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诽之法——读通鉴札记之三十九
(2009-03-16 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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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诽之法
——读通鉴札记之三十九
李钟琴
世人皆谓汉武之时,强汉也、盛世也。而余则谓之虚强之世也、伪盛之世也,实暴虐之世也,野蛮之世也!司马光曰:“孝武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鬼神,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其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诚诛心之论也。穷兵黩武之世,酷吏横行之世,何盛之有哉?
言其暴虐野蛮,非无据也。不唯民不聊生,官亦不聊生矣!二千石以上之公卿,被诛、灭族者不可胜数。而斯世之酷法,当以“腹诽之法”为最焉。
古之诽谤,犹今之批评也。暴秦尝有诽谤妖言之罪,汉初因袭之。汉文帝即位,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不意至武帝,竟开历史文明之倒车,不唯复以诽谤之罪罪人,又有“腹诽之法”横空出世矣。
腹诽者,意为虽不言而于心中暗自诽谤也。呜呼!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乎?以腹诽之法罪人,则无所不用其极矣!天下吏民何所措手足哉?虽欧洲之黑暗中世纪,亦无此野蛮之酷法也。
武帝元光三年,武安侯田蚡诬魏其侯窦婴“腹诽而心谤”,竟于次年论杀窦婴于渭城。后十余年,又有颜异死于“腹诽之法”矣。
初,武帝与御史大夫张汤造白鹿皮币,问大农令颜异,异素廉直,乃言其不便,武帝不悦。有与颜异论令之不便者,异不应,微反脣。张汤本与异有隙,竟捕异入狱,奏曰:“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论死。”异竟被诛。自是之后,有腹诽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矣。
以腹诽为名罪人,全仗独裁者之臆断,无须证据,乃无客观标准之恐怖法律也。遂使天下臣民,不敢言亦不敢怒,唯唯诺诺,战战兢兢,唯知阿谀顺旨、献媚权贵,进入鲁迅所谓“坐稳奴隶”之时代矣。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