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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就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等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2010-12-01 00:19:24)
标签:

国务院新闻办

盛大文学

网络侵权盗版

影著协

文化

国新办就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等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zhibo/2010-11/30/content_21422341.htm

    北京电视台记者:关于网络文学著作权保护方面的,我们知道最近盛大文学就网络文学著作权方面对百度提起了诉讼,其实他们之间的争锋,在其他一些网站当中也不同存在,请问如何看待关于网络文学著作权方面的纠纷,对于我国其他的一些网站运营商有什么样的警示意义呢?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关于盛大文学诉讼的问题,我还不太了解具体情况,但是我可以说,著作权的纠纷案已经进入到一个高发期。最主要的原因是在技术的推动下,智力成果特别是版权作品使用得更加广泛和普及,除了现在我们现有的司法救济途径,对一些商业性的、规模性的恶意的侵权盗版也是这次专项行动打击重点,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正常的社会经营的秩序产生干扰和破坏的严重侵权案件,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也就是政府部门要查处这些案件。大量的民事纠纷都是要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另外,我们和法院、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地建立纠纷调解机构作为解决版权纠纷的补充,既缓解法院的压力,也会降低成本,化解矛盾。

    中国青年报记者:请问阎晓宏副部长,中国影著协将在2011年1月1日起在网吧和长途客车上收取影片的版权费,但是有媒体报道说它并没有这些版权,也没有跟这些版权方达成代理的协议,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谢谢你关注电影著作权协会的情况。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作品要取得权利人的许可,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对权利人的权利限制,比如用于教学、研究、学习、家庭娱乐、朋友聚会等12种情形属于合理使用,超出这个合理使用范围的,使用作品应该取得许可,并且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国家版权局支持影著协依法开展收费工作。但是我们也希望影著协充分考虑使用者的实际情况,与使用者多商量、多沟通。这个问题类似于前几年的卡拉OK的收费,我相信,权利人和使用者都会更加理性地处理和看待这个问题,我相信他们能够处理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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