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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

(2006-03-28 18:40:30)
我办公室有一面锦旗,是读者送给报社的(本来是送给我的,因为是我去采访的)。
一个来自安徽的女孩子,在一家外资企业里工作。去年年底,突然发现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然后还昏迷。到当地医院治疗,医生要她立即转院。然后来到广州第十二人民医院住院。仍然昏迷了半个月。

这期间,她的男朋友打电话来报社报料,其他报社没有记者去采访,就我去了。原来,这事情很有意思。

首先,女孩子的父亲来到广州后,看见女儿跟一个男孩子“非法同居”一气之下,把这个男孩子赶走了。可是,医生告诉他们,这个女孩子的病,需要很多钱治疗。这个父亲考虑再三,又把这个男孩子找了回来。女孩子的医药费用就是他在张罗,不仅拿出自己的积蓄,还到处求救:给报社写求救信,还打报料热线;然后还给女孩子当地的政府部门写信。

第二,女孩子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外国人一听,女孩子的家属在找媒体,就特别害怕说是“职业病”,如果是职业病,企业是要负全部的责任。所以,外资企业的老板一方面积极地去医院看望病人,并主动承担一些费用;然后,又找专门的人员给我电话,询问我报道的主题。得到回答是,医生已经说明不是“职业病”,所以,我的报道主题不是这个。他们才放心下来。

现在,这个女孩子在我们的关注下,医院格外照顾她,单位也不敢马虎,不仅病好了,钱也筹到不少,所以,在她出院的时候,给我电话,要给我送一面锦旗。

这是我当记者来收到的第一面锦旗。哈哈,以前帮助的人比这还多,就没有人想起来给我送锦旗。我想还是她男朋友的主意。我想,这个男孩子这么心细,一定能让女孩子的父亲答应这门亲事的。

遗憾的是,送锦旗来的时候,我不在办公室,是我的实习生帮我收下的。据说,这面锦旗要上缴给报社的行政部。

今天还有一个好消息,就是我曾经报道的江西的怪病女孩子,明天早上就要手术了。是我牵线,找了省第二人民医院给她免费手术,现在还有人给她捐钱。她的父母也由江西的都市报的记者接到广州来了。

真希望她手术能成功,希望她变成靓女的愿望能够实现。就是没有锦旗,我也觉得很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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