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2006年国际侨联总会华文著述一等奖)
乃枫
午饭吃得十分热闹。更准确点说,甚至称得上是一份惊喜。也真难为他那个授权有限的新秘书怎么想得出,全体出席,账单分付。二十几个员工,除了出差在外的,该来的都来了。罗纳德虽说依然无法彻底释怀,却总也不能在这种场合扫了众人的兴。再加上人们又是鼓掌又是唱生日歌的,连吹蜡烛带许愿地一闹腾,有那么一阵子,他甚至觉得心里热乎乎的。这一热,又叫他想起了他的太太。今天这顿午饭,要是有他的太太在身边,趁机会,以哥德曼夫人的身份跟员工们说上几句得体的话,再当着员工们的面,像人家的太太那样,娇滴滴、端庄庄地跟他一黏糊,那该有多么好。
他不断地向所有的员工点头致意,还下意识逐个看了看在场的每一位女员工。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有兴趣平心静气地把他那个还算秀气的新秘书仔细地端详了一会儿。不管怎么说,罗纳德觉得她们几个加在一起似乎都没有他的太太富萍漂亮。
这样想着,他心里不觉“咯噔”一声。他突然后悔起来,觉得他似乎对不起太太。昨天晚上的事,其实也不能全怪她。他不该那么唐突,那么粗暴,那么单刀直入,把一件本来应该是很浪漫的事做得那么例行公事,那么不近情理。要是他能多花些工夫,给她一些爱抚,跟她说些她喜欢听的话,她也许根本不会反应那么强烈,以至于把局面搞得无可收拾。跟凯罗,他直来直去、一步到位惯了。看来,他是得改改自己的毛病了,再这样下去,说不定局面会真的不可收拾。
越想越不对,越想越害怕,罗纳德终于坐不住了。他跟职工们谎称自己突然想起一件急事,草草吃了几口就提前离了席。临走,他趴在新秘书的耳朵上跟她说,今天的账单由公司来付,他现在要回家,如果没有急事,电话不要打到家里。
出了餐厅,罗纳德直奔花店。人家问他买什么,他说买玫瑰,人家问他买多少,他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就买四十六朵吧。”
“四十六朵?那么多呀!”小店员做了今天的头笔大生意,高兴之余又不无吃惊地看着他。紧接着,她又添上一句,“我们的玫瑰可是法国北部的高原种,耐低温,耐干旱,物有所值的。”
“今天是我的四十六岁生日。”罗纳德答非所问地冲小店员傻笑。
“买花给自己?”
“啊……不是。”他心不在焉地应着。
不一会儿的工夫,四十六朵红得发紫的玫瑰花就用透明塑料纸包了起来。中间扎上一条缎带,再加上陪衬的枝叶和香草,结结实实地包了一大抱。罗纳德把它们抱在怀里的时候,滑稽地挡住了他的整个脸。直到离开,小店员都一直莫名其妙地看着这位打进了门就一直憨笑的高个子白种男人。
客厅里冷冰冰的。罗纳德把玫瑰花撂在茶几上,把自己重重地扔进沙发里。他已经看过了所有的房间,找遍了房前屋后所有可以待人的地方,哪里还有太太的影子?不过,看看车房里的车还在,人大概不会走远。可是,哪里去了呢?
最近一个时期,罗纳德有一肚子的话要跟他的中国太太说。起码,有两件事他现在想起来觉得实在处理得不够高明。也许,正是由于那两件事作祟,才有了他们夫妻之间今天的隔阂。他下定决心,等待会儿太太回来了,无论如何也得好好跟她道个歉,只要能求得她的谅解,把夫妻关系改善了,叫他做什么他都愿意。
罗纳德就是这么个人,别看他在员工们眼里是个雄辩的大律师,可是,一旦他错了,跟谁他都不羞于认错。这一点,他觉得自己跟中国人不一样。在中国的时候他注意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中国人尽管每天把“对不起”和“不好意思”挂在嘴边上,甚至连饭店里的服务生上菜的时候都说“不好意思”,可是真正到了需要不好意思的时候,他们却往往坚持不认错。有一次他看得真切,一个小伙子,端着一碗汤,一路喊着“不好意思,汤来了”,经过一桌客人的时候,一个面朝里坐的人突然一起身,一碗汤正好扣在人家的脊背上。幸好当时不是夏天,衣着还算厚,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小伙子愣愣地站在那里,直到大堂经理赶过来,他都没说一句道歉的话。客人谴责他,经理发脾气,小伙子却感觉委屈得很。他嘴里不住地嘟囔着:“我一路喊着‘不好意思,汤来了’来的。”
罗纳德觉得这事很好笑,首先,他没有必要不好意思;其次,他也不应该坚持不认错。如今对于富萍,没意识到倒罢了,意识到了,该认错就得认错。心上有这两块大石头不搬开,叫他如何有脸面对他玫瑰花一样漂亮的太太?在饭桌上,在花店里,在路上,乃至如今瘫坐在沙发里,他一分钟也没有停止过这样想。
他责怪自己不是没有道理。不知道是律师当久了还是坏事见得多了,做什么事他都那么刻板和直截了当。结婚以前,他起草了一份“双方婚前财产放弃书”,兴冲冲地拿来叫富萍签字。那上面说,日后一旦婚姻发生变故,双方将放弃对对方婚前财产的追索权。富萍虽说也照他的要求签了,可他至今都记得她当时的脸色有多么难看。他问她是不是不愿签,她说不是,说是因为还没结婚就算计着离婚,心里觉得不吉利。他跟她说,只要愿意签就好,至于吉利不吉利,那是迷信,越是这样冷静处理的婚姻,才越有生命力。现在想一想,他真是傻透了,他吃惊自己当时怎么会处理得那么天真和不近情理。早知道太太是这样一个通情达理的女人,一个连贵重钻戒都不要的女人,他何苦多此一举?可是,那时候他们毕竟刚刚认识才一个星期,换了现在,说什么他也不能那么做。
第二件事他处理得就更糟糕,甚至比第一件事还要多此一举。妻子移民来了没几天,他叫她改姓哥德曼。几次谈,她都不同意,他还追着问她不同意的理由。富萍当然没有好话给他。
“人都是你的了,何苦在乎一个姓?”她说。
“既然你不那么在乎,不如趁现在办社会安全卡的工夫顺便把它改了算了。反正也不是一件什么重要的事。”他好言开导着。
“既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那你为什么一定坚持要改呢?”她据理力争。
“这事,说重要也重要,说不重要也不重要。不过,在我们美国男人看来,太太要是不姓自己的姓,总觉得这个女人好象还不是自己的。”他像个孩子一样拉着她的手摇晃着,进一步恳求道。
“那么说,看一个女人是不是你的,主要看她姓什么了?”富萍把自己的手从丈夫手里抽回来,悻悻道,“在我们中国女人看来,婚可以结,但改姓似乎没有那个必要。要是姓了别人的姓,女人还有自我吗?”
“怎么会是姓了别人的姓呢?我罗纳德·哥德曼不是别人,是你的丈夫呀。改过来你就叫‘萍F·哥德曼’,你听,多么富有魅力的名字!”他激动地把妻子的新名字反复念了几遍,“再说,你们中国早先的女人不也是结了婚就姓夫姓的吗?”
“你有没有搞错?我不是早先的中国女人,我是新中国的中国女人,OK?”
话越说越多,两个人僵持不下,一直闹得好几天心里不痛快。今天想起来,他也着实后悔。既然她不愿意,爱姓什么姓什么就是了,何必苦苦相逼?
其实,最叫他不开心的,莫过于妻子对性生活的冷淡态度。也罢,要仅仅是冷淡还好,最近一个时期,妻子的执意不从简直要把他给憋疯了。
这也是他今天要跟太太道歉的。他知道太太还年轻,她来自另一个国度,她在另一种文化环境中长大,她需要时间,需要理解,需要体贴和温存,他甚至想到他与太太在体魄上的差异。难道这些都是简单和粗暴所能融合的?难道一年的时间就能把它们通通化为乌有?他恨自己,为什么一定要那么迫切?早先那个整夜整夜睡在沙发上的罗纳德·哥德曼如今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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