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头还是昏昏的。不是我酗酒,是我抵抗不了情感的冲击。
昨天下午,七八个我原来的学生特意从万年跑南昌来看我,买了礼品,还在一家大酒店为我聚餐敬酒。他们叫我“恩师”,我怎能不兴尽而醉!
我是1990年8月从农村中学——大黄乡中学调到县城万年中学的。学校让我担任初一(5)班的班主任,我热情非常高,可以说是全身心投入。原因恐怕有两个,一是刚到一个新校,要树立好形象,以站住脚,让校长觉得调我进来没有失策;二是我才22岁,又没有女朋友,我只好把聪敏才智和旺盛的精力都花在工作上。所以,我带的班班风良好,非常有生气,学习成绩也不错。
用现在的眼光看,我那时就是实行了素质教育的。我把班主任的很多权力下放,让班干部,特别是班长替我管理班级很多事物。这锻炼了他们的多种能力。如举行文艺晚会、社会实践活动、体育比赛之类,我基本上都是提提要求,实际都是由他们自己去操作和完成。有一次联欢会要演小品,用的是我写的本子,几个很活跃的学生精心排练,大获成功。为培养集体感情,让他们珍惜同学缘分,我不仅多开展主题班会,多组织文体活动,还带他们野炊,或者去外县的风景区游览。他们都是十几岁的小孩,天性好玩,我做的种种都比较好地满足了他们的愿望。
在语文学习上,他们也是很有兴趣的。我上课尽量创新形式,讲授他们感兴趣又可接受的内容。我会组织朗读比赛,自己开文学讲座,请外面的同志来讲历史,等等。他们每次考试成绩都在年级中靠前。我有意识地培养他们的写作兴趣,会让他们离开课堂去野外观察,让爱好文学的同学成立文学兴趣小组,编辑刻印小报。有一年,全县举行初中生作文竞赛,8名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中就有我所任教过的5名,震动很大。我还经常推荐好的作文在《中国中学生报》等报刊上发表,每当作者领到稿费时,同学们都会围住他夸赞,羡慕不已。所以,我的班上,大家写作热情一直很高。
后来我结婚时,他们商量好,凑钱给我买了很多祝贺的小礼物,我一直把礼物放在家里的显眼位置,这也许是我想炫耀我的师生之情吧。
记得初三毕业时,我用剩余下来的全部班费让大家在酒店饱餐一顿,酒酣之际他们当场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时装表演,吸引了大街上的很多行人。这是一场开心的典礼,他们结束初中生活的典礼。
现在,十几年过去了,他们都走上了各自的社会位置。有的专做学问,有的经商,有的成了公务员,有的成了医生,有的做了教师,也有的在社会底层谋生。班长从中山大学硕士毕业后去了中央气象局工作,现是高级工程师;团支书现也在一大学工作,写作、公关社交能力都很突出;学习委员华东师大毕业后辞去上海一中学的教职,现在从事策划和写作。
真的,很怀念那时的生活。他们可爱,我也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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