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清代“古范蠡乡碑”
2005年1月24日《南阳晚报》发表《清乾隆“古范蠡乡”石额惊现南阳》一文,并配一组照片说明。该碑是1月23日,在宛城区瓦店镇界中村11组农民孙道奎家中发现的清乾隆年间青石额。对此报道内容,笔者顿生疑窦,提出四个质疑,以辨真伪。
一、清乾隆年间没有“范”简化字,此碑额应是赝品
众所周知。“范”字是我国解放后的简化字体,在清代同时期资料文献中,只有繁体字“範”,没有范的简化字体。此碑上刻清乾隆二十七年且用简化字体,可以说碑额应是建国解放后的伪碑。
二、引用史料断章取义并错讹多出
该篇报道引用史料断章取义、错讹多出。如《史记·越绝书》载:“范蠡其始楚也,生于宛”。原《越绝书》卷六载:“范蠡其始居楚也,生于宛橐或伍户之虚”。该报道断章取义,偏执一面,误导读者,实不应该。另《史记》是西汉司马迁所编写的书,《越绝书》是东汉袁康的书,该文把两书括在一个书名号里作为一书,真实荒唐可笑,实再是历史知识过于贫乏和无知。
三、石碑出土地距《水经注》记载地不符合
石碑出土地距《水经注》记载地相差三十多里。该石碑发现于宛城区瓦店镇界中村11组,此地距离宛城72里。《水经注·淯水篇》载:“宛城南三十里有一城甚卑小,相承名三公城,城侧有范蠡祠”。据考实,此三公城在宛城正南三十里。该文报道发现的碑额,距离宛城72里(注:这还不是现代的里程,若按北魏里程计算则更远),与《水经注》记载地不符合,不是记者所说的“与记载大致吻合”,而是相差两倍多。
四、报道内容不是新闻是旧闻
1995年《南阳日报》发表《范蠡故里新考证》,报道宛城瓦店乡界中村11组孙道奎家发现古范蠡乡碑;2000年5月《南阳晚报》发表文化新闻《范蠡故里界中考》,引用发现的石碑照片与上述和此次照片相同。既然南阳同类报纸多次报道,又怎能在“文化新闻”中报道说“惊现”?因此,该报道内容不是新闻,是旧闻,违背了新闻报道的基本原则。无非是旧闻新炒,肯定一家之言。这种做法实是新闻行业的一大忌讳,有悖于新闻工作的职业道德。
据以上四点论述,笔者认为,“范蠡故乡”碑不可能是真品,范蠡故里不能肯定在界中村,到底在何地有待发现和研究。就算是真品,其年代距离范蠡时代已经相差近2400多年,其证据力已经非常微弱。同时建议,作为新闻媒体报道和讨论史学问题,不要搞一家之言,应百家争鸣,广纳博采,史学稿件应让史学专家把脉过目,不要在党报上发表错误百出和不严肃的文章。(作于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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