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是乡野上曾经怀揣梦想的玉米”
(2012-08-20 14: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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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新书介绍雪岑自由的高度文化 |
分类: 远香近影 |
“我们都是乡野上曾经怀揣梦想的玉米”
——写在雪岑《自由的高度》出版之际
关于新书
几年前,雪岑跟我唠叨,说想为自己出一个集子。作为她的老友和曾经的约稿编辑,我十分期待。现在书出来了,非常漂亮厚重。抚摸着浅黄色雅致的封面,我满怀欣喜,犹如自己的书。还没有看到书时,我曾主动告诉她,我会为她的新书写点什么。可是,当这本《自由的高度》摆在了我的面前时,我却犹豫了。我告诉雪岑,恐怕写不好,因为我担心自己的笔力不够,辱没了她的文章。
不过担心归担心,对于这本书,无论作为老友还是普通读者,我都还是有话可说的。
《自由的高度》写作年份前后约有10年,其中许多篇章我已经读过,有些似乎还发表在我早年供职的报纸副刊上。全书28万字,分四辑。
喜欢此书的理由是,它让我眼前一亮:
首先,看不出性别的写作,是本书一大特色。许多书,你哪怕再不了解作者,但是只要读上几页,其性别很快就能甄别出来。《自由的高度》不同,如果你不事先了解作者,仅看文字,很难看出作者性别。这可能也是此书卓尔不群于眼下众多女性随笔的最大亮点。其实,我并不反感和拒绝性别写作,作家许多时候就是根据个人经验写作,而性别写作的确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和魅力。比如女性作家的作品的细腻与敏感,男性作家就望尘莫及。关于这点,男性并不否认。汶川大地震一周年,我和几个媒体朋友去映秀参加一周年祭大会,回来应邀给某媒体写稿时,同去的男记者叹息着问我:“很奇怪,为什么你们女的,总能看到那些我们看不到的事物?”
尽管如此,一部能超越性别、有思想的作品更能让我肃然起敬。
这不是我独自的看法,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清华先生在《自由的高度》一书序中如此评价:假如有一个不狭隘的读法,我愿意将这本书看做是一部思想的纪录,而不只是当作文类意义上的美文来读,因为它的锋利和姿势,它的及物性和批判力,它的活的气质和现场感,容不得我仅仅用“文学”或“诗意”来解读它。
我觉得雪岑充满了思想的刀光剑影、犀利又俏皮的文字是配得上张清华先生的评价的,而张先生的评价也是非常中肯的,至少是诚实的。
其次,理智与情感。就我个人经验而而言,女性写作较容易落入絮叨的樊笼。《自由的高度》则不然,观点鲜明,行文干脆,毫不拖泥带水。比如《王朔四宗罪》等文的犀利,就让我对外表柔弱的雪岑有了新认识:原来,小女子尖锐起来也能这么所向披靡!难能可贵的是,她虽然在本书中毫不留情地批评了一些人,但你很难对此产生不以为然的情绪,这也从侧面显示出作者大气的文风,像她豪爽、坦荡的为人。犀利不代表就要人身攻击,作者用自己的直率和理智表达自己的态度:我可以批评你的行为,但我维护你作为人的尊严。所以,她的尖锐从来只是对事不对人。
我尤其喜爱《午后的悬崖》一文,此文描写的是生命与尊严,行文充满了悲悯:
“一个17岁的孩子,在极其困窘的情况下发现了一棵糖,他弯腰把它捡了起来。这种单纯的喜悦,与海盗劫到宝藏图时贪婪的喜悦不能同日而语,因为这块糖果没有染上罪恶”,而“我想那孩子即便将来长大后成为国王,也不必为此羞愧”,反而,“整个世界都应在这个孩子面前羞愧和悲哀”,并“表示深深的歉意”,为什么呢?“为人间没能给予他应得的关爱和抚慰”。
你体味出字里行间的悲悯和情怀了吗?说实话,我读这段文字时,几乎看见那个孩子就在我的面前。
还有《一株玉米下的美学疼痛》一文。该文是雪岑阅读毕飞宇的小说《玉米》后的感想。我之所以喜欢,碰巧当年我也酷爱《玉米》,并和雪岑一样,为玉米们流过同情的眼泪。雪岑写道:“玉秀和玉秧,她们无一幸免地被生活所强暴,最终低下头,不再憧憬不属于她们的未来和远方,满怀成长的伤痛,彻底融入生活,从少女变成通晓世故的女人”。
要怎样的情怀,才能体味到这样无奈的伤感?难道不是吗?对于女性,最大的悲哀并不是任命运宰割,而是不甘、挣扎后,不得不无奈地放弃抗争。所以,我深深附和作者,并叹息不断:我们都是乡野上曾经怀揣梦想的玉米!
但是,我也想安慰作者:所幸,我们这两棵老玉米仍在逐梦途中。
《自由的高度》一书许多值得大家反复细读的文章,限于篇幅,我只能就此搁笔,无法为大家一一介绍。
关于我俩
关于我俩,本来可以省略不写。因为雪岑在本书中已有较详细的交代,最后一篇《梅姑娘之谜》写得就是我俩的故事。考虑到故事的完整性,我略补充几笔。
其实,雪岑年龄比我小。我也不明白她为啥叫我梅姑娘。我时常坏笑着想,她该不会是笔误吧?比如,本来是想叫我梅姑,结果不小心叫成了梅姑娘。不是说,“姑娘”叫不得,我父亲至今还“姑娘”长“姑娘”短地叫我。十几年前,舒婷姐送书给我,扉页上也称呼我为“杜梅姑娘”。
好吧,姑娘就姑娘吧,虽然年纪早已是姑娘她妈!
正如雪岑在书中所说,2009年,我们在神交了多年后,终于相聚在深圳。初次见面,我迫不及待地问她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她也被我问蒙了。后来,经过我俩奋力回忆和抽丝剥茧,终于查明了真相,原来,她是我的作者——我曾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副刊编辑。当然,除此之外,我们还是被戏称为浦口农民讲习所的大学校友,并且,我们拥有多名共同的朋友。还有一点小交集:我们的孩子都在一个国家留学。
如果我没有记错,我应该是在九六或九七年开始跟雪岑约稿,并因此成为朋友的,遗憾的是,我们一直没有机会见面。2002年,她随所在报社由济南来深圳考察,恰好其中一站是来晶报做客。那天不知为什么,我没上班。第二天,报社副总转告我,说济南的一个朋友找过我,是个女的。我一听就知道是雪岑,大明湖畔,我只认得她。那次没见着,真的非常遗憾。此后,我们再也没机会见面。直到2009年,我们才见了第一面。大概神交已久,初次见面,我们毫无陌生感。故此,我才迷迷糊糊地问她:我们究竟是怎么认识的。
人生就是这样,你永远都是在不知情中得到或失去。
我有两个闺中好友,无论何时打电话给我,她们的声音里永远充满着没法抵挡的热情和惊喜,雪岑就是其中一个。不同的是,雪岑身上还有一股子罕见的男儿豪爽劲儿,以至我时常打趣她投错胎了。可是,她也时常让我糊涂,因为许多时候,她的天真、妩媚和娇嗔,叫我这个同性,也不由得不抿嘴儿窃笑。作为一个工作是写字的女人,雪岑的文字充满了力量和质感,但实际上,生活中她是嘻哈的,极少尖锐,更少尖刻。她喜欢电影,因为喜欢帅哥;她还喜欢照顾人,可惜我一直没捞着机会被她照顾。我们最近的相约是:将来一起游黄石公园,一起当奶奶和外婆。也许到那时,我们真的就是两棵自得其乐的老玉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