼的,怪自己糟蹋了一双好鞋。但也会残忍地想,至少,这证明我还糟蹋得起。我知道,用糟蹋东西来证明自己的矜贵,并不是一种上等的行为,可是除此之外,我又还能做些什么,才会令自己觉得每日的拼搏也能换回些微的回报呢?我不敢对这世上任何一个人恶言相向,因为陋室之内都可能藏龙卧虎,但一双拖鞋,尤其是由我自己付账买回来的拖鞋,我总可以做得了主。
  
唉,扯远了,不过是一双拖鞋。其实,我只不过想说,这是一双好拖鞋,也是一个好牌子,下次去,我还会买它们的浴巾和浴袍,上好的纯棉制品,每一个线圈都有生命一般,柔软温柔地抚过你的皮肤,貂绒也不过如此了。虽然价钱同样不菲,一条毛巾等于超市里的100条同类,但是每日淋浴后用它包裹住身体,那种轻暖舒爽的感觉,会令你觉得什么都值得。
   我无法令世上所有人都敬我如公主,但起码在闺房之内,我可以将自己宠如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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