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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广电总局与信产部联合发布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本规定自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依本规定执行。”
原本计划1月18号下午组织一期沙龙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全面解读一下这个《规定》,后听说总局对此事很低调,并且很快会有细则出来,于是我们就想等着更明确的细则出台之后再交流了。否则,大家聚到一起除了瞎猜测和发牢骚之外,估计也聊不出什么。
今天上午,我还没睡醒,Lucy就打来电话咨询视频网站的相关事情。
中午刚一上网,Bill就从MSN上给我发来一些网上传的小道消息:
“在《规定》出台之前依法成立的那些民营视频网站,并且在依法运作的,可以提出申请牌照;在《规定》出台之后,一律不再接受任何民营视频网站的申请。”
“据了解,部分视频网站已经接到通知,每晚七点必须在首页推荐位置放置新闻联播实时转播链接,例如《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网友恶搞色戒投名状等节目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议批准后方可播放。”
我今天一直在关注总局的网站的更新,到目前为止,总局的网站上还没有发布关于此《规定》更多细则或是补充说明信息什么的。
各视频网站似乎也都并没有什么改变,与之前也没什么两样。
我个人以为传言说的以《规定》出台为时间点划分的说法不是很靠谱,视频网站疯狂创立的时间是YouTube拿到19亿美金融资的时候,而现在大家都在为还能不能拿到钱,能不能烧下去发愁的时候了,再出来很多新视频网站的可能性已经不大了。
之前的媒体一直在炒作一个“or”还是“and”的话题,其实即使是or,大部分的视频网站也不合要求。《规定》中明确要求注册资本1000万,很多当初都只注册了100万;要求成立三年以上无违法,而至少95%以上的视频网站成立都还不够三年。并且,包括那些很大的视频网站在内,都在把没有版权及进口许可的影视剧大肆的放在显著位置招揽眼球,这是本《规定》最要规范的问题!
自从去年看到《规范》开始,我就在思考这次总局的执行力度和管理水平能如何体现?
目前的互联网乱世确实太缺乏管理了,确实有些“很黄很暴力”,但是政府怎么管?总局怎么管?
管死了会影响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管松了,有漏洞,那么就跟没管一样,在智慧的国人面前,那可是“各庄都有各庄的高招”啊!
我猜想,总局可能也还没有完全确定管理的细则,互联网这个新媒体的管理确实比较困难,图文网站的内容管理就如此大的难度,何况视频了?BBS还可以通过搜索关键字来过滤,那么海量的视频内容怎样去监督、检查?
但是视频网站们也有其命门,那就是钱!
政策只要一天不明晰,VC就不会再给视频网站们银子,如果《规定细则》真的要向传说中的那样等到4、5月份才能出来的话,国内的视频网站们估计就已经死得差不多了。
到那时,奥运期间的网上视频就不会再有那么多的盗版和胡紫薇事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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