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说,她不喜欢李商隐的诗歌,唯有一句除外,这句便是“留得残荷听雨声”。按说,以黛玉那样的个性,怎么可能不喜欢李商隐的诗呢?李商隐诗中爱的绝响,那种“一寸相思一寸灰”的境界不正是黛玉孜孜以求的么?
我想,林黛玉不喜欢的只是李商隐诗歌中的悲剧情节吧。聪明如黛玉,不可能不预见到与宝玉的悲剧。于是,每每深思之下黯然伤神,叹流水葬落花,风霜似刀剑。她的《秋窗风雨夕》开首四句,就连连使用一般文人忌讳的重复字,“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
中国诗歌中,“秋”少有丰收喜悦迹象,相反却常常是万物萧条,游子怅然,仕途情场失意之时。如马致远的《秋思》小令中写到的“古道西风瘦马”“断肠人在天涯”就是很典型的例证。在春日,黛玉已预感到秋的寒意,又怎么能喜欢李商隐谶语式的悲剧情节呢?在黛玉看来,李诗无疑就是人生只能助凄凉的“风雨”,因此不堪念及,自然就谈不上喜欢了。
至于“留得残荷听雨声”则不然。首先是“留”字,这便是爱情的物证了,世上的女子莫不喜欢保留些许爱的物证。这些物证见证了爱情的过往,是温情回忆的线索。把握了这些物证,便可以随时回到过去的爱情的场景中去。正如鲁迅《伤逝》中的子君,在爱情已淡漠殆尽之时,常常闭上眼睛,想到爱人当时下跪表明心迹的那一刻。
其次便是“听”,那些爱的片断还能用心灵去感知,就像雨落荷叶的声音,撑开一叶一叶,回忆点点滴滴。或许,还可生出新鲜如昨的幻觉?
然而黛玉不想推想、不愿推想的却是“残”字。见证也好,回忆也罢,爱情的逝去不可避免,无可挽回。“残”就是一种宿命。在生命的尽头,黛玉将诗稿付之一炬,印证的却正是李商隐的“一寸相思一寸灰”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