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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松伶陷入了热恋又陷入了官司

(2009-07-01 07:42:25)
标签:

娱乐

陈松伶陷入了热恋又陷入了官司

文/黄鑫亮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会降低,因为近日看见了陈松伶陷入了热恋又陷入了官司的消息以后,我也只能从这个方面去考虑这件事情。因为陈松伶是一位我很欣赏和喜欢的女星,拍过很多的电视剧至今仍让我们记忆深刻,不仅在演艺界而且在歌坛也有过不俗的表现,被人们称为“小调歌后”、“儿歌皇后”,再加上本人出众的外型,陈松伶原本在我的印象里就是一个完美的女星,谁料再完美的也终究有其残缺的一面,请看看下面的相关报道:

 

    在内地寻求发展的香港艺人陈松伶,被其前经纪人黎凡以拖欠劳务费为由提起诉讼,朝阳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港星陈松伶在2006年与原告黎凡相识后,后者就积极帮她在内地发展。黎凡在采访中说,自己在一家杂志工作,因为一直很喜欢“松松”,所以很愿意帮她“拉活”,当时陈松伶主动提出给其20%的劳务报酬。

  “谈成的有两个活动、一部电视剧和两个广告。”电视剧《亲家》于2007年6月开机,陈松伶的片酬是78万元。

    但问题就出在这里。“按照约定,陈松伶应当给我15.6万元,但她只给了我一半。”黎凡说,至今的两年间她多次提及此事,陈松伶开始也表示“一定会把钱给你”,但后来慢慢发展到电话不接、短信由他人代回、两人很少能见面的境地。

   “我为什么等了两年?就是因为我还抱有希望,希望有一天‘松松’主动会来找我。”黎凡说,直到今年6月,眼看要过民事诉讼案件的有效期了,她才不得不向法院提起上诉。“诉讼后我还希望庭外和解,但对方拒绝了。”她一再向记者表示:“直到现在我还是愿意和解。”

    黎凡认为,根据约定,陈松伶应按20%的比例向其支付相关费用,而到目前为止,虽经多次催要,陈松伶仍有7.8万元未给付。所以她诉至法院,要求陈松伶支付剩余的7.8万元报酬以及利息9987元。她还表示,自己追债时正值怀孕期间,因追债未果极度愤怒伤心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故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钱。

 

这样的陈松伶肯定并非很多人心目中的那样,所以我也不由自主的联想到38岁的陈松伶于2007年5月拍摄《血未冷》而认识了现在的男友张铎,两人擦出爱的火花。现在的港台女星和内地男星谈恋爱似乎成了一种时尚,而且大多数港台女星的年龄也要比内地男星大很多,但这些在我看来都没有什么大问题,可是不能谈上了恋爱就深深陷入其中对其他事情不管不顾了。

 

毕竟艺人在娱乐圈里打拼也不容易,关键还是要在于可持续发展,除非是自己想隐退,否则谁也不想在拍过一部戏以后就接不到新戏了。既然事先有约定,就应当按约定来完成,因为一次成功的合作之后肯定有更多的机会等着。对簿公堂的事情是大家都不愿意看见的,包括这件事情中的原告黎凡,她也明确表示了因为这起事件要过民事诉讼案件的有效期了,才不得不向法院提起上诉。

 

归根结底,艺人也很难真正异于常人,而为人最关键的就是诚信二字,“人无信而不立”,不管什么行当,为人的道理都是一样的。而演员可以在电视剧里演戏,可以在电影里演戏,可以在舞台上演戏,在生活中还是做回自己最好,否则人活在世上,除了睡觉以外无时不可都在演戏岂不是太累了?所以说演员比较难当,因为当你演过一个令你刻骨铭心的角色以后,往往会入戏太深不能自拔,我不知道陈松伶的这次事件的发生是不是因为入了某部戏不能拔出来的原因?

 

否则我真的很难想象这样的陈松伶就是我以往印象里的那个陈松伶,但愿恋爱不会让人降低智商,更不会让人降低为人处事的基本——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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