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就谷歌侵权致广大著作权人通知书
(2009-10-17 17: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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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就谷歌侵权致广大著作权人通知书
根据和解协议,目前您可以做出的选择有:
1.同意和解协议,请登陆谷歌图书和解方案网站查询您的作品是否已被收入到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并在线填写、提交权利声明,主张权利。如果您的作品未经许可已经被数字化,则可要求现金赔偿,谷歌对每本书至少赔偿60美元。对于今后的使用,谷歌会支付给著作权人销售收入的63%作为使用费,您可选择让其继续使用或者要求其删除图书。经包括中方在内的权利人的要求,谷歌给予现金赔偿的截止期限已推迟至2010年6月5日,删除图书的截止期限是2011年4月5日。如您不提出索赔,谷歌将认定您放弃权利,在今后使用您的著作也将不会支付给您著作权使用费。
2.不同意和解,提出诉讼,另行要求赔偿。请注意截止期限为2010年1月5日。
如果您不方便自己进行查询、主张权利,可以选择由我协会协助处理此事:
1.加入协会,成为协会会员,我会将进行统一查询,代表您主张权利并会将处理结果告知于您。
2.单项委托我协会处理谷歌侵权一事。需填写授权委托书寄至我会(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9月24日,我会针对此事专门召开了法律专家座谈会,专家一致认为谷歌侵犯了中国著作权人的权利,和解协议中对中国著作权人的限制并不公平,中国权利人应该有组织地与谷歌交涉,维护中国权利人的正当权利。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我会代表中国权利人开展维权行动。
希望广大作者勇敢地站出来,坚决维护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广中心商务楼403室
联系人:贾继峰
传真:010-65978926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