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书有着极强的占有欲,周围的人会认为是怪癖。
我不看借来的书,书非买不读。这就算了,我也不把书借给别人。熟悉我的人知道这是我的“毛病”,不熟悉的人要是知道会觉得我特别小器,不就一本书吗?
我喜欢新书拿在自己手上的感觉,先摸摸封面,然后一翻,听那哗啦哗啦的声音,闻着墨香味。
我会立刻在书的扉页签上自己的名字,购买的地点和时间,然后在书的侧面也签上名字。宣告这是我的所有,谁也别想拿走了。
我家里有一个没用的小沙发,很占地方,买的时候遭到老妈的反对,现在被朋友劝扔掉,可是我就是喜欢蜷在那个沙发上,然后在我明亮的落地灯下看书。
有的时候,我会背着手站在我的书架前,一一看过去,看一本本我读过的书,很有成就感的样子。
有的时候我读书很快,在一来一回的飞机上,或者一下午在咖啡馆,读完一本书。
有的时候我读书很慢,一套《魔戒》,我记得我好像读了快一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小时候,我要是作业连得五个五分就能得到一本书,我总是想办法把五减的那一条小杠消掉。
我从不喜欢在电脑上看书,或是把书下到MP4里。我对纸墨抱着一种固执的喜爱,就像我仍觉得写得一手漂亮的字是财富一样。
我不喜欢精装书,我不喜欢硬壳子。因为我每天要把书装在包里,我喜欢把书卷起来看,我喜欢一本简装书在被摩挲很久之后起了毛边的感觉。
我不知道,现在的孩子还喜欢看书吗?他们有皮皮鲁和鲁西西这样的儿时玩伴吗?他们会想有罐头小人吗?他们会想知道天上是不是真有能把地球旋转速度调快的时钟吗?
我在当当上买了一本皮皮鲁和一本鲁西西。似乎故事依然是一样的,可是封面是两个小孩儿新版的漫画,当中还有可以撕下来的彩色贴胶。皮皮鲁不再像皮皮鲁,鲁西西时髦得认不出来。我不喜欢,我还是喜欢我那本黄皮儿的皮皮鲁和绿皮儿的鲁西西,那有些粗糙的印刷却不能掩盖它给我带来的彩色的童年。我想问问爸爸,我的那些旧书还在吗?
上次回家看到妹妹在看的一本书,我当然是没有听说过,她说现在同学都看这种书,内容大抵是日本的漫画或者更流行一点是韩国的肥皂故事,我反正觉得不怎么好。难道三十年就只出了一个郑渊洁?他们现在看郑渊洁会觉得幼稚吗?郑渊洁的故事是那个时候多么富有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故事,现在想起来我仍然觉得是的,比电视里的各种动画片都要好。之后,我就开始看中国和世界的名著。再大一些或许间或有偷偷传播的金庸和琼瑶。虽然都是家长老师命令禁止的,可是金庸现在已经成了进教材的经典。而琼瑶是不流行了,不过那个时候琼瑶小说里至少还有诗词,以及让你去相信理想化的爱情。
妹妹看的那种书,我看书店书城里多不胜数。现在用自己的名字出本书,并不是什么神圣的事情。这已经是一件可以用钱搞定的事情。在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不爱看书的年代,却又越来越多的人爱出书了。
就算我有钱了,或许我也不会去给自己出本书。因为在我的心目中,书始终是崇高的,有价值的,耐人寻味的,我的文字达不到那个高度。
不过我仍然希望能有一间三面墙壁都是书,有一面大大窗户的书房。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