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医院的难忘经历
(2016-01-27 16:58:23)我在医院的难忘经历
——一次需要身份证明的输血
五年前的冬天,我的老父亲因为小脑萎缩住院,病检时因为大便带血,起初被误诊为内出血,需要马上输血。输血针挂上后,我突然想到自己曾经四次无偿献血,那个豆腐块大小的小本本《献血证》还躺在我办公室的抽斗里。当初献血的时候,血站的工作人员说,谁献了血,如果他的直系亲属以后需要输血,是可以免费等量使用血浆的。
第二天上午,我找到主治医生,递过《献血证》,满有把握地说:“大夫,这是我的《献血证》和身份证,您看我父亲的用血是不是可以免费的?”大夫没抬头,丢出了一句也许是经常说的话:“我只管看病,是不是免费你找医务科。”天本来就冷,听了这话,更觉得冷了。我心想,现在的人们怕两道门,一是衙门,二是医院的门,衙门里办事难,医院里看病难。原来想到只要把《输血证》带来就可以了,没想到还要拐弯到医务科,看来这“以血换血”的轻便活肯定要费不少周折的,说不定比“以血还血”还要难。
下楼,过马路,再上楼到医务科,再一次递上《献血证》、身份证。“白大褂”同样不看我:“干啥子?”我说,免费用血。“白大褂”脸上挂着笑容,温不吞吞地斜了我一眼:“你说免费就免费啊。”她扬起手,把《献血证》还给我,“谁住院?”“我老父亲”“谁能证明住院的就是你老父亲?”
这话真把我噎住了,谁能证明呢?我的母亲、媳妇、兄弟姐妹以及所有认识我和我父亲的人都能证明,但他们又怎样才能证明我的母亲是我的母亲,我的亲戚朋友是我的亲戚朋友?再说即便允许他们证明,他们能用什么东西来证明呢?我的父母是外地人,老了就跟我们生活在一起,我的户口在我几十年前上大学的时候就迁出来了,我们的血亲之系在户口薄上早就不存在了。现在能证明的就两种方式,一是通过DAN,证明患者和我是99.9999%的生物意义上的父子关系;二是追根求源地在我老家的公安部门出具一纸文书,证明我们就是父子关系。
“那你说咋办?”
“咋办?回你的原籍找当地派出所,让他们证明你们的父子关系。”乖乖啊,等我到千里之外把证明弄来的时候,我父亲的一条老命还在不在啊。
应该说,医院为防止冒名顶替,程序设计的初衷并没有错,但过于苛求的做法又往往让制度失去了基本的善意。我的父亲还躺在病床上等待着血浆,我不可能为求得一纸证明而耽误救治,但我已经打定主意,就按他们的设计的程序往下走,倒要看看这出戏最后是怎样收场的。
我写了一份委托书,连同身份证一起快递给老家的妹妹,委托她在老家办理我们父子关系的证明。还算顺当,两天后,妹妹亲自送了过来,只是保管不善,“证明书”被雨水湿过,印章有些模糊不清。我立马去医务科,“白大褂”接过“证明”左瞅右瞅,对着灯光查看后,向我投来疑惑的目光:“这章子好像不正规啊。”“你咋能证明不正规呢?”她拢了拢头发,“就算正规吧。不过你还要到你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个你的身份证明。”我一听,头都大了,证明我什么身份?官员?教授?地痞流氓?我的法律身份一个身份证就能证明了,此刻的我只与父亲的用血有关系,至于我是庙堂的官员,还是江湖的商人,或者乞讨的流浪汉,与你医院何干?
“大夫,你现在能证明你就是医院的工作人员吗?你是不是也应该到人事部门把你的录用档案给我看一看,让我确认你是代表院方答复我的。”
这回轮到她被噎住了:“你这人咋能这样说话呢?我都是要退休的人了,还是头一回碰见你这种人。”
我知道我是哪种人,我现在就是患者家属,此番交涉并不指望我的父亲就能用上免费血浆,更不是来胡搅蛮缠,我只是想让医院知道,他们应该把贴在墙上的“患者至上”的医疗主张和道德情怀落实在制度设计和具体的医疗细节中,让患者的尊严得到应有的尊重。
“假如你儿子结婚,你要去参加婚礼,需要派出所证明你是你儿子的母亲吗?”
“白大褂”的脸色变了,喘着粗气,但没有发作:“我没法跟你说,这规矩又不是我定的。”她把一塌资料往前面一推,“你找领导去!”
这当口,真来了一个领导,有人喊他院长,但我不知道他是院长还是副院长。“院长”问过缘由,一脸笑容地说:“这是我们院里的规定。如果没有关系证明,随便拿个《献血证》来就要求免费用血,医院不就成了慈善机构了?”他走近我,拍了拍我的肩膀,“兄弟,理解万岁。”说罢,我的“兄弟”一转身,优雅地走了。
领导走了,我却困惑了。我第一次献血的时候是在我所在的学校,当时我是校长,献血车每次开进学校的时候,我都献过血的,一共有1000毫升,而且每一次献血都至少有千余号学生排队献血,一个个都乐呵呵的。我相信没有多少人献血就是为了以后自己的亲人能够用上免费血浆,师生都是为了一份爱心而卷起袖头的。既然当初已经承诺过“亲属免费使用”,为什么又不能在程序设计上提供人性化的支撑呢?或者在解释过程中多一些温情呢?
这叫什么解释啊?活脱脱的免责诡辩!
回到病房后,主治大夫问我免费用血的手续办好没有。我凄然一笑:“您说要到‘医务科’我就没打算用了,只是想证明这‘免费’前有多少关卡。”
主治大夫也笑:“没几个能用上的,除非是夫妻两个同在一个户口薄上,其他的亲属关系要用都要跑断腿的。”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框,“这好像钓鱼执法似的。”
我又困惑了,本是一桩相得益彰的好事,为啥要弄得这般繁琐呢?至此,我突然想到了交易、利益,想到了血头,想到了手术签字单上的霸王条款,想到了纠扯不清的医学伦理。这样想或许有些不仁义,甚至刁蛮,但当时的确这样想了,克制不住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