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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疑点集中到韩家父子身上,已足以形成证据链!

(2012-02-17 15:14:59)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评

所有疑点集中到一起,就足以形成证据链!

 
 

仅有一个或几个疑点,或许可以解释过去;

 

每一个疑点,或许都可以一一狡辩;

 

但数十、上百的疑点集中到一个人身上,即使能够一一解释,也足以形成法律意义上的证据链!

 

下面是我在一个猫友回帖中看到的案例:

 

1979年夏天,美国康乃狄克州伯灵敦镇的一个12岁的小女孩失踪,后经警局和全镇居民两昼夜寻找,在树木里发现她被烧焦的尸体。时任康州警政厅刑事鉴识化验室主任李昌钰博士受邀参与案件侦破。

 

李昌钰连夜赶到现场,凭借丰富经验和敏锐的观察在现场已经被部分破坏的情况下,判断女孩是被奸杀后用汽油焚尸。生前有被捆绑的痕迹,被强暴时被人用她的衣服蒙住脸。他提取了已经被烧焦的用来捆绑小女孩的鞋带,并在警察的帮助下在现场不远处找到了一枚用过的火柴和凶手的毛发,后来又找到凶手作案用的小刀。

 

经过一番抽丝剥茧的化验推理和排查。住在小女孩家附近的同学罗纳被锁定了:罗纳有这种稀有的火柴;有这样一把单刃小刀,恰恰小刀又不见了;他家里有长捆鞋带,恰恰他前几天又给人帮忙刷过红油漆;恰恰他又是B型血(那时还不能查DNA);经搜查他汽车后备箱,有遗落红黄蓝三色油漆,而这恰恰又与小女孩脚踏车的颜色相同;更巧的是,他家里也有一个汽油桶。

 

李昌钰以鉴定专家的身份接受了陪审团的询问,尽管罗纳咬紧牙关不承认自己杀了人,也找不到现场目击者,但最终大陪审团认可罗纳犯案的证据,宣布正式以强奸谋杀罪起诉罗纳。不久,辩方也认为证据无懈可击而认罪。罗纳因为强奸并杀害乔安娜而被判三十年的徒刑。

 

以罗纳案来说,依靠一盒火柴能定罪吗?有火柴的人多的是!

 

就因罗纳认识小女孩能定罪吗?认识小女孩的人也不少!

 

仅因罗纳有相同的小刀能认定人就是他杀的吗?有这种小刀的人多的是!

 

因为是B型血就能确认凶手吗?B型血的人多的是!

 

仅有长捆鞋带就能确认凶手吗?有长捆鞋带的家庭也不少!

 

刷过红油漆就是凶手吗?油漆匠经常帮人刷红油漆!

 

家里有一个汽油桶就是证据吗?家里有个汽油桶并不犯法!

 

汽车后备箱遗落红黄蓝三色油漆是证据吗?也许这只是巧合!

 

……

 

单凭某一两条,不仅不能成为证据,甚至可以说是荒谬的的指控。但所有的疑点加起来,就能够形成一条证据链,其可信度并不亚于一个“人证”。

 

“韩寒”公开发表和出版的作品,以及他一个多月来的博文、他亲口说出的话,就是无法抵赖的证据。方舟子和网友们通过文本分析和推理、论证,发现了大量的破绽和疑点,如此多的疑点集中到韩家父子身上,展现了质疑者不可辨驳的逻辑。

 

分割来看,每一个疑点好像都没有太强的说服力,每一个疑点好像都可以狡辩。但是,所有疑点都集中起来,还不足以形成一条证据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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