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上帝是女孩 |
我说过——
我一向相信我的直觉。
上次发短信时一时逞嘴,迷迷糊糊地答应了1744和他去酒吧比酒。其实这话说出口的时候,我就已经后悔了。无奈它已经通过无线电波准确无误地发到了1744的手机上。
说出去的话是不能反悔的。这是原则。至少是我的原则。
才记得在不久前就是因为开玩笑而跟着他去吃了一顿德克士,当时好象在播着一首韩国的舞曲,节奏很快,听不懂在唱着什么,却有一种很强烈的感觉,这个世界着是疯狂。从那里出来,1744坚持要送我回家,像那次借手机一样,我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已经是深秋,阵阵晚风吹来,让我忍不住发抖,他把他的外衣披在我的肩上,我迅速把它还给他,不好意思地说我不冷。“不行,感冒了就不好玩了!听话!”不由分说,那件带着余温的外衣就又回到了我身上。
......
看来这次要比酒的事,我只好厚着脸皮撑到底了。
高二考完试休息的那天下午,我还有一门课要考,所以就说好了他到学校去接我。
在我写完最后一个字交卷出考场时,发现原来1744在外面已经等候多时,脸已经冻的发白,而我却问了句很傻的话:“你来这么早干什么?”“...等你啊!”
我跟在他的后面,走在校园里,有很多人和他打招呼或是微笑,并用一种很奇怪的眼光看我,这让我浑身不自在,我想,他在这个学校,应该算个比较风云的人物吧。
走出校门的时候,时间还早。他非要问我想玩什么,我提出去溜冰场,他说不会,但还是同意了,条件是我教他。到了才知道,这个家伙真的不会,真让我吃惊,我觉得像他这样的人应该是高手才对。
“呵呵,还是去网吧玩会,然后请你吃饭,再去酒吧!”
“啊?!”
“啊什么啊,走啦”
我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跟着1744“忙”了一个下午。最后,终于来到了一家叫做“kate”的小酒吧,挺别致的,跟一般的酒吧不太一样。想不到,他还挺有品位。
但是,非常不幸的是,这样一个舒适的场所,却有一帮看起来不太友善的成年人在号歌,不,不是号,是吼!这种声音让我想起了屠宰场里那种惨烈的声音。我踮起脚尖,在1744耳边说:“你能不能想办法让他们安静下来?” “OK!遵命!”
1744去了那些人中间,试着跟他们交涉,这帮人大概是喝高了,嬉皮笑脸非要让他唱首歌他们才肯停。这个注意不错,1744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唱歌也一定不会差。于是我也同意了这个建议。
在万般无奈下,他只好妥协,我挑了一首最近网络上很流行的歌《孤单北半球》,挺感人也挺煽情。
在明暗正好的烛光映衬下,这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再加上这样的歌声,整个酒吧弥漫着一种叫做“暧昧”的离子,让人呼吸都显得局促。
这真像港台偶像剧的场景,我自嘲地笑笑。不过,他唱歌的样子还真是可爱,而且他唱得也确实很不错。
打发走了那帮讨厌的家伙,整个酒吧基本上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面对面地坐着,吧里放着些不温不火的音乐,空气里产生里奇妙的化学反应,这刻的气氛真像一出精美的爱情剧。桌上那个高脚杯里,白色的蜡烛在水里慢慢地漂浮着,烛火一闪一闪,使得澄澈的清水荡起丝丝波纹。这真像我这时的心情。我低下头默默地喝我的“蓝带”,不敢抬头看他,在这样的情形下,我真怕他会突然说出那句话。
还好,他并没有.在我喝下第一杯后,他问我晕不晕。在喝下第二杯后,我觉得脸有些烫,奇怪,我喝酒从来地狱不会醉,今天是怎么了。在我拿起第三杯时,他抢下了杯子,说,:“别喝了,我们走!”还没等我来得及发表意见,就已经被他拉出了“kate”。
1744要走路送我回家,是要我散散浑身的酒气。他总是让我找不出拒绝的理由。这次我没有拒绝他的外套,看到他在夜风里瑟瑟发抖,嘴上却说自己身体好不怕冷时,心里涌上一股暖流,好久好久,没有人对我这么好。他的白色毛衣在路灯下被照的很好看,是我最喜欢的颜色。一路上,他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说笑,而是一直看着我,用一种不可言喻的眼神。倒是我,一直在说话。
……
回到家里。没有人。习惯了,家里晚上十一点之前一般没人。
这时口袋里的手机发出了信息提示的声音,是1744,“你喜欢我吗?”…糟糕,真的被我猜中了。
我看着这条信息发呆。
换了以前的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拒绝。而此时,我却没有这样做。我不知道是不是喜欢他,但我至少肯定,不讨厌他。
手机铃声划破了寂静,我不禁打了个激灵,差一点将手机扔掉。这次不是短信,而是电话。我小心地按了接听,——
“怎么不理我了?”
“没有啊。”
“那,…做我的女朋友,好不好?”
“…你喝多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
“没有,真的没有,我真的喜欢你,我是认真的!”
“……”
“我要你现在答应我!”
“给我时间考虑,ok?”
“不ok!告诉你,你做定我女朋友了,就这样,明天见!”
“喂…”
那边已经挂断了电话。
就像午夜的晴天,忽然闪了电。
这突如其来的一切让我措手不及。
我努力地让自己平静下来,躺在床上,却再也无法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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