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不对称下的政府责任缺失
在楼市供不应求的火爆面纱下,北京有“占待销房总面积六成的住宅尚未卖出”。这令普通买房人大惑不解:不是一直在说房子不多么,怎么一下子冒出“12.7万套住宅没卖”呢?
在房地产市场,开发商凭啥就能够囤积房源,制造“供不应求”的假象,以实现“奇货可居”的目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开发商对楼市供求核心信息的排他性掌控。一切维系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现状的行为,客观上都是在为开发商囤积房源提供便利。
信息不对称是个老话题了。现在的房地产市场最缺少什么?比土地、房子更为稀缺的是客观、公正、及时的楼市信息──不是开发商所释放的某个楼盘销售了多少套房子或房价涨跌多少的小道消息,而是由公共部门权威发布的具有普遍公信力的数据以及对数据的客观解释性分析。
但现在,在很多城市,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这样的信息太匮乏了,获取这类信息太难了。关于房地产的各种评价满天飞,政府说一套,开发商说一套,投资者说一套,专家学者们又说一套。“谁都不敢信”“谁都不可信”成了眼下人们对于房市的普遍心态,而这,正是房地产市场公信力缺失的典型表征。
在焦灼、迷惘、不可知的心态下,大道不通,小道流行。而信息最终会影响市场人气,主流公信力强的信息一再缺失,市场一有风吹草动,就极有可能出现由迷惘到恐慌的蜕变,要么一窝蜂抢购,要么一齐持币观望。从这个意义上说,提供具有普遍公信力的房地产信息,比房价涨跌本身更为重要。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用什么样的“道”来与开发商囤积居奇的“魔法”试比高呢?股票市场已有信息披露,房地产市场为何不能有?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市场和股票市场一样,容易产生操纵行为,也普遍存在典型示范偏差和羊群效应,追涨杀跌。在房地产这个带有半垄断色彩(作为一级市场的土地交易基本是垄断的)、非充分竞争的特殊市场中,单凭消费者的个人努力,恐怕永远改变不了信息弱势的地位──因为人家开发商只要以一句“商业秘密”为由,就对你这些消费者无可奉告了。
但政府就不同了,政府作为管理者,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公布其楼盘的详细信息──如在开盘之前,开发商申请预售或是销售许可时,政府可以要求其公布上市的房源套数、面积、开盘时间、预计价格;在销售中,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开发商及时公布已售套数、面积、价格,以及可售套数、面积等等,否则,主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预售、销售许可。应该看到,不少地方政府部门正在尝试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管,但这种努力显然还远远不够。
一个信息不充分的市场必然是发育不健全的市场,一个信息混乱、“传闻爆炸”的市场,最终也必然是“共输”的市场──谁都无法在所有的时间、所有的空间、欺骗所有的人,极端混乱的终极结果便是对市场的埋葬。只有当向社会提供普遍认可的公共信息成为判定房地产主管部门尽职与否的重要标准时,开发商的囤积居奇才会寿终正寝。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